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所有的医院内,都有这样一条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这就是说,医务人员面对病人的伤害,{wy}可以做的,只有逃跑。(而{jd1}没有正当防卫的说法!)
话说十多年前,我院还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硬要医生给开一支xx针的病人,在要求得不到满足时,竟一把揪住了医生的衣服,当众打起了医生。
那位年青气盛的医生可不是好惹的,只见他把工作服一脱,对同事大喊一声:“今天我休息。”就与那个病人打了起来……
事后,尽管那个病人被抓了起来(是因为xx,不是因为打医生),那位年青医生还是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自然,“今天我休息”这句话是无效的。
今天我休息。
妻对我说:你的汗背心该添几件了。我便与她一起到本镇一家{zd0}的商场里挑了2件。
拿着xx,到了收银台上,只看收银员正与一位同事在说着什么。一看见了我就说:“你到外面的收银台上去付款。”
我只得去找到了另一个收银台,却见收银台上无收银员。
只得又回来,对开票的营业员说:“付不了钱,我不买算了。”
但这位营业员的服务态度特别的好,对我说:“刚才那个收银台空了,我帮你去付好吗?”
这当然让我不发意思,只得又回到{dy}个收银台上付款。但那位收银员接过我的xxx刷了一下,只说了句不行,就将卡还给了我。
我只得又返回身来,对开票的人说:“还是不行,我下次再来买好了。”
但这位服务态度特别好的营业员的还是要帮我去付款。
我只得跟着她,第3次来到这个收银台。
半道上,我突然间意识到:今天我休息,今天我是真的是休息呀!——就将那个拿来了工资不认真工作的收银员痛骂了一顿。
事后我还在想:“幸亏,今天我休息。”
20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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