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是北京市科委直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是一所面向全市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三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xxx、优质的人事代理服务机构。1998年-2002年我中心连续五年被北京市人才交流协会评为优秀的人才服务机构;2003年被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社会保险代办机构;2008年通过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3A标准。我们中心人事代理部的全体员工,愿以我们对政策的xx把握及熟练运用,为代理单位和存档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人事代理的内容: 人事代理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以工资、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各项代理服务。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zd1}的成本取得{zg}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人事代理制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应运而生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它为各类流动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人事关系、档案代管、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以及代办各类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人事代理和配套服务。 ★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 (1)保存管理人事档案; (2)办理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3)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4)开具婚育及人事证明信; (5)接收零散材料归档; (6)接收党组织关系; (7)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8)为符合退休条件人员代办退休手续。 2、代缴社会保险: (1)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3)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 (4)工伤与女工生育保险事宜的办理;
(5)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6)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集体委托代办社会保险程序——代理单位需做以下工作: (2)提供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帐号及户名;
★为代理单位办理非北京户籍的硕士应届生,进京指标的申请、审批、落户等相关手续。 申报单位必须是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集体存档单位,聘用人员档案应集中在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二、人才派遣的内容 人才派遣也称人才派送、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由该机构分别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员工合同,以规范三方在派遣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代办社会保险、管理档案等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 人才派遣的特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单位用人不养人,用人单位与派遣机构共同对派遣人员实行双轨制的考核管理。 ★针对派遣单位: (1)人事管理简捷; (2)减少人事劳动纠纷; (3)用人灵活; (4)成本支出降低; (5)使人力资源部完成战略性转变; (6)用人无须养人 ; (7)可避免人才流失。
★人才派遣解决问题 (1)国有企业减员增效; (2)事业单位编制不足; (3)临时雇佣的职业(如翻译、后勤、程序员等); (4)无人力资源部门、无存档权; (5)大力开拓市场而人力资源不足现象; (6)劳务纠纷、人力资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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