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有关客卧墙颜色的照片补上吧,就是这种草绿色,颜色还是略有偏颇,可这已经是拍的最接近的一张了。
再把厨房台面的照片补上,右边面板也换成了红色,整体加了400块钱。
展示完毕,现在就来说说那些有关地暖的事。为了让大家明白,图片上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关于我们家的地暖,我们从交房当天就发现主卧内有一部分地暖是不热的,当时我们就怀疑这一部分地面下是没有地暖管的,我们当即就向物业反映了此事,物业也确实记录在案,可是从09年12月21日交房到10年4月初,此事一直没有解决,这期间我们跟开发商涉多次未果,造成我们时间和经济的损失。后来我们在物业的建议下,冒险凿开地面,证实下面确实无管,于是拍了算是证据的照片,写了一封说明信,有物业帮我们递交给开发商,此事才有了下文……
后来开发商叫来了分包地暖工程的北京的一个负责人,她到现场看过之后,给我们这样的答复:“下面这一块面积经证实确实没有铺管,我们也感到很吃惊,工人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我们很抱歉。我们负责找工人把这一块给你们再铺起来,连接处要加两个接口,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我们把阳台也铺出来一块,让您的阳台也暖和。”但是,中间只字未提赔偿。我们后来把开发商、地暖分包公司一起约来,三方共同谈判,达成了以下协议:
1.
立即对出现问题的地暖区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保证该区域的地暖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室内温度符合设计要求。
2.
整改方案应先征得我方同意,且施工过程我方有权监督。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我方装修。如果造成损失我方有权进行进一步的索赔。
3.
如果采用熔接方式延长已有地暖管,接口处必须明确标注,且今后因该接口造成的地暖漏水,及漏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你方负责,与我方无关。施工结束后将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留存一份交由我方保管。
4.
因从
2009年12月21日交房之日起我方就向万达方面反映该问题,时至今日2010年4月6日已拖延4个半月之久,期间我方就该问题向你方反映不下十余次,一直未予解决,导致我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及婚期延误。因此要求赔偿我方经济损失1000元。(其实我们要求的更多一些,呵呵,1000块好干什么?)
这就是整改地暖工程结束之后的样子
现在虽然已经改好了,也经过打压测试了,但是我们还会担心,日子久了接口会不会坏掉;接口处直径小于管子直径,将来会不会影响循环,温度达不到要求?总之不比原装的安心。
老百姓买房,实属不易,遇上房屋质量差的,想要维权上诉,更是难上加难,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开发商财大气粗,这些小事他们不放在眼里,对老百姓来说确实关乎日后生活舒适性的大事。老百姓想维权,就得搭上时间精力,慢慢的磨,可是又有谁愿意浪废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