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迅速出台的背景是,今年以来,银行通过银信合作将大量信贷转到“表外”,规模再次井喷,到4月末已经达到1.88万亿元。(本报6月4日头版《整肃1.88万亿“表外”融资监管层设定6月红线》曾予报道)
高层忧虑,如不加控制,年初设定的7.5万亿信贷规模将事实上被大大突破;同时,信托业以极其有限的资本金管理规模过大的信托资产,风险抵补能力不足。
此前,有关高层已就此问题在深圳、重庆、长沙、北京等地进行了调研。银监会非银部于6月1日召集中融信托、中信信托、中海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等12家信托公司开会,要求他们立即主动压缩银信合作规模,并启动业务合规性的自查。
但类似的监管提示仅能“治标”。作为“治本”之策,《办法》出台将迫使信托公司主动转型,退出低盈利性的银信合作业务。此举力避信托公司继续充当银行腾挪信贷的通道外,也将使整个信托业面临巨大的再融资压力。
类资本充足率指标
一位接触过《办法》(草案)的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该办法没有直接规定信托公司的{zd1}资本充足率,“但事实上类似的指标已经设定”。
他透露,《办法》大意为:分别规定信托公司各类业务占用的资本金的比率,加总计算出该信托公司现有信托资产规模下应该有的资本金,如果高于实收资本,信托公司将被勒令增资或压缩信托资产规模(或是调整信托资产规模构成)。
信托公司实收资本根据流动性分类折算,比如现金和银行存款“一块钱就是一块钱”,但“如果是投资到其他企业的股权,则要按评估值打折”。
为严控银信合作业务的规模,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银监会非银部在前述会议上已明确表示:“即将出台的净资本管理办法,对银信合作业务所占用的资本将从高计算。”
《办法》主旨在于,信托公司以有限的资本金只能管理有限的信托资产。“由此,信托公司将选择盈利性较高的业务,被迫退出盈利性极低的银信合作业务。”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
业内人士介绍,2009年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的费率一般仅为千分之一左右,今年初行业间形成自律公约,约定不得低于千分之三。尽管如此,信托公司的收费仍极其低廉,这导致去年信托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情况下,全行业信托报酬率却大幅下降。
“原因很简单,所有的事情都是银行一手操办好的,资金来源是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款方是银行找好的优质客户。”一位股份制银行理财部门人士说,银信合作业务中,银行一般不过是借了信托公司的“壳”,“信托公司只需要把原来的信托计划改一改,盖个章就行了,收益自然不可能高”。
信托公司仍然对这样的业务趋之若鹜。一方面是认为有银行把关,风险相对可控,另一方面也与信托公司可无限制地做大信托资产规模有关。
《办法》的出台将改变这一局面,因为盈利性极低的银信合作业务将消耗信托公司的资本金,挤占信托公司发展盈利性较高的主动管理资产类业务的空间。
这也将有利于信托行业健康平稳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信托公司资本金一定的情况下,信托资产规模无限做大,整个行业面临风险抵补能力严重不足。
再融资压力再现
前述信托公司总经理预计,按现在的信托资产规模,《办法》出台后,不少信托公司资本金将难达标,调结构短期内效果有限,而将被迫增加资本金。
以中融信托为例,其原有注册资本金仅为3亿元,但2009年末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23亿元,比2009年初增加了近一倍。
“中融信托已经被监管部门要求增加资本金。”知情人士透露。该公司2009年年报也披露,是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中的19841.5万元、历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及董事会基金共计25500万元全部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8亿元。
但中融信托的再融资压力仍再现,因为其信托资产规模,特别是银信合作规模今年再次冲高。本报获得的xx数据显示,中融信托2010年前4个月银信合作业务增长规模位居全行业{dy},新增规模超过500亿元,银信合作规模总量高达1643亿元。
除中融信托外,2009年末信托资产规模排名前五位的中信信托、英大信托、中海信托、平安信托等都面临不同程度的增资压力。
再融资的压力,使业内人士猜想,信托公司上市是否将开闸?因为信托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有了合理的理由。此前,证监会否决信托公司上市的一大理由是,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不需要占用资本金,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合理的用途。
目前排队上市的信托公司包括:中信信托拟借壳安信信托,北京信托拟借壳*ST玉源,华信信托、中海信托拟通过IPO。
但一位信托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上市被“卡”,重要原因在于在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各部门对信托公司的了解程度、看法存在重大差异。他判断,即便是《办法》出台后,整个信托行业面临巨大的再融资压力,上市能否被放行仍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