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气候变化议题上,中国除了在国际谈判中争取更大的发展权外,决策层还要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抓紧做好两件大事,不可再等。 {dy}件大事是,2012年前抓紧征收“国内碳税”,以遏制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出台。征收“国内碳税”能够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在国际“碳关税”压力中,变被动为主动。尽管美国提出的“碳关税”是违反自由贸易原则的,但从趋势看,发达国家已经设定了这方面的话题 我们不能被动等待,中国应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之前,先征收国内碳税。双重征税是违反WTO原则的,如果我们征收了国内碳税,美国再征收碳关税就是违法;二是在国内生产中,能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瑞典的经验值得借鉴,瑞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的比例从来就没有超过0.5%。其成功之道就在于,他们通过对石油课以重税(标准是每吨100美元)来推广生物能源。在重税之下,瑞典众多企业竞相寻找低成本的生物能源,将很多生物质废弃物变成了能源。今天瑞典生物燃料的使用率已超过50%,成为世界工业化国家使用生物能源比例{zg}的国家之一;三是政府可以将碳税带来的收入,补贴那些节能减排成效好的企业。 第二件大事是,抓紧研究“稀土—碳排放权”捆绑计划。如果说碳排放是美国对中国“发展权”的限制,那么,稀土等战略资源就是中国对西方“进化权”的限制。中国必须打好稀土等战略资源这张牌。为此,笔者建议:以稀土等战略资源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据世界自然资源研究所一项研究表明,在基准减排情景下,中国需要60多种技术,其中40多种是我们不掌握的核心技术。中国可以通过控制出口配额多寡,换发达国家的减排技术。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国际趋势,也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通过多途径探索减排方式,才是解决国际“碳”压的根本之策。 {dy},做好“碳预算”。一是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都要做好“碳预算”。建议从“十二五”规划开始,将“碳预算”列入部门和地方政府预算框架,今后政府的每项决策,不仅要考虑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还要考虑碳的排放和吸收。这意味着把减排工作渗透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二是“碳预算”要按人配额,以实现“扶贫”和“遏制xx浪费”的双重功效。坚持“减排人人有责,配额公平对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设定一个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普式上限,“按人配额”。将来富裕人群如果配额不够,可以向低收入人群购买碳排放指标,这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既能达到“扶贫”的目的,又能遏制“xx浪费”。三是建立地区间或省际碳预算转移支付机制。为了保证总量平衡,中央从全国“一盘棋”角度,用落后地区的碳盈余去填补发达地区碳亏空。发达地区用资金来交换碳排放空间,可以看成是一种公平的补偿。 第二,加强国际合作。一是与国际低碳城市、低碳企业建立合作联盟。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欧美发达国家,在减排方面已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要在合作中学技术、学经验。国际间的合作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从中小城市、企业、商业项目入手。在节能减排上,中小型城市、企业、商业项目的合作,比国家间和大城市间的合作更容易量化,标准也好制定,减排效果也便于检验。二是与周边国家结成低碳化产业供应链。考虑到人民币升值压力,以及中国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用工成本的提高,中国制造业应该专心做上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品控标准、资源整合与金融运作)和下游(品牌塑造、营销传播和客户服务)产业链,而将产业链的中间环节转移到周边成本更低的国家。 第三,建立“碳汇造林补偿基金”,充分发挥人工造林的碳汇功能。森林是重要的碳汇,通过建立“碳汇造林补偿基金”,将人们的消费行为与造林面积捆绑在一起:即按消费行为计算排放量→按排放量计算造林面积→按造林面积计算补偿金额。把增加林业碳汇与工业减排放到同等重要位置上。 第七,尽快建立“碳足迹”标示制度,引导“斤斤计碳”的消费方式。在超市商品上明确标示“碳足迹”(贴碳排放标签),是发达国家最广泛的标示制度。中国应该尽快建立“碳足迹”标示制度,并将“碳足迹”作为科普知识进行推广,以此在全社会倡导“合理物质消费”,反对“攀比奢华”的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