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羊眼观察:盛世危楼之如何用好公积金
中国虽然还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实在算不上缺钱的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有年,各省市都积累了不少公积金。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虽然中国不缺钱,但有那么大一笔钱放在银行账上,要想让当局坐怀不乱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如最近有消息说,北京、广州等地即将试行用公积金建房。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公积金简单地存在账上,存款利息收入远远赶不上通货膨胀的消蚀,这不是在没有明显通胀的情况下。给公积金找个出路似乎势在必行。但在公积金的使用上,羊还是觉得有几句话要说。
首先羊一直没有弄清楚住房公积金的权属问题,权属不清,使用上就比较麻烦。羊没有细调查,感觉上现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好象都是事业单位,公积金的归集与支用都有一套独立的规范,但公积金也逐步纳入了大财政的范畴管理。现在的问题是,按理说公积金分为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个人随时可以支取,当然要履行相当复杂的审批条件。但无论如何,这笔钱的权属肯定是个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当于银行,只是受托管理人。不同的是,银行是商业化运作,有长期的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存取是自由的,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则不是。公积金的提取是强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官方指定的,也就是说,百姓在一种xxxx的情况下把公积金放在这里保管,现在中心要拿这钱去从事有商业色彩的运作,有没有法律上的问题,另外风险如何处置?
当然有人说了,试点城市都是选择财政实力比较强的,财政兜底。这中间有两个问题:一是今天财政实力强跟明年财政实力是没有关系的,二是财政有没有资格为商业行为兜底。比如广州。发财到广东,广州有点儿财大气粗。但最近媒体披露,今年广州土地出让金占广州财政收入超过35%,更有人私下估计还不止这个比例。这里有一个悖论:官方用公积金建房的一个假定前提就是通过投资解决低收入阶层买房问题。假定官方真能将房地产市场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或者官方通过建造了大量廉租房分流了房地产市场的客户,那么势必导致炒房市场泡沫的破裂,天价地一定会从市场中淡出,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会严重萎缩,其结果是地方财政收入下降,而对公积金的担保能力下降甚至丧失。至于从法律的角度财政能否为商业行为提供有效的担保,这是颇有争议的,至少,财政不能为商业银行xx提供担保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财政能为利用公积金建房提供担保,以羊眼见,公积金也不宜用来建造带产权概念的商品房,而应用来建造廉租房。一来廉租房有比较稳定的收益,同时也算是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积金一旦进入到商品房市场,就得跟着房地产泡沫共生死,从市场形势看,现在进入已经算是高位建仓,面临的风险极大,这显然不是公积金所能承受的。
{zh1}关于公积金投资的收益问题。从媒体看,试点单位的公积金投资收益将归入地方财政,这也算是非常莫名其妙的一种说法。前面之所以讨论公积公的归属问题,羊就是想弄清楚,公积金是不是地方财政的一部分,如果不是,地方财政何以要享受公积金的投资收益?如果居民不能从公积金投资收益中获得利益,居民为什么要同意管理中心用公积金进行冒险?这可是居民的命根子,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大多数老百姓可都指望着这笔钱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呢。
公积金不是不能用,但公积金的使用必须先建立一整套的规矩,用公积金进行投资的出发点不应是赚钱,而是保值,因此,公积金不宜投资到风险过高的行当,更不应当成投机甚至xxxx。公积金投资收益理所当然归为公积金,纳入公积金公共账户。地方财政实在没钱想卖地就卖地吧,千万别再打公积金的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