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对象:中学教师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历届{dy}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全日制{dy}学历本科毕业生;小学教师为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幼儿教师为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女性。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均不超过28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外,本县户籍报考中学教师职位可兼报小学职位,如同时达到中小学职位录用要求的,优先录用中学职位;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式:
笔试:组织有关专家命题,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中学为应聘学科高中阶段专业知识,小学为初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基础知识,幼儿园为初中阶段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依据笔试成绩,各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对于英语、地理学科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设{zd1}分数线(同一学科按{dy}名成绩的60%切线),达线者进入面试。若{zh1}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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