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石市的韩先生左腿摔伤后,去一家民办骨伤医院就诊,拍了X光片后,医生说他的左股骨颈部位骨折了,要他立即住院xx。在该院住院xx4天后,韩先生去一家省级医院拍了CT片,却被诊断为“不存在骨折”。韩先生感觉骨伤医院为了拉病源欺骗了他。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未确诊
为何还要按骨折xx?
事发一民办骨伤医院;公办医院确诊不是骨折;律师认为,这家民办医院误诊
【投诉】
摔伤后被诊断为“骨折”
5月23日,石市韩先生不慎摔伤左腿,左骻骨关节疼痛不止,遂到石家庄霍文发中医骨伤医院(以下简称“骨伤医院”)求治,拍了X光片后,霍院长诊断说是左股骨颈部位骨折,也没写门诊病历,就让他立即住院xx。当时,韩先生还能抬起左腿,不相信是骨折,就提出疑义,可霍院长说就是骨折了。
住院后,韩先生让他爱人拿着X光片到其他医院咨询,几位骨科医生说看不出是骨折,建议做CT进一步确诊。可骨伤医院没有CT机,他坚持要求出院到其他医院确诊。5月27日,他到一家省级医院拍了CT片,医生说不存在骨折。“我没有骨折,骨伤医院却按骨折xx,住院花了1千多元,还让我做了4天牵引,这不是为了拉病源赚钱吗?”
【调查】
双方就两个矛盾焦点争辩
患者韩先生心存疑虑:一是他明明没有骨折,可骨伤医院却说他是骨折,而住院病案(注:不同于门诊病历)又显示为怀疑骨折。既然是怀疑,就说明还不确诊,可为何又按骨折xx?二是他入院xx期间,医院为何不写门诊病历?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焦点一:为何没确诊就按骨折治?
6月19日,韩先生说,他是省职单位的职工,享受省医保待遇。如果不是霍院长说骨折了不能动,他是不会接受在该院自费xx的。韩先生出示了他在一家省级医院门诊病历,显示韩先生“不存在骨折”。
骨伤医院的霍院长看过韩先生拍的X光片后表示,骨折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骨头裂纹,“你左侧部位有轻微的骨头裂纹,我们是出于好意给你xx,股骨颈部位很关键,为防止出现其他病变,才采取的保守xx。”此外,他只是建议韩先生住院xx。至于其他医院认为不是骨折,他表示医生诊断方法不同所致。
然而,6月21日,韩先生从骨伤医院复印了他的住院资料,其中住院志显示“门诊拍X线显示‘左股骨颈骨折’并收住院。”但住院病案、出院记录中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的后面都有“?”。
韩先生不解地说,打问号,不就说明还没有确诊为骨折吗?既然如此,那骨伤医院为何不确诊?
焦点二:医院为何不写门诊病历?
韩先生说,xx期间,骨伤医院并未给他写门诊病历。“当时霍院长肯定地说是骨折,现在却变成了轻微的骨头裂纹。当时我让他写病历,他说不用。医院不写病例显然是为了逃避责任。因为住院病案都在医生手里,改动非常容易。”
对此,霍院长解释说,门诊病历可由住院医生在患者出院时写,当时由于韩先生着急出院,医生就没来得及写。“这个没关系,我们这里还有住院病案,不会没病历的。”
【说法】
骨科专家:应建议进一步确诊,再xx
6月21日、22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多位骨科专家,查看了骨伤医院拍的X光片和省级医院拍的CT片,这些专家表示,从X光片和CT片上均看不出患者的左股骨颈骨折。不过,骨伤医院用药xx是按骨折医治的。
省中医院的两位医生说,骨折有多种表现形式,骨头裂纹是其中一种。有时X光片不能清晰地反应患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若骨伤医院怀疑患者是左股骨颈骨折,可以按骨折处理。但一般医院的做法应该是建议患者进一步确诊,如到大医院拍CT片等,再进行xx。这样既可避免患者贻误病情,又可对症下药,减少病人痛苦。
市{dy}医院的一位医生也同意这一观点。
卫生部门:医院应为患者写门诊病历
石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医生应为患者书写门诊病历,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
有医院不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以及住院病案等资料,可投诉举报。
【点评】
律师:骨伤医院应退还患者医疗费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惠民认为,从记者调查情况看,骨伤医院通过拍X光片诊断韩先生为左股骨颈骨折,并按骨折情况对其进行xx。可省级医院和专家经多方确诊认为不存在骨折。这说明这家骨伤医院存在误诊误治的情况,既然骨伤医院怀疑患者骨折,就应立即进行进一步确诊,再为患者进行xx,而不该盲目进行无效或没有任何帮助的xx,为此,骨伤医院应退还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