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日- 烟洃的日志- 网易博客

2010年4月23日

2010-04-23 14:10:02 阅读5 评论0 字号:

                                 乌海的看下、、

第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使用全民所有草原的,由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单位支付草原补偿费。
  征用集体所有草原,按照该草原被征用前五年平均年饲养牧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6至10倍支付草原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设需要临时使用草原的,必须经依法批准,草原所有者或者草原使用者与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协议。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被使用草原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逐年给予补偿。使用期满后应当按时归还,并负责恢复植被。
  在临时使用的草原上,不得兴建{yj}性建筑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草原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被征用草原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补偿费付给本人外,70%以上由被征用草原的所有者用于草原建设,其余部分用于安排因草原被征用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除此以外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第二十四条 对已开垦的草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封闭,种草种树,恢复植被:
  (一)未按照规定建设灌溉设施和农田防护林的;
  (二)造成沙化、风蚀或者水土流失的;
  (三)违法开垦的。

可以这么说吧、、“法律”,只是给懂法、而且还执法的人准备着,也是他们的{zh0}的武器和防身用具

草原对于农牧民来说是生产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政府在大力的扶持和引进开发商、开垦者、在草原上像猪囧一样,那草原的后果和状态时什么样就可想而知了。

 2002年 、黑煤矿肆虐开发、政府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出台了禁牧5年的政策,并收回了牧民所有的“草原证”

到今年,开发的力度直线上升,5年的禁牧政策期限已到,是该续接这政策还是停止。

但这都是个谜,草原证迟迟不在手,而牧民的生活从哪来?

靠政府?

笑话

这就是政府办的事情,

政府一贯的维护开发商的利益,“牧民”这种名词已经不在他们眼里、

他们眼里有什么?

不用说出来、

{yt}比{yt}恶劣的环境、他们看不到

人们的生活、他们看不到

开发商的肆虐、和他们肮脏的交易、我们看不到

这本美丽的世界、就因为有这种生物存在才显现出现在的状况

        、、、、、、、、、、、、、、、、、、、、

城市的基本建设:公路、桥梁

修路、建路,当然是好事

投资商站什么立场

如果公路建设好了、是谁在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好,当然公民们并没有白用

是公民们步行几十公里吗?不是

自从有了5路车、谁也没有白用

但这新路也不都不白用么?

费用应该“取”在哪?

是车辆

路费涨价从哪说起?

不是掏不起那钱

不是没有那钱

不是不想掏钱

不合理的是:不应从每个公民的自身上“加价”抽取费用

因为不是在步跑

就事说事、不说钱

如果说钱、

行、

对于工薪阶层的普通公民

如果每个人路费多掏一块钱

那就意味着他们的子女就少花一块钱

就意味着少买一块钱的菜

就意味着生活拮据了一块钱

、、、、、、

这些你们想到吗?

作为为民的单位

你们惭愧吗?

就光是每辆私家车抽取的费用就够你们或一辈子

为民办事?

为你们办事吧、

在这都不屑骂你们、

时间有限、不多写、

写了吧、还遭遇不快

不写吧、MD、这都是人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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