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涩的地标:我的村庄叫蘑菇 (待续)_飞鸟投林_新浪博客

苦涩的地标:我的村庄叫蘑菇

 

牛犊子

 

傍晚,我背了一筐准备下种的粪土,趁着多云天气的阴凉,赶往一个距村庄二里路、叫做滑石板的地方,那儿有一片山地,围着山脚拼在一起,仰黄土的素面朝天,空空的,正等待犁铧插进它们新近获得雨水的土层。

半路上我遇到了羊群,数十只,黄的黑的、大大小小都有,却并不叫唤,似乎吃得太饱,它们只有赶路的兴趣。羊倌抱着一大把茸茸的蕨菜,不住地回头用藤条吓唬身后的一头黄牛犊,不想让它上前与羊群为伍。这牛犊烦躁不安,一边跺蹄子甩脑袋,一边吹着鼻子。它全身金黄,唇部的皮毛却是白的,鼻孔里穿了一根结实的新鲜绳子,这绳索绕到耳后,在它秃秃的牛角根部打了死结。我忽然觉得在哪儿见过它,只不过眼前的这牛犊约显高大些,尤其鼻孔拴了绳索,像是行了成年礼,它与天真顽皮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在我与这牛犊插身而过时,它忽地凑过鼻子,对着我的衣袖口嗅了嗅,似乎很熟悉我身上的粪臭和汗臭。同时我也闻到了它呼出的独特膻味儿。它走上前去又回头瞧着我——

一转过路口,我就明白了一切。这牛犊正是我家的牛犊,我的父亲远远跟在那头老牛身后,正从另外的一条小路追过来,母牛鼻子上拖着绳索,隔着山洼哞哞叫唤,正往回家的路寻找牛犊,那条黑狗也忙前忙后,跟在旁边瞎掺和。父亲去了年纪,是越来越追不上它们了。看来这一切都是牛犊子惹出来的,他才十四个月大,因为想早点回家喝水,野性就如此的越来越难泯了。我认不出它来,它却记得我,那回头瞧我的姿态像是对我的轻笑。

我请了羊倌帮忙,让他等在前头的岔路交汇处,把母牛拴在路边的火棘树上,好让父亲慢些追赶。

其实这牛犊也不是很野。

第二天,我背了几十斤苡仁种子和肥料,赶着牛上地去。母牛陪着我们(准确地说,是陪伴父亲)已是十一年,,很是温顺听话,一路不紧不慢前行。这牛犊子就要插往路边的小树林,去找土埂子磨角擦痒。但只要父亲一扬鞭子,或者一声吆喝,它就一抬后腿,蹦跳着回到正路上。曾有几度它想缩在父亲的后面,这就离我很近。我伸手拉着它的尾巴,想借点儿力气,提携我一把。它却停住,把尾巴竖起来,回过头,不走了。我干脆把筐子搭在它的脊背上,这样走了一小程,它又停住,回头看我。我看见了牛犊从下巴直延伸到胸甲处的脖颈子,耷拉着一长溜很漂亮的细软毛皮。

 

狗崽子

 

我家的三条狗崽子,天天都跟着人上山下地,虽然它们从没干出一桩跟土地有真正关系的事。自清明节的那趟回家,距今小长假再次回乡,我离家足足25天。在{dy}天黄昏我巧遇我家的牛犊时,就遇上了这三条狗仔,大狗老远就呜呜、嘶嘶地轻声吼着,摇头摆尾扭着腰身向我跑来,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了什么,只能吐着红舌头咻咻嗅我的裤脚,屁股直扭到狗头这边来,一直用尾巴扫我拂我。一同跑上来的那条小狗仔,样子极陌生,当时它是那么小,一身黄褐色的绒毛,全身的比例匀称得很招人喜欢。眼前的它吓了我一跳,腰身和四肢都长了一大截,耳朵也竖起来了,全身是又粗又长的黄色硬毛,可整个狗头依然那么小,嘴巴和眼睛依然那么黑,十足像一只巨大的黄鼠狼。好在它记性并未随生长而泯灭,它也一样扭头扭尾的跑上我跟前,伸出前爪要行见面礼,看来见识也长了不少。

这天,我背着筐,赶着两头黄牛,三条狗仔,一字儿从山道回家。父亲缓步走了一条较为宽敞平坦的回家之路。

后来,听家人说要卖掉两条大狗,卖给杀狗的。父亲母亲都已跟狗贩子定好价钱了,商量好怎样上秤称量,怎样减除口袋绳索的重量。不料那狗贩子吩咐母亲“拉狗来!”时稍微大声了点,两条大狗闻声跑得远远的,踪影也找不到。之后的几天里,它们就连上前吃狗食时都百般提防着,其余时间你再叫不了它们。

许多时候狗崽子是懂得我们的,我们却未必了解它们。

 

地标

 

我的村庄叫蘑菇。

有人硬要叫它磨鸪,有人更要把它写作磨鹧鸪。可我不干。

我的村庄就叫蘑菇。

我靠味蕾给我的村庄一一标上地标。这有点像狗,狗崽子们就是靠了几滴狗尿,永远记住了它们拜访过的草丛,记住了它们用脚刨挖过的土地,记住了它们在那儿寻找过的爱侣。

我也正是利用这点,记住了我的村庄,这比用视觉好太多。例如,村前大山,人们都叫它“对门山”,背后的山洼,人们就叫“山背后”,而且,站在人们约定的那个“山背后”,意味着又要把山前头也叫“山背后”了。再搅两遍,你不晕头转向的话这些山们也不会同意了。这正是视觉方位不够可靠的结果。

我记这个“山背后”就简捷多了:出门,顺着火棘花和苦柏的清香往前一里,你会闻到浓烈的旱烟和狐臭味,那里是一颗高大茂盛的柿子树,一老头常年在树下乘凉、午睡,抽旱烟、打呼噜;沿着玉米穗子的气息再往前半里,就到达目的地。这个“山背后”以前盛产“鸡枞”(一种蘑菇状的大型菌类),常有采掘不到而腐烂在地的鸡枞香味,这也正是我坚决要叫我的村庄为蘑菇的原因。

可是,我的地标正在被村人砍伐、焚烧,路边一排排的火棘刺已烧死,茂盛高大的柿子树已被砍掉,苦柏枝被烧火熏猪肉的农人削得精光,盛产鸡枞的那个山洼,草坡连同杉树林一同化了灰。

我的地标而今只有冰冷的刀斧臭,我的地标而今只有苦涩的烟火味。

 

蚂蚁子

 

我们在地头劳作,就把随筐带来的食品放在地边的一棵梧桐树下,主要是一小袋饼干和两瓶水。我把饼干挂在树杈上,这样被地上的蚂蚁接触到的可能性就要小很多,而对两瓶水,就没太在意,随便搁在树荫下的石头上,只要晒不到就行。

一小时后,我们回到树下休息,我就发现刚才做错了一件事,这也许是世界上错得最奇特的一件事了:两瓶水中的一瓶,是母亲用塑料饮料瓶装的甜酒水,瓶盖处原先溢出过一些汁液。现在,塑料瓶上爬了许多又大又黑的蚂蚁,尤其曾沾过酒水汁液的瓶颈、瓶盖处最多,黑压压的。

我摘了根蒿苗,轻拂瓶身,想把瓶上的蚂蚁赶走,可是它们不愿动,直到我将它们一只只刷落下来,它们还是晕晕乎乎的,在石头上上下挥舞着触角,有的用后面四条腿站立起来,两条前腿跟着触角一起胡乱摆动,手舞足蹈;有的两两相对,嘴触着嘴,叉形的口器快速地张合着。我看不懂它们,是在相互为对方剔牙?还是偷吃了这丁点儿甜酒,多了,醉了,头晕目眩了,山摇地动了?或者互相破口大骂说酒话?我想它们以前搞过花粉,偷过蜂蜜,但从未品尝过这种诱人的甜食,这在蚂蚁史上也算{zx1}鲜的经历了。

于是,我不愿再抽打它们,任凭它们痴痴舔着啃着光光的塑料瓶,任凭它们用触角一下一下无声地捶打着塑料瓶,只报告母亲说,“妈,您和的甜酒水把一群蚂蚁子给灌醉了。”

而那个为父亲装热茶来的金属瓶,虽一路颠簸而来,也一样有茶汁溢出,却一直无蚁问津。

我想,是不是蚂蚁子也不大赞赏茶神清心寡欲的恬淡,却神往于酒神歇斯底里的激情?

 

甲虫

 

甲虫不会唱歌,却很擅长在一根草茎上来回调头。

一只淡黄的甲虫,在一丛草茎上爬动。它透明的鞘翅中部有几块对称的粉红色方块斑纹,像某个玩拼图的孩子涂在它身上的一样。这件大旗袍覆在它身上似乎嫌太敞旷,空空的,它尖尖的脑袋和两个细细的触须实在太瘦削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它表演的绝活,它细细的六条腿轻轻悄悄地动着,很快爬到同样细小的草茎尽头。我要看看它想做什么,这时正好是它的腹部对着我,六条细腿都快挤到一块了,我真怕它会一脚踏空跌落到坚硬的石板上,那会多疼。可是,它的腿虽然几乎是撮到一块来,却都能稳稳把住草茎,巨大的身躯并不十分颤抖。它角度一歪,全身就轻轻松松调过头来了,准备向下爬回地面去。

我赶紧折了根草茎横在手上,让两端都变成路的尽头,来测试它的耐性。它当然轻轻悄悄就在我眼前熟练表演了三次调头的绝活。可是到第四次,它就一路走走停停,似乎有些迟疑,但真到草茎尽头时,它也是六条腿撮成一块,抱住草茎顶端。我以为它要继续调回头来向下爬,可是它一欠身,张开翅膀飞走了。

我很惊奇,人对别人的骚扰总会很有个性地警告:“事不过三哈!”其实这原则在甲虫界早就是不成文的规矩了。

 

                           201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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