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留作纪念”,供职9年月入近两万元的摩托罗拉项目工程师于某,2个月内偷拿了58部手机、5个蓝牙耳机、16个充电器……今天上午,于某因涉嫌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上午11时,于某被带进法庭时显得有些紧张。站定后,于某略带颤音地说了句:“法官好”。
据指控,今年2月到4月间,于某利用在朝阳区东湖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的便利,多次窃取公司58部摩托罗拉手机、5个蓝牙耳机、5个普通耳机、16个充电器、12条数据线以及电池和数据卡等物品,价值共计2.8万余元。
法庭上,于某虽然承认自己盗窃,但对起诉金额提出异议。
“我拿走的很多手机,连基本的通话功能都不具备,已经不能再使用。”于某称,自己是在摩托罗拉工作了9年的老员工,拿走这些手机和配件只是为了作个纪念。
据了解,于某在摩托罗拉月薪近两万,妻子又刚刚怀孕。在法庭上,于某一直低着头,声音哽咽地说希望公司和法庭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还在继续。
对话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你为什么要盗窃?
于某:我只是想把这些产品留作纪念。我每月收入1.8万元,没必要靠偷东西赚钱。
FW:你为什么要留这些手机?
于某:我在这里工作了9年,连续5年都是全公司的优秀员工,对公司很有感情。我就想留存这些手机和配件作个纪念。
FW:既然只是留念,为什么不直接跟公司说明?
于某:我在这个职位上,因为好面子,不太好意思向其他部门的人开口。
FW:你拿走的手机都是什么时候生产的?
于某:都是2004年至2008年期间的测试手机。测试完了,这些手机就都被闲置下来了。
FW:这些东西平时有人看管吗?
于某:没有人看管,都放在一个纸盒子里,然后堆在办公室桌子下。
FW:你拿手机,怎么被发现的?
于某:保安部发现手机少了,又知道我每天加班到很晚,就来问我。我如实说了,他们报告给公司。我已经把手机都退回公司了。
FW:公司报警,你会因此怨恨公司吗?
于某: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摩托罗拉是一个崇尚正直、令人尊重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