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以人为本”旗帜——新闻传播学阅读笔记(2)_李矗_新浪博客

上接(1)

 

 

高扬“以人为本”旗帜

——新闻传播学阅读笔记(2)

 

三、树立“以人为本”的职业观念,

恪守道德准则,在新闻工作中坚持以公众的价值为首要取向

 

新闻工作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着为公众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反映和引导舆论的社会职责。我们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职业观念,要恪守新闻职责和社会公德,在新闻工作中坚持以公众的价值为首要取向。

作为新闻工作的主体,媒体和记者是以传播信息的职业方式,来为公众提供职业服务的。xxx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xxx这里所描述的报刊的社会角色,也就是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角色。首先,媒体和记者应当是公众“无处不在的耳目”。只有耳聪目锐,感应灵敏,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才能全面、快速地采集新闻素材,为公众提供新鲜、丰富的信息服务。再者,媒体和记者应当是“人民精神千呼万应的喉舌”。也就是说,媒体和记者不但要多层次、全方位地观察、了解和体验社情、民情,还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要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和发言人,如实地反映人民的疾苦和呼声,及时地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第三,媒体和记者既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又是权力腐败的“揭露者”。一般说来,权力腐败现象总是与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矛盾、相冲突的。媒体和记者要捍卫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要对权力腐败现象进行无情的“揭露”。所谓“揭露”也就是“新闻曝光”,这是媒体和记者手中最锐利的武器。在这里,揭露既是对权力腐败等社会丑恶势力的批判,也是对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正义的捍卫。

回顾2003年,我们不难发现,在全国引起轰动效应的几起重大事件报道中,比如《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及其后续报道,《SARS内幕》系列报道、《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真相调查》,以及繁峙矿难系列报道等等,媒体和记者都成功地充当了既是人民的耳目,又是人民的喉舌,既是社会黑幕的揭露者,又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的社会角色。新闻工作者的耳目越聪颖,喉舌越灵敏,揭露得越深刻,捍卫得越到位。在这些报道中,媒体和记者对社会风云的观察与审视,对社会恶势力的揭露与批判,对制度设置缺失的忧虑与反思,对司法正义的呼唤与呐喊,无不体现了对人民大众的深切关怀、悲悯与同情,表现了高度的新闻职业良知、道德勇气和人道主义精神。

媒体和记者一方面通过信息传播的职业方式为公众服务,另一方面也作为社会的普通成员参与其中。xxx总书记在高度评价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时指出,“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闻工作也一样,要搞好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者首先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社会生活中,媒体和记者不仅要恪守新闻职责,还要恪守社会公德,还原一般公民和法人的角色,承担起一般公民和法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些凭借新闻工作的特殊性,而对社会及他人施之以“特殊性索取”的思想作风,是与新闻工作的宗旨格格不入的。比如:借新闻采访之名,行商业广告之实的做法;借“形象展示”之名,搞“官赏新闻”之实的文章;借“专题报道”之名,收“有偿新闻”之惠的花招;甚至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伎俩;等等。所有这些,不但背离了本义的新闻报道,也背离了新闻报道的本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竞争与新闻策划已成为新闻工作的时尚。然而,新闻竞争应当是正当的竞争,新闻策划应当是符合人性和道德的策划。三年前某电视台策划的“隔年黑心月饼”报道,至今仍令人难以忘怀。当年,该电视台在已经偷拍到南京冠生园把卖剩的月饼馅挖下来,以待来年再包装上市的现场录像的情况下,却故意压下不播,也不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而任由事态的发展。直到时过一年,“隔年黑心月饼”被抛售市场,许多消费者已经购买并食用之后,该电视台才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众。一时间舆论哗然,市场月饼销量骤降,全国多家同名月饼厂家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策划新闻”,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新闻效应”,但将公众需要及时知晓的事实真相隐瞒长达一年之久不予播报的做法,不但违背了新闻工作职责,也违背了社会公德,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试想,如果电视台及时报道,或者及时举报,“隔年黑心月饼”还能上市吗?消费者还会有如此恶心的遭遇吗?其他同名厂家还会蒙受如此损失吗?此事虽然过去三年多了,但类似的“新闻策划”事件至今仍然时有发生,所以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反思。

新闻工作,说到底也就是以人为中心的信息传播工作,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传播,是人与人之间的呼唤与响应。在整个新闻报道活动中,人是信息传播的主体,又是接受的主体,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在新闻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弘扬“以人为本”精神,既是新闻工作本身的应有之义,也是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必然要求。

让我们高扬“以人为本”旗帜,让新闻报道绽放出更加绚丽的人性光彩吧。

 



参见新华网河南频道:《未成年人见义要“智为”》,2004.0.26.11:03。据报道,在这份《倡议书》中,学校就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向学生们提出如下建议:一、呼叫—如碰到小孩掉进水里,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不能盲目下水救人,而应大声呼叫,请周围的人帮忙;二、拨打110—遇到手中持有凶器的歹徒,不可贸然冲上去,可拨打110,请民警帮忙;三、尾随、跟踪—见到坏人作案后,自己无力抗衡,可就近报警,同时悄悄跟随,等到支援来后,一网打尽;四、以智斗暴,以智防暴,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想办法让歹徒落网,能力不及,要“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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