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有事业单位9800余家,人数逾46万。按照办法内容,今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招聘中,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情况之外,6月起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对于应公开而未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及通报批评;未经公开招聘就上岗的受聘人员将被清退。
此外,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如发布招聘信息,须在该单位网站及市人保局、区县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且公布后不得擅自修改。
对于考试形式,将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采取分类考试。具体考试大纲将由市人保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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