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证实,小厂负责人谭某在未依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于今年8月初开始,租用大厂的厂房战设备处置五金、铝品表里处理等来料加工活动。因大厂证照齐全,又有现成的厂房、机器设备战污水排搁设施,小厂就以彼为掩护处置无照经营活动。 当夜,仲恺工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近来陈江街道办事处东楼村的一条小河出现水质浑浊、发黑、气味刺鼻的现象,怀疑是位于该村的一间地下工厂排搁的污水所致。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看,发现东楼村有一家较大型的五金电镀厂,在大厂外又有一家小型五金电镀厂。经检查,大厂持有个体《营业执照》,小厂则是租用大厂的厂房战设备进行五金电镀加工经营活动,内设有氧化、装配、实验室、下挂战上挂包装5个车间战2间办公室。 惠州市工商局仲恺分局近夜在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东楼村的一家五金电镀厂外,查获另一家无照经营违法排污的小型五金电镀厂,当即查封了该厂并予以罚款3万。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与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厂予以查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以3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