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4-14 08:27:59 系统分类: 个人分类: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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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胜
记者12日从云南昭通市政府获悉,今日上午,昭通市就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在检察院办公区接受调查中非正常死亡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警方认定魏静玲系xx身亡。目前,昭阳区检察院负责人和此案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2010年4月13日《中国新闻网》云南公布认定结果 昭通女科长系用水果刀xx身亡)
而在此前,昭通市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在检察院办公区接受调查中非正常死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反响,各种猜测都有。现在,云南公布认定结果 昭通女科长系用水果刀xx身亡,也就是说,昭通市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系非正常死亡,相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严肃处理。
从云南公布的这一消息看,说起来不大好听,毕竟揭了执法部门的短。但是从这一事件中,得到了启示与警示,同时也让人感到欣慰。其欣慰的是,不护短,敢于亮“家丑”,敢于公开透明。对于魏静玲在接受调查中非正常死亡事件,云南昭通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将调查结果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予以及时公布。
其启示与警示,就是中央对于接受调查的人在调查中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明确了规定,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实则就是凸显了人文的关怀,就是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而云南昭通市昭阳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魏静玲在接受调查中发生了死亡事件,经过调查核实系用水果刀xx身亡,纯属个人所为,但是昭通市检察院认为,“这起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作为执法机关有如此的态度,是诚恳的,是本着对国家,对社会负责和对个人负责的精神,避免和防止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避免这样的事发生,不仅是对当事人的关心,而且也是对干警的呵护。
再则,通过这件事,提高了干警们的警惕性和增强了防范意识,同时对于加强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和教育干警树立法治理念和人权意识,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工作责任感,自觉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是一本“鲜活”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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