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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即將出台,意味著將嚴控重金屬在汽車材料中的使用,零部件原材料面臨新的環保挑戰。 《汽車禁用物質要求》提出,除部分在一定期限內豁免的汽車零部件和材料外,新認證車輛從2011年1月1日起、在生產車從2013年1月1日起,應滿足如下規定:汽車及其零部件的材料中,鉛、汞、鉻、鎘、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含量不得超過0.1%。 據介紹,重金屬作為合金元素,廣泛存在於各種材料中,在報廢汽車回收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對環境保護不利。權威機構研究表明,鉛是一種對人體神經系統有害的物質;鎘會損傷人體腎臟器官;鉻、鎘、汞、鉛及多溴聯苯等對人體均有致癌可能。多溴聯苯醚經實驗研究顯示,對人身內分泌系統具有干擾作用,同時影響甲狀腺xx和性xx的產生。 國外對此非常重視,歐盟在9年前就正式出台了相關法規,嚴格禁止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在汽車材料中使用。2000年9月,歐盟頒布代號為“2000/53 /EC”的報廢汽車回收指令。在同年10月21日公告,其成員國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將該指令轉化為各自的國家法規。 我國汽車主管部門也很重視汽車材料環保及可回收工作。2006年2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原國家環保總局以“2006年第9號公告”發佈《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提出“汽車生產、使用、報廢各環節應注重對環境的保護,產生的廢物處理和處置要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減少直至避免對人類生存環境造成損害”。並對汽車材料中的重金屬使用提出要求,設定了2010年起、2012年起、2017年起三個階段的目標。{dy}階段目標中確定 2010年起車輛的可回收利用率和材料的再利用率具體指標,此外還同時提出,“除含鉛合金、蓄電池、鍍鉛、鍍鉻、添加劑(穩定劑)、燈用水銀外,限制使用鉛、汞、鎘及鉻”。但是沒有提出具體量化限值要求。 即將出台的《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對相關重金屬明確了量化限值。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推行汽車環保勢在必行,應“嚴控”重金屬在汽車應用材料中的使用,這樣的標準理應盡快出台。 受訪專家和企業普遍認為,汽車及零部件材料應用能否符合《汽車禁用物質要求》標準,關鍵在於是否可以研發出符合要求的替代材料。“《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如果實施,對企業來說充滿挑戰性。”一位汽車零部件企業負責人說,車輛生產廠商在設計製造階段就應該建立環保意識,對各種零部件使用年限、回收方法有預先的設計或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零部件以舊換新以及翻新再利用的機制,在零部件材料方面盡可能應用通用型環保材料,減少材料種類,以便材料再利用。 全國汽標委道路車輛回收利用標準化工作組專家提出,汽車及零部件需要滿足產品材料在重金屬禁用方面的要求,因此在材料的開發和選擇方面需要有所改進,需要加快研發重金屬的替代材料。他們認為,研發能滿足未來生產需要、價格合理、性能與被替代材料相當、工藝性好、對人體無害的環保材料難度確實很大,有關部門應該在這些方面做出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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