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谈这个物业税之前呢,我想先介绍一下另外一个税别,土地使用税(2007年起已征收)。这个税是国家针对城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们都知道,政府采取的是出租土地的办法,即将土地出租的年限限定在中国政府收回之前的年份,然后一次性收取出让金。但这个费用{zh1}都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目前房价的成本构成中,很大的一块就是土地的出让金。现在,政府一方面要收取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还要征收土地使用税。既收土地出让金又收土地使用税,这就构成重复征收。
另外,土地使用费也没有考虑到对于人们生活必需品的住房的基本豁免。在一些国家,向人们收取的所得税等都有一个基本的豁免,就是对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要在税基中扣除。国际税收的常规是,家庭所得税中甚至要扣除抚养孩子的支出。例如,在香港结婚的人,就可以免去一些税收。当时我和香港的朋友聊天,听他们开玩笑说,哎呀,不要说人家单身不好嘛,单身的为政府做贡献,多交点税了。我这才知道,原来香港也有所得税中扣除抚养小孩的支出,蛮人性的。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也要扣除基本生活需要的1600元,从1600元以上起征。房子对于一般百姓来说,当然是生活必需品,对于自住的房子,应该留出一定面积的免税优惠,优惠税率,保证基本生存的需要的。从另一角度来说,国家土地属于全体社会公民,公民作为土地资源的所有人之一,给他一定份额的免费土地用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也是体现国家土地资源为全民所有的法理。
据说物业税很快就要征收。如果加上已有的税费,房产上叠加的税费已经十分可观。从可税性来说,政府可以想出各种理由来征税以增加财政收入。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个物业税。据中国税务学会的专家介绍,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有一部分人提倡开征这个物业税的说法是,让多房产者多缴税,让更多人买得起房子。此话怎么理解呢?物业税开征的可能性操作法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即把买房子前已经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收取。对于没有物业的市民来说,由于开征物业税后房价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首次置业的市民应是开征物业税的受惠者。(购买的时候不用交,没有了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看上去首付就是个建筑物的成本价,首付如此降低了以后引诱你买房,促进消费,但是那部分没让你交的在你买房后均摊在每月的物业税中了。政府不会免除这些的。)
因为物业税是会根据物业的增值情况收取的,旧有物业升值了必然要收取物业税。这就是个定时xx了。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周边环境的改变、配套设施的完善,房屋的价值就升高了。你的这个物业税也是水涨船高。下面看看美国的房产税即我们叫做的物业税是怎么征收的:
一般美国人的房产价值大多数在20万至30万美元左右(纽约、洛杉矶和旧金山是个例外)。买房人即便是零首付,每个月只要多支付两百多美元。而房产税在过去的二十年内对于许多房主来说,可能不是上涨了5个百分点,而是上涨了5倍甚至10倍!比如在美国汽车城市---底特律,有的普通房主在二三十年前可能只要支付几百美元,而到了现在则可能需要支付七八千甚至一万多美元。从历史角度看,美国房产税呈连年升高的趋势。但是由于受经济萧条、失业、健康、退休等多个因素的影响,许多人的收入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并没有随着房产税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社会中下层人员。最终由于房产税和生活费用在近二十年来大幅攀升,他们就在没有足够的钱来缴纳房产税和房屋xx。这时税务部门和银行就会收回他的房子,通过拍卖方式扣缴税款或者房屋xx。(从这点上去理解郎咸平说的99%白领要破产蛮有可能性的)。
我国目前已经征收的税收就有二十多个,还不包括社会保障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教育费附加、养路费等。尤其是在我国,许多税种都是价内税(买任何东西的时候价格内已经包含了要缴纳的税),老百姓在缴税时不是特别敏感。物业税可能随着市政建设和环境的改善而评估价值不断上涨,所要缴纳的物业税也可能随着老百姓收入的降低而增加。如果你怕利率提高,怕收入减少,怕破产,在物业税的高压下,可以把你的房子卖掉。搬到更偏远的地方,买个便宜点的房子,就像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年的人也可以把房子卖了,搬到宁夏或者甘肃的某个地方生活。但这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做的。
我们中国绝大部分老百姓还没有像美国资本社会里的百姓那样富足,他们都次贷危机了(还不起xx,交不起物业税),更何况我们呢?这种征税权必定要有合理性,要以保障民生为前提,要征得纳税人的同意,不能说收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