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生 来源 中国律师网
回头看看,做律师已八年有余。其中酸甜苦辣,真有点一言难尽。
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选择律师职业?我都不假思索地马上答曰:喜欢。是的,仅仅是因为喜爱,我做了律师,而且是花了近七年时间转了人生一个大弯。值!
八七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我圆了大学梦,从湖南考上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的前身),专业是铀矿地质勘查。从大二开始,我学习之余想得最多是这一辈应该干点啥,或是适合干点什么。博览群书过程中,慢慢发现自己对社会学、法学等专业兴趣浓厚。
转眼到了九一年,我走到人生的一个十字路口。还好,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到我们班要一个人,算是品学兼优,我便来到了首都北京,从事我的{dy}份职业--铀矿地质科研,如果认真坚持下去,等待我的该是研究员、教授之类的生活。说实话,报到的{dy}天,我就清楚我不会在这里呆太久。加上当时地质行业不景气,人才严重过剩,上班不到半年,我便选定法律作为我的毕生专业。九一年的时候,法律专业可不被社会看好,我的亲朋好友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不理解或不赞成,他们现在说我当时有远见那是后话。但是,我有一个模糊的感觉:中国要发展,除了搞商品经济,没有出路。要搞商品经济,法治是关键之一。
接下来便是慢长的七年大转弯。先是边工作边自学。那时,同事们下班之后多是聊天、打牌,我却每天坚持看三小时以上的法律课本。为了保持旺盛的精力,便坚持晨跑,不论是三九严寒,还是盛夏烈日,只要不是暴雨,从不间断。每周{wy}的休息时间就是周六晚上。四年下来,终于拿到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四年的学习,真有如黑夜赶路,只知道遥远的前方有一盏灯在等你,无人陪伴,路是边走边摸索,跌倒只能自己爬起来。寂寞的煎熬,单位领导“不务正业”的批评,必须默默忍受,怎一个难字了得!之后,立即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同样是凭着勤奋,加上之前对别人经验的充分借鉴,终于在九七年通过竞争激烈的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没等资格证书下来,九八年四月,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加入了律师队伍。辞职的代价是给单位几千元的补偿,和放弃即将分配下来的位于北京亚运村一套二居室的住房。这一切没有让我有丝毫的动摇。
我是做律师的料吗?刚出来时心里是没底的。喜欢做律师可不代表你能做一名成功的律师。揣着近七年工作积攒的几千元,抱着{dy}年大不了把它全赔进去的思想准备,开始了律师生涯。不错,{dy}天值班就接一件离婚案,收了九百元。大半年下来,业务收入三万多元。九九年,更上一层楼,完成业务收入十四万多,成为所在律师所创收{dy}名。幸运啊!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执业八年,收入有好有坏,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承受过失败的压抑,对自己选择律师职业却是至今不悔。下面,我谈谈代理诉讼的一些感受。
诉讼的关键是开好庭,之前之后都是围绕它进行或展开。打个比喻,这好比演戏,学校学习法律就是演员练基本功,开庭前的调查、准备材料就是演员排练,开庭就是演员上台表演。但是,有二点演戏是没法比的,一是开庭对律师庭前准备和逻辑严密要求近乎苛刻,一点不到位,有可能全盘皆输;二是开庭对律师思辩和随机应变能力的极高要求,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全盘皆输。我最近在北京朝阳法院代理一件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对方是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问其起诉案由,他们先是吞吞吐吐,继而代理律师与原告意见不一致,一个说是委托合同纠纷,一个说是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更有甚者,当庭审进行到一半时,因为案情有新变化,原告重新选择的案由成了票据纠纷。但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却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很明显,原告庭前准备不充分,代理律师跟当事人没有进行全面沟通,对案情没有吃透,对案由没有进行认真思考,把握不准。正是这点不到位,导致原告{zh1}被迫撤诉认输。
再举个例子。三年前我在河北固安县法院代理一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案。对方是被告,就是固安县当地企业。因是简易程序,庭前没有交换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突然要求二位证人出庭,这二位的身份是我方即原告的合伙人,与原告都是北京同一个村子的农民,出庭作证目的是证明被告欠我方的钱已还清。这一突然袭击对我们十分不利。我一方面安慰我的当事人,一方面察言观色,寻找机会。在被告律师向证人提问时,利用其总爱用选择式或判断式提问的习惯,我三次及时提出异议,并得到法官的支持,{zh1}让那位律师都不知如何发问,情急之下自言自语地说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问了?”。轮到我发问时,我便从离案情较远的角度入手,慢慢询问,让证人彻底放松后,话锋一转,让他描述案情的一个关键细节,待他回答驴唇不对马嘴时,立该让书记员记录下来,并二次追问。此时,证人已方寸大乱,只会机械重复刚才的话。对方律师因为前面被我打击得失去了自信,面对证人求援的目光而无计可施。此案的结果可想而知,它让我在一段时间有一种精神满足感。
开庭是一种享受,有如多愁善感的女人看一部极具感染力的情感大片;开庭有如战争,运筹帷幄,派兵布阵,正面交锋,有时还要边打边谈,以打促谈,斗智斗勇,是不见暴力的惊险刺激;开庭有时如创作,还需要激情和灵感,要学会理性中夹点感性思维,多角度思考,反复捉摸,没准什么时候的“火花一闪”,办法就有了。代理一件诉讼案,从接案到判决结案,是一动态的艺术创作过程,要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我曾代理北京一小区居民状告某某规划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历时一年半,光是取证协调时间就是一年。案情是开发商违反规划建设,侵犯了邻近小区居民即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开发商仗势欺人,根本不把我当事人的要求当回事。政府部门也不管不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摆在我的当事人面前有二条路:一是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拆除违章建筑,赔偿损失;二是行政诉讼,要求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处理。{dy}种办法是一条容易想起也容易采取的直接路子,但举证难,小区居民人多嘴杂,难以协调,诉讼成本也高。第二种办法诉讼费只须80元;三、五个代表即可作原告成诉,不像民事诉讼非得小区居民全体上阵;通过起诉政府规划部门可以给开发商施加更大压力,也避免与开发商民事诉讼的麻烦;举证责任更小。经过反复斟酌,我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尽管当时我的同事一致认为我们必败无疑,因此就认为我不明智,结果必然是费力不讨好。可是,{zh1}的结果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而且现实的,法院判决: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被告×××规划委员会对原告×××要求查处×××违规建设的请求事项作出相应的处理。这件案子回味起来,至今让我仍有点自豪,对庭审中痛斥官僚仍感痛快。这种感觉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的。再说说开庭的紧张刺激。我曾代理一件网络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开了二天的庭。第二天上午,因为种种原因,开庭前我没来得及上卫生间,十分难受地坐在原告代理人位置,这一坐就是近三个小时,居然没有上厕所的感觉。等签完字走出法庭,我立马狂奔卫生间。
当事人把律师费交给你的时候,是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把风险和压力转嫁给你了。曾经有一当事人,他是承租人,因为房屋租赁与人发生纠纷,无法正常经营,眼看巨额投入要付诸东流,更为火上浇油的是按合同再过几天他又该交近六万元房租。之前,他找了律师,但无济于事。找我的时候,他只求少花点钱而尽快地从麻烦中脱身。听完他痛苦中夹杂着无奈的陈述,我习惯性地问了一句:你见过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吗?他说:没有,出租方是转租,产权人知道,是同意的。职业第六感告诉我这中间可能有问题。于是,我带着他走访了产权人。结果证实了我的敏感:产权人一年多前已与出租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约定转租产生的租户由出租方自行处理。拿到这份证据,我大胆建议:不但房租不交,还起诉出租方赔偿装修和经营损失几十万。办理起诉手续时,我又建议他诉讼保全,冻结对方银行现金几十万。在案情还不明朗时,这二项决定是有风险的。此时,房屋马上要被产权人拆除,为此,产权人跟出租人双方保安已棍棒相加。我立即帮助当事人对房屋现状进行公证,而后搬家,以尽量减少损失。
尽管这样,由于时间仓促,有些证据还未提取,材料也未细细推敲,只能边立案边完善。这让我更担心自己的建议。相反,当事人是我说啥他干啥,比刚见我时轻松许多。到了短兵相接,果不其然,对方聘请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为代理人,{dy}次开庭双方观点就矛盾尖锐。经过一审、二审长达大半年的不安,终于争来对方赔偿我的当事人三十多万元经济损失的意外结果。事后想想,真有点悬!律师职业的风险和压力还来自收入的不稳定。什么时间什么人要找你,这可说不准。几个月没人委托你,心里可就有点不踏实了。大家都知道,律师是靠提成来生活的,一般没人管给你发工资。从另一角度说,拿工资的律师可能是还不成熟或不成功。想有案子办,也只能靠自己去闯。这也许是一部分人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也不做律师的原因吧。
以上点点,是个人对律师职业的一些感受,想起什么就说点什么,算不上经验,不系统也不完善,与大家交流而已。
(作者:杨贵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引文来源 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