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00/EEC欧盟理事会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
然而,当按上述方法从一件陶瓷制品中提取的铅或镉的数量不超过上述标准量的50%时,并且如果至少其他三件具有相同形状,尺寸,包装和光滑度的制品,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从这三件制品中提取的铅或镉的平均含量不超过以上所列出的标准,且没有任何一件超过限量的50%时,该陶瓷制品也视为符合指令的要求。
规则: 1. 样品必须洁净,无油渍或其他可能影响检测的物质。在40 oC左右的温度条件下,在含有家用液体去污剂的溶液中清洗样品,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再用蒸馏水或同质的水冲洗。晾干以避免污染,待测面清洗后禁止用手触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