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文)
(四)中国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开办情况及其市场前景和经济意义: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办的物流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外贸易项下的各项短期流动资金xx、存货或动产质押综合授信融资、贸易项下应收账款贴现或应收帐款质押xx、各种短期商业票据与银行xx的承兑与贴现、进出口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出口xx融资、国际保理、代理融通、信托收据、保函、担保提货等贸易融资类型的本外币授信业务。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纷纷开办的存货抵押、动产质押、仓单质押xx、以保证金和动产作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xx或商业承兑xx银行贴现业务日趋风行,如广东发展银行推出的厂商银“物流银行”业务,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银货通”业务、中国民生银行推出的仓单与动产融资业务、招商银行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仓港物流融资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或卖方融资、出口xx融资等业务,都已发展成为商业银行传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外最为典型、{zj1}发展前景的物流融资业务品种,近年来随着中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贸易项下的应收帐款保理业务,如应收账款贴现或应收帐款质押xx、国际贸易保理业务等在国外和港澳台商业银行中普遍盛行的新型物流融资业务品种也在中国各家商业银行积极推广中,物流融资业务已成为中国商业银行增长最快、{zj1}发展前景的新兴领域。
从中国市场来看,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和物流融资业务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十分巨大。2006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76万亿美元,各大港口完成吞吐量49.1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580万标准箱,两项指标已连续三年位居世界{dy}。据中国国家统计局{zx1}统计数据,2006年9月末列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帐款净额31030亿元,工业产成品库存14248亿元,两项占用流动资金超4.52万亿元,年平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仅为2.16次,而国际上主要跨国公司年资金周转次数可达20-30次,2006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为59.6万亿元,同比增长24%,专家预计,如果“十一五”时期中国GDP年均增长保持8.5%,物流总额年均增长16.7%左右,到2010年社会物流总额将达到90万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可见,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和物流融资业务,在帮助企业增加融资渠道、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物流成本、改善供应链管理和提高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与广阔的市场前景,更是中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保持又快又好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纵观目前国内外商业银行推出的各种物流融资业务,可以将它们的共性与特点概括如下:
1)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2)用于资助货物流通;
-物流融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企业货物进出口与流通销售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企业减少货物资金占用,加快货物与资金周转速度。
3)多供短期周转使用;
-授信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一年。
4)借助银行信用提升商业信用;
-银行物流融资实际上就是以银行信用帮助企业解决物流融资需要,提升其商业信用,提高商业交易的成功率,典型如银行承兑xx与票据贴现、进出口信用证与银行保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
5)多以存货\动产作为质押或要求控制货权的货运单据和贸易单证;
-为防范授信风险,在物流融资业务中一般银行都会要求申请人办理足值存货或动产质押,开具以银行为收货人抬头的提单或仓单,正本交银行质押收持,或要求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项下的销售货款直接委托银行托收或由银行贴现受让。
6)主要以货物销售收入等经营性现金流作为偿还来源;
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遵循营销学的一般原理,也要讲究因地制宜、适销对路,产品研发需要为目标客户进行度身订造并提供差异化营销服务,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要。
作为企业供应链资金流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物流融资服务同样也要遵循当代供应链管理中xx的“6R”原则:商业银行同样需要努力将客户所需的正确的金融产品(Right Product)在正确的时间(Right Time)、按照正确的数量(Right Quantity)、正确的质量(Right Quality)和正确的状态(Right Status)提供到正确的地点(Right Place),并使总成本最小化。
“正确”的含义换句话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物流都可以融资,也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可以做物流融资,更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做物流融资,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产品研发与市场营销,与商品营销一样也要遵循6R原则,必须首先考虑市场营销中的四个基本要素(4P):
▲产品(Product)---卖什么产品(WHAT)?
▲价格(Price)---多少价钱卖(HOW MUCH)?
▲促销(Promotion)---卖给谁(WHO)?怎么卖(HOW)?
▲地点(Place)---在哪里卖(WHERE)?
(一)产品(Product)---卖什么产品(WHAT)?什么产品才是正确的产品(Right Product)?
物流融资业务产品,实际上就是银行提供的用于资助客户货物流通的各种融资服务,根据国内国际贸易的不同要求,目前通行的主要有以下两大类,(详见附表一):
1)国内贸易融资服务:
○ 各种短期本币流动资金xx
――满足客户短期资金周转需要;
○ 存货\动产质押融资
――满足客户存货\动产质押xx或开具银行承兑xx购货需要;
○ 贸易项下应收账款贴现或质押xx\国内保理(应收账款买断、收购与代收)
――满足客户加快货款回笼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 各种短期商业xx与银行xx的承兑与贴现、转贴现
――满足客户票据结算融资需要;
○ 其他新兴业务品种:如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项下买\卖方融资
2)国际贸易融资服务:
○ 短期外币流动资金xx、出口打包放款、出口买\卖方信贷、外汇质押人民币xx;
○ 进出口信用证――满足客户对外贸易融资需要;
○ 跟单托收――满足客户国际结算需要;
○ 进出口押汇――满足客户加快外汇结算和资金周转需要;
○ 出口xx融资-满足客户尽早收汇、对外代收货款的需要;
○ 外币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满足客户外币票据融资的需要;
○ 进口T\T融资与代付-满足客户进口资金周转临时需要;
○ 国际保理、代理融通――满足客户委托收汇和加快资金周转需要;
○ 信托收据、担保提货和保函――满足客户及时安排产销、调节存货需要;
○ 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信保融资)-满足客户出口保单质押融资的需要。
○ 其他新兴业务品种。
上述贸易融资业务本外币分类经营模式是国内商业银行沿用了几十年的传统做法,由于品种繁多、程序复杂,并未针对客户具体需求进行优化组合分门归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很不适合客户选用,大部分不了解银行业务内容的客户实际上并不知道该如何向银行申请和运用哪种服务品种,造成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产品供求关系不匹配,严重制约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急需银行重新调整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组合,针对客户需求研发更能满足客户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为此,有必要改革传统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本外币分类经营模式,与企业物流运作周期各个阶段资金需求相匹配,将银行各种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根据客户类型和具体需求组合成一揽子物流融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重新组合分类为:
1)采购融资服务:主要用于满足客户及时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资金需要,帮助企业减少原材料库存资金占压,降低采购总成本,保障生产供给;
2)生产支持融资服务:主要用于满足客户生产流动资金需要,保障企业生产计划和客户订
单的完成,帮助企业提高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
3)市场分销融资服务:主要用于满足客户市场分销资金周转需要,帮助企业减少产成品存
货和应收账款资金占压,加快销售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率;
对企业来说,各周期的银行物流融资资金原则上应专款专用、余缺调剂,以确保企业各周期物流运作资金需要,保障企业物流运作的顺畅、稳定和持续。
总而言之,银行物流融资服务产品种类繁多,但只有真正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有助于改善客户供应链资金流管理的金融产品服务组合才是商业银行要努力营销的正确产品。
(二)价格(Price)---多少价钱卖(HOW MUCH)?
目前,国内各行除了外汇资金利率可随国际银行同业市场资金拆借利率相应浮动、本币票据贴现率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进行市场浮动议价以外,受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及费率管制限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不论是质押xx、开具银行承兑xx,还是开立信用证,不论是对内贸易融资,还是对外贸易融资,均须执行中央银行统一发布的人民币基准xx利率与费率标准,利率最多允许的上下浮动幅度在30%以下,在人民币利率自由化之前短期内还不可能改按风险产品订价,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物流融资服务不能大打价格战,只能靠你的市场营销、你的优质服务和你的产品功效。
随着国内人民币利率自由化与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改按客户信用度与金融产品风险收益比浮动定价,将成为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通行订价标准。
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目标市场定位,应该按照行业市场细分,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区别对待、量身定做,营销对象主要应以平均库存量较大的大宗原材料生产厂商、物资批发商、物资储运商与专业物流公司为重点,在目标客户群结构优选上,每一行业应定位5家以上年销售额居当地市场行业前十名的企业作为重点市场营销对象。
特别是拥有大量存货与较强批发营销能力的私营/民营企业,他们的资产多以流动资产(主要是存货与应收账款)为主,普遍缺乏大宗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原有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高,很少得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支持,目前中国民营经济日益壮大已形成极具规模、极具价值、亟待开发的细分市场,也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忽视、尚未占领的市场盲点,却已成为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sx}蓝海市场之一;要开辟物流融资业务的新蓝海,商业银行应争取在目标行业客户的区域细分市场上获得30%以上的市场份额,才能形成规模效应、做出服务品牌,目前各家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占据我国票据融资市场总量的70%,即是明证。
(四)地点(Place)---在哪里卖(WHERE)?哪里才是正确的地点(Right Place)?
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顾名思义应以各区域目标市场物流中心作为市场营销的主营分销渠道,只有将有限的资金流与高效的物流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物流融资的{zj0}效益。
就一国而言,物流中心涵盖该国的主要商业城市、工业城市、交通枢纽中心城市(主要港口、空港、铁路枢纽、公路枢纽、自由贸易区)、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农林产品转运中心与矿产能源储运中心等;就一地而言,物流中心包括该地区的主要港口、外贸码头、保税区、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货运中心及仓储库区。
开展物流融资业务,商业银行应深入目标市场物流中心广辟货源积极发展目标客户,循着货源筛选货主,因地制宜为目标客户度身订造一对一的差异化物流融资服务,定能发展壮大起来。将市场营销的4P要素与供应链管理的6R原则结合起来,研发适销对路的物流融资产品,研究制订灵活应对的营销策略,选派专业能干的客户经理,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达到满足客户需要、发展银行业务的双赢目的,是每一家商业银行经营物流融资业务最需考虑的因素。
四、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操作管理与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在办理物流融资业务过程中,不论是给予xx,还是开具承兑xx、办理票据贴现,或是开具信用证、提供保函,都应着重考察以下几点风险控制要素:
(一) 申请人提供的贸易合同和商业单据是否具备真实贸易背景、是否合法有效;
在中国,申请人直接故意以虚假贸易合同、虚假财务报表,虚开增值税专用xx,或与不法物流仓储公司串通勾结出具虚假或明显不足值的存货权证或货运单据(如提单\仓单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骗取授信资金,将会构成违反我国金融法规和《刑法》的xx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xx罪和挪用资金罪等犯罪行为,对银行授信和国家金融秩序造成违法侵权损害,依法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巨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近发生的“上海首富周正毅案”就是明证:
【案例分析:上海首富周正毅案】2007年11月01日
虚假交易套取银行资金
据《财经》了解,这82亿资金主要来自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等。检方亦指控称,这82亿元流入农凯集团后,大部分资金用于归还上述银行此前的xx另一部分转入证券公司账户,
除涉及开具虚假商业xx的交易外,周正毅还制造巨额的虚假交易。其虚构的电解铜虚假交易数额巨大,含税总交易金额高达上百亿元,税收数十亿元。目前尚不清楚周正毅是否支付了虚假贸易带来的高额税收。
“一般而言,在贴现这个步骤中,银行会对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以及承兑企业的资信做严格审查。钱是银行付的,不可能不细致。”一位在银行信贷部门工作的人士向记者解释。在他看来,这类电解铜的贸易真实程度并不难审查,所有的交易都在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在正常情况下,银行会对关联交易非常警惕,并不会轻易贴现数额巨大的款项。
显然,该银行的审查环节形同虚设,上述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农凯集团,大部分资金进入了归还xx的资金循环通道,小部分则使农凯集团在资本市场上获利颇丰“。(来源: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陈中小路 罗昌平)
由此可见,强调物流融资的真实贸易背景,是银行开展物流融资业务的首要条件。企业没
有真实贸易背景地虚开承兑xx或信用证,或在关联企业、母子企业之间对开承兑xx,违反授信合同约定用途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涉嫌内部关联交易,违背了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初衷,不利于商品流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最终只会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银行如为了抢夺客户和发展业务放任助长企业虚开承兑xx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一旦企业恶意拖欠银行授信资金不还或经营恶化资金链断裂,最终遭受{zd0}损失的只能是违规操作的债权银行,也将严重损害银行股东和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因此,只有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贸易背景、防止企业挪用资金,银行物流融资才能与企业物流真正结合起来,保障贸易合同和商品交易的有效履行,监督借款人购货销售回笼资金,只有企业贸易项下真实合法、源源不断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才能最终保障银行物流融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
(二)申请人提供质押的存货\动产或应收帐款是否易于变现、是否足值可靠、是否能够保障还款;
银行物流融资,除贸易流动资金xx可以选择足值固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以外,其他品种基本上都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值动产存货或优质应收帐款质押。质押物要求产权合法、易于变现、足值有效,能够提供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收入和确有保障的第二还款来源;用于保理、质押、贴现或押汇的本外币应收帐款,则应是付款及时、信用度较高、较具实力的大型企业应收帐款,如“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港务局等国有大型企业或蓝筹绩优上市公司,或是经银行审核单证一致、可以议付或押汇的出口信用证或跟单托收帐款。
(三)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中动产\存货质押的择优选择与风险控制:
企业动产主要包括企业除厂房土地等不动产以外的自有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物的资产以及企业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物权;企业存货是企业动产的主要部分,一般包括企业物流系统中存储的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或半成品)和产成品四部分,由于零部件和在制品(或半成品)种类繁多、价值难估、不易变现,商业银行普遍都不接受质押,一般可用于融资的质押动产只限于企业自有的容易变现的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对大企业的短期应收账款,具体来说有如下要求:
1)对可用于融资的动产或存货的质押条件与操作实务要求:
用于质押的动产或存货应是至少在一年以内能够保质保量且易于变现的大宗货物,因此只有易于流通、易于保管的货物最适合叙做物流融资,具体类别概括如下:
a)生产资料类:(主要是厂房、土地以外的流动资产)
特别是市场价格透明度高、需求广泛的大宗货物,如:煤炭、原油和成品油、液化气等能源物资,钢材、水泥、建材等建筑物资,塑料、橡胶、酒精、化肥等化工原料,原木、木片、板材、纸张等木材产品及其制品;棉纱、布匹、毛料、丝绸等纺织品,烟草、棉花、粮食、饲料、食糖等农副产品,铁矿砂、铜矿、铝锭、有色金属等矿产品。
b)生活资料类:(主要是大宗库存批发零售商品)
特别是价高质优、畅销紧缺、不易贬值、容易归类的耐用消费品,如:中高级轿车、xxxx电器及xx数码产品等。
对于以上可用于物流融资质押的存货或动产,银行多要求申请人提供:
○购销合同原件与增值xxx--确保合同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以银行为抬头的正本提单或仓单--确保银行对质押货权的控制与监管;
○原产地商品检验\检疫证书或生产厂家产品质检证书--确保质押存货的品质与市场准入;
○以银行为{dy}受益人的物流运输保险单或财产保险单--确保质押存货或动产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可能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受损时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与合符国家标准规范的持牌保管仓库或大型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的质押存货仓储监管协议--确保质押存货的安全保管与出入库监管,防止出质人非经银行同意擅用、盗用、挪用质押动产;
○其他贸易单证。
从审慎安全授信的风险管理原则考虑,对难以转让变现或难以交付质押的重大型机械设备、专用器材设施,五金交电商品,零散工业品、半成品、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品种繁多、不易分类、不易保存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药品、医疗器材,易腐坏变质和不易长期保存的水产品、食品和副食品,法定特殊用途的国家储备物资、xx物资、赈灾救援物资、捐赠物资,难以评估价值、难以变现处置的库存积压商品、低价废旧物资、残损二手旧货等,原则上不能用做动产质押,更不能承做物流融资。
2)质押存货或动产的保管要求与物权监控:
一般来说,物流融资项下的质押存货须交付至银行指定的或租用的合符国家仓储标准规范的持牌公共仓库(public warehouse)或大型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公司仓库,由仓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开具正式仓单或提单交银行质押持有;而不能是申请人自有的或临时租用的简易仓库,特别是申请人厂区内的成品仓或原料仓更不能用于质押仓储,申请人以自有仓库内的存货或动产作质押,极有可能因为质押物依法未能交付质权银行占有而导致质押行为违法无效。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质押物必须交付质权人实质占有,质押行为方能合法生效,因此银行授信前须依法确认质押物确实移交并交付银行占有,才能构成合法有效的质押行为,才能确保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银行对质押物的法定优先受偿权。
为保障银行对质押存货的合法处置权和优先受偿权,除要求开具以银行为抬头的仓单、提单和保单正本质押外,还应要求授信申请人、保管仓库或第三方物流公司与银行签订正式的质押货物仓储监管协议,以书面合约形式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三方按协议约定条款操作,防止在质押存货仓储保管和提货处置时产生法律纠纷;
在日常的贷后检查中,银行应指派专职客户经理或设立专门的物流融资动产质押监管中心,并在内部建立客户质押存货风险监管台帐,密切监视存货市场价格变化和质押存货市值浮动盈亏情况,在质押监管中要严格遵守“钱进货出、钱货两清”的操作原则,加强对客户存货出入库情况的跟踪检查与质押监管,防止质押存货短缺、残损、变质或调包、盗用、挪用现象的发生,密切防范因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银行质押存货不足值的风险。
3)动产质押方式的选择与操作要求:
对动产的质押,一般可分为登记式质押和交付式质押两种方式;
采取登记式质押方式的,实际上等同于抵押登记,一般适合出质人正在使用、不可能搬运交付质押的大型生产线成套机器设备、飞机、船舶、火车等大型交通工具等动产的抵质押,或是交运费用大、难以保障交付的存货质押,依法须办理工商抵质押登记以确保银行对抵质押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但此种方式如授信逾期不能还款,银行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诉讼向法院申请委托拍卖才能处置抵质押物回收授信,法定程序繁杂、清收周期较长、难度很大,并不适合存货质押类的物流融资业务;
对于一般的存货质押物流融资业务,为便于银行操作和及时处置控制风险,依法应采取交付式质押方式,即要求出质人直接将出质存货交运至银行租用的或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公共仓库,并将入库质押货物过户至银行名下交付银行实质性占有,须开具以银行为货主抬头的正式仓单或提单,正本交银行质押持有,以确保银行对货权的控制监管及其法定质押权益,同时在质押合同中应约定如申请人逾期不能归还授信,银行即取得质押存货的全部货权,有权按正常市价自行处置质押物变现回收授信本息及费用,此种方式手续简便、易于操作、风险可控,正是银行开办物流融资业务的xxxx。
4)存货估价、质押比率控制与风险防范:
对质押存货的估价要始终坚持“就低不就高”的审慎原则,市场价格须以公开市场、商品交易所或现货市场成交价为准,如客户购货价低于市场价格则按购货价保守估价,对存货的质押比率原则上可按申请人购货合同价格或公开市场价格的七折乃至五折来确定动产质押的数量、总值以及相对应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zg}敞口限额;一般来说,象成品油和钢材等价格较为稳定上升的大宗存货,在六个月内价格大幅下跌30-50%的可能性不大,况且由于贸易企业平均存货周转率较快,一般不用六个月借款人即已回笼资金还款赎单提货,故按七折来控制质押比率和授信风险应该说是比较保险的;
为了进一步切实防范质押存货的价格风险和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内国际期货交易通行的风险控制惯例,在质押合同中与出质人事先约定质押存货补仓限价与斩仓限价条款,由银行通过互联网或当地市场调查对市场价格走势和客户质押存货市值浮动盈亏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如市场价格跌至补仓价位(一般设定为存货质押原值的90%左右),银行即应书面通知出质人必须及时追加保证金存款或增加质押存货,如出质人逾期未补仓、质押存货价格跌至斩仓限价(一般设定为质押存货原值的80%左右)或合同到期授信逾期不能还款,银行即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以货主名义自行处置变卖质押存货回收授信资金,损失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自行承担;
此外,为应对质押存货在货物运输和仓储保管期间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根据物流融资业务品种投保需要,银行一般均要求出质人事先须全额购买以银行为{dy}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综合险、一切险或货物运输保险、物流责任保险和物流货物保险等,保单正本须交银行持有,一旦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银行质押存货遭受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时,银行和出质人可{dy}时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索赔还款,防止质押物损失、灭失和报废给银行授信资金安全带来的意外风险。
5)质押存货的日常赎回与到期还款解押:
对质押的存货,为便于客户生产或销售提货需要,一般应采取浮动质押的监管方式,即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以同品种新货等值调换旧货,只要保持质押总值不变、质押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在质押合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银行可允许客户根据自身产销需要随时换货,或是由客户存入保证金赎单提货自行减少质押存货,银行则自动恢复客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供其循环使用,只要坚持“钱进货出、货进钱出,钱货两清”的操作规则,不会影响客户正常库存调度与销售计划安排。
由于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与客户资金实际周转周期难以匹配,虽然存货质押融资合同中有授信额度期限的约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在授信合同中原则上应允许客户根据资金回笼情况和产销计划安排自行选择提前还款提货或是到期还款提货,为便于客户资金调度,不一定要按常规xx管理方式一定要求企业到期才能还款或是对企业提前还款计收违约金,可以采取计收授信额度承诺费、提前还款预约审批的方式,解决xx双方资金调度和期限匹配问题。
6)质押存货的逾期处置与变现回收:
采取登记式质押方式的,如授信逾期不能还款,银行须通过诉讼途径依法拍卖质押物,处置周期漫长、程序繁杂,短期物流融资不宜采取这种传统方式;为便于及时处置防范风险,一般应优先采取交付式质押方式,由银行直接控制货权,并应注意在同一行业发展两家以上销售能力较强的客户,这样在需要处置质押存货时可以直接将质押货物仓单转让给其他客户变现回收授信本息,远比通过诉讼途径拍卖处置简单得多、快捷得多。
实践操作表明:在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中采取交付式动产质押方式是合法有效、简便可行和风险可控的。银行质押取得的存货资产往往是受信企业的主营核心资产,控制其货权即控制其经济命脉,化被动跟踪为主动监控,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银企信息不对称、贷后管理难问题,而且由于质押率较低,企业不可能到期不赎单兑付而任由银行低价变卖质押存货遭受更大损失,从统计来看,企业一般均能按期回笼资金兑付到期授信,逾期率、坏帐率极低,已成为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的{zj0}运作模式,受到广大客户的普遍欢迎,特别是对于以存货等流动资产为主的民营企业尤为适合,给银行带来的综合效益十分可观,远比传统的信贷业务收益高得多、风险小得多。
只要确保合法合规操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物流融资业务在中国这个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世界{zd0}市场上前景十分可观,努力耕耘、收获颇丰,必将成为国内外商业银行重兵强攻、一较高下的主要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