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和瓷器是两种不同的工艺制品。这种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两者的胎体质量不同:前者是用可塑性较好的黏土制胎'后者则是用瓷土或瓷石制胎。然而两者却有一种共同的属性即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手段,使xx的硅酸盐矿物塑结成型'然后再施以各种装饰,使其完整成器。 对于陶瓷的分类,有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而以陶瓷的外部形式来分类,陶瓷主要分为器皿陶瓷和艺术陶瓷两类。所谓器皿陶瓷,指的是因实用而形成器型的陶瓷。这些陶瓷 中尽管有些制品后来发展成非实用性器皿,但最初都是因实用需要而制成的。如盘、碗、盆、罐、壶、尊等。 所谓艺术陶瓷,指的是因观赏和精神意味的需要而制成形象性形体和装饰的陶瓷。如俑、佛像、透雕镂孔等。在这里,器皿陶瓷(等)和艺术陶瓷不是彼此独立、截然分开的,两者之间具有很强的交叉关系。如新石器时代的许多陶器,都是于形体制成器皿形式,而于器口塑成人头的艺术表现形式。再如晋代的兔形水注,虽其实用功能用于贮水,但其外部形体则是以兔形作为其艺术表现形式。 在现代的艺术陶瓷制作中,人们讲究用陶土或瓷土塑制成各种抽象的形体与装饰和具体的形体与装饰,而在古代的艺术陶瓷 制作中,人们则集中塑制各种具体的形体和装饰。 具有具体形体和装饰的艺术陶瓷,有时人们又称作陶塑、凸雕、雕瓷、堆塑等等。 这是由于艺术陶瓷多是以雕塑形式制作的陶瓷。如用陶瓷的质料塑造人物、动物、花卉、果品、、、陶瓷餐具模型等。那么为什么不把这类陶瓷称作雕塑或陶瓷雕塑呢? 这是因为艺术陶瓷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具有雕塑的一些特征。如艺术陶瓷中的佛像制品具有圆雕的特征,但由于它属于陶瓷工艺'因而陶瓷的特征更为突出。在特殊情况下,佛像可以归于雕塑的范围'如《中国美术简史》中述及明代美术时,便把德化窑的瓷佛像列入其范围。这是因为一方面,明代雕塑的实例与宋元以前相比,更加靠近工艺小品的表现方式;另一方面,明代德化窑瓷佛像的工艺和艺术水平较高,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既可以在陶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又可以在雕塑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一般情况下,艺术陶瓷因其工艺表现的局限性,不可能在艺术上有更为复杂多变的表现形式,而另一些雕塑品,如石雕,由于制作材料的xx性,因此可供艺术发挥的空间也大,更易于产生震人心魄的雕塑品。 艺术陶瓷从一般的表现手法来讲,也可以以雕塑制品来分类。如艺术陶瓷中,既有雕塑中的圆雕,又有其浮雕、透雕的实例。但由于艺术陶瓷中的情况较为复杂,既有xx独立的制品,各种形式的装饰性制品,又有与器物的功能融为一体的制品,不可能以圆雕、浮雕、透雕作简单的概括。 但艺术陶瓷面貌仍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总体来讲,艺术陶瓷可分为独立的制品和装饰性制品两种。 独立的艺术陶瓷制品指以三维的空间关系为造型,不附加任何背景的制品,正如雕塑中的圆雕制品一样。独立的艺术陶瓷制品包括俑、佛像及观赏和玩赏的制品等。其中包括单纯地用陶瓷材料塑成某一形象的制品,又包括一些除外部具有纯粹的形象成分外,内部还具有实用功能成分的制品。如晋代的兔形水注除外貌看去纯属用瓷的材料塑成一个兔的形象外,内部中空,可以盛水其入水处也可以利用形象元素来解决,如兔子张开的嘴孔便是可利用之处。此外,古代艺术陶瓷中还有一些制品'其外部基本上属于较完整的形象制品,但由于内部具有实用功能,因此在外部形象上添加少许器物成分,使内部功能得以实现。如有的水注外部,除形象造型外,还附加一个与形象毫无关系的洞或管状中空物,以使之成为水的出人口。这种制品考虑到其外部形象因素占{jd1}重要比重,极小部分属附加成分,因此还被归入独立制品的范围。从实物来看,独立的艺术陶器制作时间较长,自新石器时代至清代以来连续不断;而独立的艺术瓷器虽制作时间也较长,其中一些制品同装饰性制品虽有所联系,但不像艺术陶那样具有较xx的独立性。这是因为艺术陶中装饰性制品不很发达,没有给独立的制品以联系的机会。而艺术瓷中装饰性制品较为发达,因此客观上给独立性的制品在表现方式上带来了复杂性。此外,独立制品另有组合形式,其表现是几种独立制品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具有鲜明情节的制品。 装饰性艺术陶瓷:在雕塑中,装饰性雕塑是指在建筑物、家具或用具上所做的装饰性圆雕、浮雕、透雕等。而在艺术陶瓷中,装饰性制品指在陶瓷器上进行类似于圆雕、浮雕、透雕等的装饰。装饰性艺术陶瓷制品主要包括陶瓷上的浮雕和透雕两种。浮雕是指在平面上雕出凸起形象的表现形式。在艺术陶瓷中,浮雕以浮雕笔筒为代表,其手法是在器物的坯体上画出形象来,然后采用减地法使形象凸显出来。此外,陶瓷上的刻花和剔花,也具有浮雕的效果。透雕是指将浮雕的背景作镂空处理,称镂雕和透雕。中国古代中的透雕以清代乾隆粉彩透雕转心瓶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