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发电厂4号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
1. 受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4号锅炉送风机、引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工程地点:天津大港发电厂现场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电容器 12000微法 400V 块 420
CCB 461E90.07C 200A 块 8
注:包含改造中相关附件。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5日起至2010年3月19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地 址:北京市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 3 月 28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 3月 28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 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曹富国 和锋
手 机:13269613025
电 话:010-6383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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