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新闻网5月7日电(特约曾高文 通讯员刘青)近日,昌江县出台《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决定今年投入530万元(其中央补贴资金300万元,省补贴30万元,县补贴200万元),对全县8个乡镇和县属农场农民农业机械购置给予补贴。
据了解,补贴的种类为国家确定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优先支持农民购置冬季瓜菜生产、大棚设施农业、冷藏保鲜加工业等热带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农业装备。
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方案》规定每户农民年内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2万元(不含县级配套资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不超过20万元(不含县级配套资金),且享受补贴的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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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关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