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考的优惠政策
已获(含在读学生)专科书者,报考同专业本科段自考,可试专科段自考课程。在读学生只有获得专科书后,才能给自考本科书。
已获(含在读学生)本科书者,可报考其它专业本科段自考,可试本科段公共课程。在读学生只有获得本科书后,才能给自考本科书。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二级、大学生英语等级三级以上成绩可考英语(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大学生英语等级四级以上成绩可考英语(二);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成绩者可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成绩者可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本科生参加第二(学位)学历自考,可考部分公共基础课;英语基础不好的考生,加考部分专业课获得的学分,与英语学分相等,可考英语。
专升本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与本科自考专业不一致,需加试3—4门该自考专业专科段课程。(各专业课程及相关政策以国家和省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