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开发商不应为了卖车位,而限制大家租车位,导致大家停在外面的车常被放气、划花等 ○开发商:因为有些买了车位的住户还没入住,或者还没提到车,所以不能将车位随意出租 ○律师:小区停车位能否买卖还得看产权,另开发商有义务对车位进行合理、公平的配置
该小区有400多个车位,却还没地方停车,这究竟是为什么?记者昨日上午来到了该小区一探究竟。 潇湘晨报记者黎棠 长沙报道 400多个车位,仅开放15个临时停车位 吴女士家的小区位于桂花公园附近,是一个拥有900多户居民的xx住宅小区。为了方便住户,小区内专门修建了一个3层楼的地下停车场,约400个车位。 吴女士就住在小区的2栋,一套85平方米的小户型。她和丈夫都在浏阳工作,父母住在长沙,孩子也在长沙上学,为了方便,他们今年8月份搬到了新买的房子里。吴女士和丈夫平时都在浏阳,周五开车回长沙,周一又回浏阳上班。“一周在这里待2天多,一个车位买下来要花7-11万元不等,花这么多钱买个车位真的没必要。”吴女士说,买房时开发商给的一张停车卡,可以凭卡停车,小区里400多个车位,从来没担心过停车的问题。 10月份,物业说要统一管理停车场,便收回了他们的停车卡,更改了权限,将400个停车位划出15个做为临时停车位,其余的车位全用来出售。“一小时内免费停车,超过则收费,稍微回来晚点就没车位了。”吴女士说,上周有天晚上下大雨,她从外面回来已经是晚上1点多了,15个车位早就没有了,她只能把车停在停车场入口处附近,早上起来就发现有2个车胎被人放了气,不仅堵住了其他的车,自己也没办法上班了。“自己把那2个胎卸下来,送去充好气再装上。”她和丈夫搞到下午才赶回去上班。 900户业主,入住率还不到一半 住在小区4栋的郭先生遭遇也差不多,他今年9月份入住,也是凭卡停车,可才停了一个多月,问题就出现了。“因为没有车位,我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前面,第二天我就发现我的车尾厢的锁被撬坏了。”郭先生说,小区里好多住户都出现过类似问题,车胎被放气、车身被划坏的。 “我们买房时,开发商说好的,停车场也属于公共设施,大家应该都有使用权,现在为什么不给我们用了呢?”郭先生找出了买房时发的房屋使用说明书,上面清楚地将地下停车场列为公共设施。而且,郭先生作为业主代表,在物业那了解到现在900多户业主,目前入住率一半都不到,400多个车位也才卖出了200多个。“我们已经入住的住户加起来差不多也有80台小车,先将空置的车位租给我们也可以啊,也不至于弄得停车场里空荡荡,我们没地方停车。”众多业主都认为,开发商不应该为了卖车位,而限制大家租用车位,导致小区没地方停车,大家的车经常无故受损。 开发商有权决定是卖还是租? 对于业主反映的停车难问题,开发商有着他们自己的说法。在小区入户大厅内,他们张贴了一份关于小区停车管理的说明。其中有一段话是:“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车位如同房屋一样是商品。开发企业对此拥有处置权,正如您自己的房屋应由您自己决定是否出租或出售一样。”还有一段话是:“为保证业主的权益,我们在房屋销售时已明确地下车位仅对小区业主出售;为保证广大已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业主的利益,剩余的地下车位将继续只售不租。” 开发商的售后负责人张维洲表示,在小区的停车问题上,开发商已经是做出了{zd0}的退让,小区900多户住户,共400多个车位,现在已经卖出去300多个。“因为有些买了车位的住户还没入住,或者是还没提到车,所以地下停车位才会经常出现空置的车位,为了保障已经购买了车位的业主的权益,我们不能将车位随意出租。”他表示,考虑到少数有车但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他们划出了15个车位临时向业主计时出租,还将小区前坪的42个停车位买下来,免费供业主停车,可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主停车的问题,他们也无能为力。 至于业主的车被放气、划花、撬锁,该负责人表示,他也多次看到有些业主的车上贴了这样的字条,意思就是如果再把车停在停车场入口处,堵住别人的车,将会被放气之类的。“也有可能是其他业主的报复行为。” [相关链接] 能否买卖还得看产权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到底属于公共设施,还是任由开发企业只卖不租,有律师表示,首先应该看买卖的地下车位能否取得合法的产权地位,即能否取得产权证明,不能取得产权证明的买卖是不在法律保护范畴的。另外,车位做为商品房销售的配套设施、买卖的附属义务,开发商有义务对车位进行合理、公平的配置,满足业主对车位的使用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