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隐患,违反《消防法》进行生产经营,剑河县消防部门依法处罚5000元罚款。
4月13日,剑河县消防部门在检查荣达木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未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锅炉房与燃料堆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为确保安全,消防部门立即对该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xx火灾隐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xx火灾隐患。4月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5000元罚款的决定。
当前,该公司已经按程序上缴罚款,正在积极xx火灾隐患。(杨天斌 柴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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