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0 | 宗申动力组建合资公司 8高管提前增持涉嫌内幕交易
作者:谢剑
搜狐证券5月10日讯 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于5月8日在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商务会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将在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系统集成领域展开合作,双方同意在中国重庆市组建合资公司,生产车用动力电池包产品,供应电动两轮车、三轮 车及四轮车市场。同时,公司已于2010年5月8日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对初步工作计划、保密信息范围、保密义务的履行等事宜予以约定。目前,公司正对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提供的样品进行测试。
根据公告,双方计划于2010年10月底前签署正式《合资合作协议》,并共同参加2010年11月在深圳召开的全球电动车展销会。
据了解,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美国麻州,该公司的高能锂离子电池安全和环保,目前上市的产品主要有两种:Sonata® (为笔记本和便携式电子设备设计);Swing™(为电动车、工业及政府需求设计)。
而就在五一节前的4月29日,深交所内部交易数据显示,宗申动力8名高管集体突然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自家股票,以10.95元均价增持共452700股,金额为4959160元。本次增持的全部为公司副总经理级别高管,包括左宗信、冯奇、刘刚、张奎、周加平、黄静雪、陈耀军、黄培国,其中黄培国还身兼董秘。搜狐证券当时已就此事进行了报道()
5月5日,上海证券报记者曾向宗申动力了解情况,宗申动力证券部人士表示,“高管们是以个人自有资金买入股票,纯粹是个人行为,至于集体增持,是因为他们看好公司的发展。”
宗申动力高管真的是单纯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而集体买入公司股票,还是此前已经知道与美国波士顿电池公司即将成立合资公司,从而提前布局建仓呢?如果是后者,显然已经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证券法》第76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同时对于从事内幕交易者,《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月29日宗申动力集体增持的8名高管显然是《证券法》里明确提到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因此说宗申动力左宗信等8名高管涉嫌内幕交易并不为过。
在去年11月,曾传言宗申动力将实行管理层激励,并称最快可能在2010年进行。去年底,市场又传巴菲特看好公司新能源摩托车,有意投资宗申动力。消息导致1月初公司股价异动,后来,公司辟谣,称没有与巴菲特进行接触,双方也没有就投资新能源摩托车进行过任何谈判。
从主营业务来看,2009年,受益于国家对摩托车实施补助,农用三轮摩托车发动机业绩增长强劲,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而宗申动力在油电混合动力项目、纯电动力项目等新能源领域的拓展,被认为是公司未来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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