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燃放烟花鞭炮,是我国的传统。然而,在2月9日元宵节,大庆市却因燃放鞭炮相继出现多起事故,给市民生命与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见2月13日新华网)
逢年过节,人们在喜庆同时适当燃放烟花爆竹,本人之常情,许多地方对原先禁放规定实行开禁就足以说明问题。应该说,随着烟花爆竹的开禁,重大节日发生一些火灾、人身伤害事故不足为怪,况且消防与医院早已严阵以待,做好了应付突发事故的各种准备。
元宵节那天,我的印象很深,就无锡来说,从下午起烟花爆竹的燃放就没间断过,某些烟花爆竹威力xx,声震四方。央视新址大楼火灾,损失数以亿计,震惊中外,原因竟然是燃放烟花所致,真是乐极生悲。人们从惊愕中还未缓过神来,又听说烟花再次肇事,这次居然致人于死地,事故来自大庆市,当天晚上,一中年男子乘坐一红色长安铃木轿车时,突然一个威力巨大的烟花穿破轿车的车门,钻进男子腹部,将男子崩死。乖乖,一只燃放的烟花,连车身钢板也能穿透,可见与xx没什么两样。
烟花爆竹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如此重大损失,绝非偶然现象,近年来,为了烘托节日气氛,更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某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顾后果,药量越加越多,体积越做越大,为事故埋下了祸根。我们认为,既然烟花爆竹不禁放,就必须对所有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制定相应的标准,下决心为那些夺命的烟花瘦xx,只要严格控制,加强管理,烟花与爆竹就难以成为肇事的元凶与杀手,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