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布《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转)_冠景 ...

  2006年1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办[2006]90号)批准发布《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其标准编号为CY/T 39-2006,该标准将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加速我国图书发行行业信息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减小经营风险,提升行业技术进步水平,促进行业经济增长,更好地满足出版发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促进新闻出版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按照总署“以标准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快建立质量检验、合格评定和产品认证等社会监督机制”的科技工作思路,总署科技发展司高度重视出版物发行的标准化工作,先后于2003年组织完成了《中国出版物物流标准总体规范》科研项目,2004年7月19日成立了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5年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出版物物流作业流程及相关信息流调查》和《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等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探索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新机制。
  《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是图书流通最迫切需要制定的关键性行业标准,总署领导柳斌杰、邬书林同志曾多次指示并亲自部署,要求将此项标准的制定作为行业技术进步的一件大事来抓。根据领导精神,总署科技发展司会同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并协调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新华书店总店、上海市新华发行集团、电子工业出版社、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当网)等多家单位在过去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又重组力量,合力攻关,通过大量的会议、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调查工作,在认真研究国内外出版物发行行业现状和信息技术的变化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现有标准的基础上,采用ONIX框架和英格拉姆企业流通信息交换标准的设计思想以及中国机读目录格式的数据标识定义原则和《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的数据描述表现形式。对本标准项目的命名、工作内容、涉及范围及技术应用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设计和开发,并征求了200多家出版社、30余家批发商、67家零售书店、2家网上书店、4家行业软件商以及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反复认真地修改。
  《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以图书流通过程为核心明确了数据交换的内容。根据交易业务的“发布、采购、发货、退货、对帐、结算、统计”7个环节,定义了“出版物商品信息、供货目录信息、库存商品信息、采购单据信息、发货单据信息、退货单据信息、通知退货信息、对帐单据信息、结算单据信息、统计单据信息”10种信息类型,支持“发布信息、商品征订、库存沟通、商品采购、采购确认、发货、收货、退货、退货确认、通知退货、对帐、对帐确认、结算、分销统计、零售统计”15种业务处理。通过完整定义图书商品信息以及图书商品在流通各环节中的信息交换内容和规则,规范图书出版发行供应链中各企业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使企业间数据库能以标准格式相互提供所需数据,以达到整个出版发行供应链、信息链异构系统的数据传输简单化。每个数据库拥有者只需将自己数据库的内部格式和标准格式进行转化,就可达到供应链中各企业信息的互联,促进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交换。
  该标准还根据行业现行状况和网络技术发展趋势,采用文本文件和XML(置标语言)两种格式作为计算机软件系统之间信息交换的格式。其中,文本文件引用GB/T 2901-1992《书目信息交换用磁带格式》(即国际标准ISO 2709),并通过标识符的定义,建立了文本文件和XML两种文件类型数据内容的对应关系,以使两种数据格式的信息交换规则在逻辑上保持一致,从而确保了标准的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
  该项标准的实施将对有效解决图书流通领域商品信息和市场信息的对称流动,加快图书发行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

(信息来源: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MARC数据一直被认为是图书馆界的交换格式,尽管CIP项目进展也有多年,但是其效果却难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标。近日看到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给人比较大的信心,这个交换规则采用的是xml格式,但是其中执行的交换标准却已经是ISO-2709。这样中文图书的MARC数据应该更有希望从出版社得到了,但愿这{yt}来到的更早一些。我想这样的好事不是抢了图书馆编目员的饭碗,而是把图书馆的编目员都挪到出版社了。以后不仅图书馆专业开编目课出版发行专业更要开,而且也不用说图书编目著录了,直接就是“资源描述与检索”也挺好的。

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布《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

2006-03-06


郑重声明:资讯 【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布《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行业标准(转)_冠景 ...】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