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管局人士回应房产税称有关部门正操作一成富人买走五成房学者力挺 ...

  尽管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尚未出台,但来自各个渠道的消息已显示其严厉程度应不低。【


  其中开征房产税或称物业税,市场普遍预期将是上海楼市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公积金xx将视面积实行差别放贷等,也很可能成为沪版楼市调控政策的亮点。


  房产税近在眼前?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将在近日出台,且将“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对此,上海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局一位人士向《{dy}财经日报》透露,房产税的“改革”确实已箭在弦上,“有关部门正在操作,但是{zh1}执行的条款如何,现在谁也说不清楚。”


  上述报道称,已经形成的房产税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若此报道方案确实,就意味着已经实施多年的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税基都必须重新设计。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本报记者称:“如果要改变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税基,需要中央来统一解释。地方可以制定具体执行办法,也可以决定征还是不征。”他同时认为,上海可能会对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是否属于经营行为作出解释。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据其从有关部门探得的“态度”来看,此次上海楼市调控空前严厉。不过,市场传言中关于房产税按照估值来征的说法似乎不太可能,因为操作成本太高。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视面积进行差别放贷”的上海公积金xx新政也已基本确定,将与其他楼市调控细则一同出台。而其“面积”的定义,或如市场猜测的以90平方米为界。


  目前,北京已经公布了公积金房贷新政——自2010年5月5日开始,进行公积金xx初审的客户,需以家庭为单位计算xx套数,统一按照90平方米以上的,xx成数为七成;90平方米以内的,xx成数为八成;第二套成数为五成;取消第三套xx。

 市场热议开征时间表


  为避免楼市再度出现越调控越上涨的局面,不少业内人士都赞同根本办法是开征房产税(物业税)。有专家指出,即便短期开征有难度,政府也应该公布一个明确的开征时间表。


  新华社昨日刊发《房价“坚冰”能否“解冻”——xx新一轮地方楼市调控》文章认为,目前开征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的呼声日益高涨,按照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的建议,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应以别墅、多套房等为征税对象,计税标准可以从第二套房算起。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也表示,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应该多管齐下,出台物业税或房产持有税是平衡楼市供需平衡的根本之道。


  中国不动产研究中心昨日发布的《调控新政解读及后市走势分析》报告也认为,目前新政打击投机性需求只是权宜之计,而在持有环节增加成本和持有风险,对房产投资的风险收益进行均衡(尤其是多套和豪宅),才是市场调整正确的方向。


  在昨日的“去杠杆化背景下市场前瞻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前主任王小广认为,此次新政主要目的是针对投机性需求。而他和同事在做过统计分析后发现,中国的房地产需求投机比重太大,全中国的平均数超过50%,深圳投机性需求可以达到80%~90%,“10%最富的人把房地产交易量的50%都买去了。”


  在此情况下,王小广认为,虽然物业税短期开征存在难度,但政府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开征时间表,给房地产市场一个过渡期来消化政策的影响。


  在前述论坛上,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表示,开征物业税并不复杂,不过应分步走,{dy}步走商业地产,实行税制平移,把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税合一,今年马上就可以实施。第二步从小产权房起征物业税,通过税收来解决长期存在的小产权房问题。然后对xx住房与豪宅征收,{zh1}是对所有居民都征收。

延伸阅读:上海拟征房产税 存量房精准估价理论上需28年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讯 在北京、深圳的楼市细则相继出台后,迟迟未落定的上海楼市细则据传也将于近日出炉,其中或有房产税这一“重型武器”待发。


  昨日 (5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楼市调控细则中的房产税征收办法将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房产拥有者,按照房产评估价值按年支付房产税。


  然而,针对这一征税方式,部分业内房产估价师提出了可行性的质疑:面对上海规模浩大的存量房,有关部门如何有效进行精准评估?房产税征收是否能真正施行?


  答案或许是,若对现有存量房进行精准评估,上海需要28年时间。如此一来,依评估价征税 “类比估价”的可行性更大。


  千名估价师28年方能完成?


  房产税的征收传闻在“满月”后,变得日益真实。同时,以评估价征税这一方式更是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土地学会顾问印堃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上海市政府已就楼市调控细则召开相关会议,房产税征收细则月底将出台,以征求各方意见。具体的计税基础是房产的“评估价”,而非成交价。征收方式如同国外的现行方式,可能针对不同房屋类别,在市场价的基准上乘以系数0.7,按照0.5%~1.2%左右的税率递进征收。

记者查阅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了解到,目前上海注册房产估价师有1351名。另据上海统计局“全社会房屋施工面积、竣工面积 (1985~2008)”数据,上海截至2008年的竣工面积已达4.57亿平方米。上海佑威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薛建雄更表示,截至2009年,该公司计算的上海存量房面积为4.98亿平方米。


  “如按精准的估算方式,这个工作量有些夸张。”上海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估价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对一处房产进行精准的价格评估过程为:接受评估委托、进行市场调查;第2日进行实地勘探、撰写总结报告;第3日向委托人呈交综合评估书。也就是说,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才可以对一处房产进行xx的价格评估。


  若按平均每套房产100平方米的面积进行大致估算,截至2008年的上海房产竣工面积需要全上海1351名在册估价师花费约1万天,即28年左右,才能真正完成所有的价格评估工作,这还不涉及2009年后新增的存量房等。


  此外,根据现行规定,对一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需要根据房产的不同市值进行估算收费。该估价师介绍,一般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约需要5000元估算费用。超过100万元的房产,按照不同额度的费用标准征收。因此,征收房产税,又要通过评估价征税,这其中庞大的费用谁来承担,也是一个疑问。


  “类比估价”更具可行性


  对于上海房产税究竟如何征收的疑问,上海税务局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前尚无任何有关房产税的细则出台,若有变动,相关信息都将在部门网站上{dy}时间公布。


  估价师黄海表示,若要征收房产税,更可能细化征收对象,而非针对市场上所有的存量房。印堃华则认为,上海的房产税征收应有自己的“高水平”,对新增的存量房进行征收更为可行。

 业内人士猜测,评估价征税“类比估价”的可行性更大,即根据如别墅、新建商品房、旧商品房等类别,进行不同档次的“模糊估价”。对每处房产进行xx的价格估算,一方面没有可行性,另一方面,巨大的费用支出由谁来承担也难以定夺。


  房产税是否能够真正对投资客产生打击?印堃华对此表示怀疑。


  印堃华解释说,若是一套市价为200万元的房产,评估价约为140万元。按照目前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一年约缴付7000多元,平均每月不过600元左右。这对于真正的炒房者来说,并不是很大的数字。


  延伸阅读:消息称上海房产税考虑只对新购房屋征收


  另据东方早报讯   昨日有消息称,落实“国十条”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正在进行{zh1}修订,最快本周即可颁布,与此同时,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


  早报记者昨日进一步了解到,正在讨论中的上海房产税可能仅对新购房屋征收,而之前已有的房屋可能仅作为起征点的考量,不再实征。


  计税基础或为房产评估价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发布已近一个月,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已出台落实细则,但在上海,业内关注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迟迟未落下{zh1}一只靴子。


  昨日有消息称,5月6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了一个房地产会议,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地方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上海市相关领导人均出席了该场会议,对上海拟定的楼市调控细则征求各方意见。


  早报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5月10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曾召集各区区长共同商讨上海楼市地方新政的相关细节,其中就包括房产税的征收问题。

早报记者还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虽然没看到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草案,但住保局内部也已获悉,住房保有环节的征税可能以房产税的名义开征。


  有消息称,在已经形成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作为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昨日,有业内人士预计,沪版房产税政策可能以一定的人均面积为起征点,超出部分才按比例征税。此外也有消息称,房产税或只对增量房征收,该税出台之前已买入的房子只做起征点的人均面积考量,不再征收。但这一说法未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实。


  可查资料显示,根据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就这一条例而言,房产税并非开征问题,而是征收范围扩大的问题。


  根据上述条例,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确实有从价计征这种形式。但对其税率计算,法律规定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权限只有决定扣除比例是按10%-30%中的哪个比例扣。


  征收手段仍存技术难题


  对于拟议中的上海房产税可能采取的征收方式,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上海房产税针对的是非自住性,而且有多套、xx尤其是豪宅的那些投资和投机客,对他们的房产保有环节征税。


  杨红旭还表示,通过征税,让这些人手中的房源流入到市场,并加快这些投资和投机客的抛盘速度,让二手房市场供应充足,以达到抑制房价作用。


  但也有观点认为,征收物业税无益于抑制房价,操作不当,甚至会助推房价。

 对于房产税是否会推向全国,杨红旭认为,上海这次的房产税是一个临时性政策,短期内推广到全国的可能性也不大。


  在近日举行的“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主题论坛”上,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上海的房产税应该不会与上海楼市细则同时出台,至少在世博会期间应该不会出台。他认为,房产税不过是一个信号,提醒炒房者“要当心一点,不要太高兴”。


  一位房地系统内部人士昨日也向早报记者表示,房产税的征收还存在一些技术性的难题。“用什么手段去核实起征点?就算核实了,谁来征收?是地税部门上门收取,还是让老百姓自觉缴纳?如果有人坚持不缴,又如何催缴?如何惩罚?”该内部人士表示,房产税不像个人所得税,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缴,征收手段是个难题。


  {dy}太平戴维斯中国投资部联席负责人、中国区执行董事刘德扬则告诉早报记者,国外很多国家征收物业税或不动产税的方法,是政府每年对房地产评估一次,税单直接寄到房产业主家中的信箱内,业主拿着税单去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国外有很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国民缴税意识也很强。拒不缴税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申请信用卡、买卖房屋等都会受到影响,一般都会自觉缴税。”刘德扬表示,只要政府下定决心征收,技术层面的问题其实不难解决。


  名词解释


  房产税“不存在重复征收问题”


  所谓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余值(即房产原值按照规定减去一定比例)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暂行条例》,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其中,按照余值征收(一般是房屋原值的70%)的税率是1.2%(按年征收),而按照租金收入征收的税率是月租金的12%。


  如果以此前房产税税率来计算的话,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则每年需要缴纳的税金为8400元(1000000×70%×1.2%)。


  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办法,多数专家和民众都认为,应当区分自住性房产和投资性房产,把自住性房产排除在征税范围以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早在今年“两会”期间便建议,在实施的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如考虑对一定面积以下的居民“{dy}套自用住房”实行xx实征。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


  贾康当时还特意区分了房产税和物业税的概念。他解释说,对于每隔一段时间重评一次税基、对非经营性房地产覆盖的物业税,更规范的表述可称为“房地产税”。


  可查资料显示,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的概念被首次提出,当时的提法是“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按照最早有关部门对物业税开征前景的研讨,该税包括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也有说土地增值税)、契税及土地出让金,简称“四税一金”。


  贾康说,“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其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收取者(国家)凭借的是社会管理者的政治权力。因此,“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4月6日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中,并没有“物业税”字样,取而代之的是“完善房产税制度”。


  可见,关键的问题是,缓行集“四税一金”于一体物业税,先推房产税。

伸阅读: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近日出台 房产税征收亦将启动


  另据上海证券报讯 地方楼市调控细则的{zd0}谜底将于近日揭晓。上海证券报{dj2}获悉,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此前,本报{dj2}报道上海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达到类似物业税的调控效果。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言人未否认这一消息,并回应称“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将由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


  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近日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流程。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


  据了解,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但目前得到的消息仍然只是草案内容,最终出台的细则不排除有局部调整的可能。”知情人士称。


  上海将率先开征保有环节税的消息一直是楼市投资的重要风向标。昨天,有媒体报道,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调研报告建言,上海应采取政策组合拳,加大房地产持有环节成本,遏制投机需求。种种迹象相互印证,业内称上海开征保有环节税已成大势。但上海新的征税办法是否需要有中央统一口径在先,或与北京等其他城市一并试行,目前仍未可知。


  一个肯定的消息是,上海部分房企高层已经接到有关税收政策的“短信提醒”,并酝酿快速消化存量房源。楼市降价趋势将更加明显。 

  晨报讯(记者 邢飞)“我们算了一个数据,占总人口10%的富人把房地产交易量的50%都买去了,但是这些最富的人根本是不需要这么多房子的。我们把住房供给那些根本不需要房子的人,让他们买一套、两套甚至10套,这跟炒股票没有什么区别。”昨天,在某论坛上,针对楼市炒家的泛滥,经济学家、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激动地如是说。【


  王小广拿出的数据让不少人感到吃惊:“我们做了统计分析,发现中国的房地产需求投机比重太大,平均数超过50%,深圳投机性需求可以达到80%至90%。”


  王小广表示,本轮房地产调控最重要目标是改变十多年来形成的房价“只涨不跌,越调越涨”的预期。长期积累的暴利思维让楼市泡沫越吹越大,只有当许多炒房的人都亏损的时候,市场才可能恢复理性。中国房地产之所以呈现非理性的状态,正是因为缺乏风险教育。


  王小广表示,要解决楼市问题,一是以利率等金融手段为杠杆,增加炒房的成本;二是通过房产税增加炒房者的投资成本,降低其投资收益。


  王小广还建议,对投资房地产所赚的钱征收所得税。“如果投资一套房子赚了100万,这些钱大部分要交给国家,这样就不会导致房地产有过多的投资需求。”


  据媒体报道,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该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内公布。尽管房产税的出台还没有一个时间表,但王小广建议,{dy}套住房要免税,二套要实施比较高的而且可以调整的税率。

延伸阅读:沪楼市调控细则待定 房产税或不一并出台


  另据经济参考报讯 有关房产税的传闻再起波澜。据上海媒体12日报道,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将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报道称,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经济参考报》记者12日就此事致电上海市房管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房地产方面的税费问题不归他们管,其他方面则不方便透露。而截至12日晚19点,上海市房管局网站上也并未挂出针对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和房产税的回应。


  一位接近上海市房管局的相关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上海楼市调控细则一直都在研究,肯定会出,最快有可能在5月份,不过其最终版本仍未确定。至于房产税是否会纳入到细则里面,上述人士则表示可能性较小,应该会单独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12日,另一篇有关上海楼市调控细则的报道则指出,上海房地产地方细则对拟定的方案进行{zh1}修订,快则本周即可以颁布。而对于上海正在研究的“房产保有税”,尚未确认有出台的迹象。


  针对房产税一事,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如果上海市率先推出房产税的话,必将进一步打击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需求。


  杨红旭说,上海房地产税针对的是非自住性,而且有多套、xx尤其是豪宅的那些投资和投机客。通过对保有环节征税,有望加快这些投资和投机客的抛盘速度,让这些人手中的房源流入到市场,以达到抑制房价的作用。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楼市新政作用下,全国二手住宅市场4月下旬起率先进入调整期。其中,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二手房成交量与新政前相比出现明显下跌,挂牌价格虽然仍维持高位,但首次出现了松动迹象。

延伸阅读:上海拟征房产税引发争议 房产税能否有效抑房价


  另据中国青年报讯 那些持有多套住宅的上海居民,有可能面临被征收房产税。据《上海证券报》今天的报道:上海市正紧锣密鼓地讨论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即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随之正式启动。


  如果上海率先将房产税征收对象扩展至普通居民,不啻楼市调控最终扔下的又一只鞋子。此前各地已出台的“楼市新政”,多集中于调控房屋供给、需求和交易,尚无对普通居民保有住房征税的先例。目前,各方均静待楼市调控的后续动作。是否应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此前一直为各方争议,分歧颇多。


  “应该等各方面条件更为成熟以后,再行开征房产税。上海马上就要开征,是不是太急了点?”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注意到了这条新闻。他一直主张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对此表示质疑,“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已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上海有权对普通住宅开征房产税吗?”他一直主张,楼市调控慎用房产税。


  房产税之疑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近日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程序。


  根据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xx于经营性物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税。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普通居民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这相当于扩大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目前免缴房产税的普通居民,纳入了征收的范围。

 同时据上述报道,上海市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将以家庭人均面积作为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千分之八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按道理,在国务院未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情况下,上海是没有权限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刘尚希表示,如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势必增加普通家庭的负担,就必须减少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负。这涉及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调整,尚需时日。他判断,上海短期内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并不大。


  此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回应相关传闻时称,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由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xx正常的。“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


  尽管王雍君认为开征房产税是“迟早的事情”,但他也认为上海马上开征并不具备条件,“还是缓一缓比较稳妥”。他表示,开征房产税,必须具备一些基础条件,包括摸清复杂的房屋产权情况,建立一个中立、客观、公正的房屋评估体系,相关配套制度的调整和完善等等。“在这些基础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匆忙开征,极有可能把一个好税种给搞坏了。”王雍君说。


  房产税能有效抑制房价吗


  在很多财税专家看来,我国目前针对营业用房屋征收的房产税,某种意义上即类似社会热议的物业税。这一轮房价飙升,很多人将抑制疯狂房价的希望,寄托在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或开征物业税上。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无法抑制房价。


  持赞成意见的财税专家认为,在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将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能精准打击投机性购房,是有效抑制房价飙升的一柄利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市场要健康发展,需要推出物业税或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他认为,在保有环节征税,增加持有房屋的成本,能有效调整购房者的行为,遏制肆无忌惮的投机性购房。购房者将会更多地考虑购买实惠的小户型,投机客的炒作也会更加收敛,原来炒七套八套的,可能就减少到三套五套。


  “虽然在保有环节征税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会增加炒房人的风险预期,一旦这种预期增加,他们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这个政策效应是正面的,值得期待的。”贾康认为,眼下正是进行房产税改革的{zh0}时机。

 不过,贾康的同事刘尚希持不同看法。他认为,房价飙升,由资金、预期等各种国内国际因素复合促成,单靠征税,无论是保有环节的税收,还是交易环节的税收,都无法有效解决。


  刘尚希表示,征税的作用是增大持有和交易成本,问题是,房屋价格并不由成本决定,而是由需求决定。受土地供应的约束,住房不可能无限供给。但作为安家立业的基本条件,住房却具有很强的刚性需求。住房同时又可以是投资品,作为投资工具,更是可以有无限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在需求旺盛尤其是预期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所有的成本都是可以转嫁出去的,税收也不例外。“能炒房的人,不会在乎持有房子期间交一点税,到时候都能从房价中收回来。”刘尚希说。他以现在房产交易流行的“净价”方式为例,所有税费由购房者负担,包括所得税在内。


  他指出,保有环节征税调节房价的前提是,税负不能转嫁,通过税收拿走炒房者的一块收益,得利少了,投机性购房需求才会减弱。如果税负无法转嫁,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只会以更高的价格售出,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


  “尤其在住房刚性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这更是为炒房者提供了机会。”刘尚希说。


  税负转嫁之辩


  “房屋价格高了,购房人自然就会不买或少买,需求下降,价格自然下降。”王雍君并不认同房产税会被xx转嫁,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的看法。


  王雍君表示,除非市场是垄断性的卖方市场,否则税负必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尽管卖方可以转嫁部分税负,但势必增加其炒作成本,对投机客的心理和行为造成影响,迫使那些持有多套住房的人“吐出”一部分房子,扩大住房供应,抑制房价上涨。


  某种意义上,围绕保有环节征税、税负转嫁争论的双方,其观点差异,源于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同判断。


  “税负能否转移,取决于供求关系。”刘尚希说,若无其他有效的调控手段配合,房价将继续上涨,保有环节的税负无疑可xx转嫁,并进一步助推房价。另一种情形是,楼市调控手段有效,房价平稳运行或开始下降。“这个时候保有环节的税负的确无法转嫁,不过,房价既已开始下降,使用税收手段的必要性还有多大?”


  在刘尚希看来,保有环节征税,房价上涨时只能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房价下落时,则起到落井下石的作用。这极大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


  “用税收手段去抑制房价,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他表示,除非是征收重税,一下把房价推高到无人接手的地步,或使炒房者在等待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无法承受,迫使投机客收手。但这是一种休克疗法,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崩盘。以这样的方式来抑制房价,与通过强制取消房地产市场来抑制房价无异,显然不可取。


  能否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赞成对保有环节征税的专家认为,此举对改革现行“土地财政”,意义重大。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或开征物业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随自己职能履行而不断“水涨船高”式增长的支柱税源,减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此举可遏制地方政府推高地价的冲动,避免因地价上涨推高房价。


  贾康表示,如果地方政府把房产税作为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就会持续地尽心尽力于本地投资和人居环境的优化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因为这样辖区内的不动产就能进入升值轨道,税源也会随之持续扩大。地方政府职能的偏差,行为的短期化,都有望由此得到矫治。

不过,刘尚希认为,房产税很难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这一良好愿望难以实现。这一制度设计下,当地房价越高,地方政府才可能收到更多的税。此举并不能遏制地方政府推高房价的冲动。


  “归根到底,房价由市场决定。即便政府想法设法把地价降下来,降低了成本,开发商仍会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刘尚希说。


  尽管对房产税抑制房价作用的看法大相径庭,但刘尚希和王雍君都认为,如果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首先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先行修改《房地产暂行条例》,依法进行。“房产税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出台政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王雍君说。


  延伸阅读:牛刀:我所知道的富人是如何炒房的


  任志强、潘石屹攻击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说商品房无论价格多高,都让富人去买房。他们的理解是,国家应该把从拍卖土地得到的钱给穷人盖房子,而不是降低商品房的价格。让那些富人去买商品房,国家从中收税给穷人盖房才是正道。国家打压商品房,穷人还是买不起。大家应该关注的不是商品房价格,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是否合理,现在看里面存在太多问题,真正的穷人几乎没有从中得到好处,而是被迫购买商品房,{zh1}却把矛头指向开发商,这是非常愚蠢的,真正问题出在政策的制定者!


  先不说这些理由是多么的荒谬可笑,就是单说富人买房也是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的一颗毒瘤,尽管这颗毒瘤不是想潘石屹所讲的“创可贴”所能治好的,但是,如果“创可贴”都不去贴,那一定会化脓腐败和蔓延,{zh1}会一命呜呼。那么,我们看看这些富人是如何买房的,他们的买房对社会、对房地产市场有什么好处?

不管制度存在多少漏洞,商品房的价格也没有任何高的离谱的理由,也是要坚决打下来。因为这个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什么投资渠道的问题,而是坚决打击投机行为的问题,再不打击这种明目张胆的抢钱行为,中国就会成为一个强盗和土匪的天下。我在深圳工作7年,上海工作了了3年,我没见过富豪们拿自己的钱去买房子,他们的房子早已多得数不清,并且已经用各种各样的名目将资产转移到国外,他们根本就不会拿自己的钱来炒房子。


  上海、浙江是中国炒房最严重的地方,同时也是新增xx发放最多的地方,但是也是2009年GDP下降幅度{zd0}的地方。这里面的对应关系就是,长三角的大量实体经济老板,拿到xx后立马就去炒楼,{yt}也不耽搁。财经专栏作家吴晓波说,他的一位在杭州的朋友,拿到5000万xx,一分钱也没有留在公司搞经营,立马去炒楼,说炒楼的收益是搞实业收益的几倍十几倍几十倍。我所认识的一位服装老板,原本是拿到xx准备去全国各大城市做500家连锁店,一下在银行贷了3个亿人民币,结果只是留下了3000万做流动资金,一家连锁店也没开,就把2.7亿人民币全部拿去炒楼。这是这两个地方GDP下降幅度{zd0}的主要原因,如果坚决打击炒楼,以这两个地方的经济实力,GDP很快就会大幅增长。


  很显然,很多程度上不能怪这些老板,是因为央行的货币政策出了问题,导致这些老板这样做。这也就是社会上说的炒楼的人有钱,也就是潘石屹说的开发商有钱的一个本质原因。现在来调整这些政策是xx悬崖勒马,继续下去无疑会摔下悬崖。说什么富人买商品房,富人还需要商品房吗?他们无非就是把银行的xx作一种转移支付,牟取暴利。真正的富人像马云、江南春、史玉柱、曹国伟、丁磊、马化腾他们会去炒房子吗?这种用xx、用假身份证、用假收入证明去炒房子的人,正是利用信贷政策的漏洞,编织了中国的“庞氏骗局”。


  我本人曾任深圳报业集团下属报纸分管的房地产广告经营的高管,曾经发起过“2004奔向东莞”的大型深圳市民东莞购楼活动,当天有461人去东莞买房,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在这个购房团里,真正是深圳市民想去东莞投资买房的少而又少,绝大多数是内地来的,有内地某省副省长的女儿,有很多市长甚至县长的太太,还有国家一家部委的司长的太太,某大通讯社某省分社社长的太太。他们当天就买走了几个大型楼盘的许多别墅。这件事情让我感到非常愧疚,也是{zh1}促使我离开深圳报业集团的主要原因。试想,这些官员家属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所以说炒房的人很有钱,这话也没错,可是他们究竟有的是什么钱,就大可追究。客观的说,只有一些小炒家有可能抱着赚钱的目的,拿着自己的钱炒楼投机,{zh1}大炒家们一哄而逃,小炒家门来收拾这一地鸡毛。几年以后,再来看看现在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所有鼓吹高房价高地价的人都是中华民族的罪人,他们伤害的是中国普通百姓最善良最淳朴的感情,为几个贪官和奸商做吹鼓手,任志强是,潘石屹也是。(来自牛刀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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