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 4月7日下午消息,国家广电总局6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0号)下称(《办法》),就卫星锅的安装施工及其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作出了严格规定。 不得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办法》指出,任何卫星节目运营机构不得向山寨锅用户提供节目,接收境外节目要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机构。 《办法》提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区等事项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服务活动。 此外,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接受卫星节目运营机构的委托,实施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活动。卫星节目运营机构不得向未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委托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境外节目接收用户、数字电影院线等特定用户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其它机构提供。 “卫星锅”不得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对于卫星锅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卫星锅不得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该负责人指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除依法形成的供货关系外,不得存在其他利益关联,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得进入社会市场流通领域。 同时,《办法》规定相关供货产品的维修网点,双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合作方式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不得自行建立或者参股。 《办法》要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法定的购买证明,向用户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此外,《办法》要求,所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应当由合法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从合法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定向进货;进货时,应当核验该企业所持国家统一组织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签订的设施采购合同等文件。 或将影响百姓利益 据了解,广电总局之所以出台这一《办法》是因为“山寨锅”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 事实上,广电总局此前曾多次通过诸如发布新的管理办法、加密信号升级等多种手段企图改变“山寨锅”在市场上的泛滥局面,但一直未能起到特别明显的效果。 不过有学者指出,广电总局的此种做法在打击卫星电视非法运营现状的同时,也可能影响百姓的切身利益。 据统计,全国有近4000万个非法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此前就有因中星9号卫星的升级工作致使多数偏远地区使用"山寨锅"收看卫星电视的农牧民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收看电视节目,对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该学者指出,4000万"山寨锅"用户大多都是农民或者偏远地区的人,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选择“山寨锅”是市场的必然。 同时也有网友指出,电视现已成为农村百姓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但农村百姓却可能因此重新回到没有娱乐的“原始社会”,而且,他们还花了买“山寨锅”的钱。 上述学者认为,所谓的“山寨锅”问题由来已久,它关系到生产监管、知识产权、消费者和经营者等多种关系,不应将矛头对准消费者。山寨锅之于百姓是一种商品,虽然在经济学中是被否认的,但在“山寨锅”泛滥的环境下拿谁开刀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