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典雅,品质出众――欢迎您使用长城人民币信用卡。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是中国银行发行的,为广大客户提供直接消费和取得其他银行服务的信用凭证,是一种重要而常用的支付与结算工具,具有“通用、安全、方便、快捷”的特点。
这是信用卡最基本的功能。持卡人在标有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标记的特约商户,包括商店、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机场、医院等场所,均可用卡代替现金消费结帐。
银行将信用卡帐户的保证金、备用金及其他各种存款按规定利率计息,视同储蓄存款。
持长城人民币信用卡可在工作时间内到任何中国银行的营业机构存取款,也可以24小时在自动柜员机上提款。
持卡人凭卡可以在中国银行的营业机构,从自己的帐户转帐付款,也可利用ATM机或电话银行将信用卡帐户的资金转至其它帐户。
持卡人可在xx银行允许的额度内透支消费,但须尽快补还透支款。
目前,长城人民币信用卡包括有:个人普通卡、个人金卡、单位普通卡、单位金卡。
1、长城人民币信用卡只能在中国境内使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按使用对象可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卡的持卡人由申请单位指定,其项下的收付款项均记入其备用金存款帐户,并由单位收支;个人卡的主持卡人可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的消费支出由主持卡人承担。
3、按持卡人的信用分为普通卡和金卡。
1、长城人民币信用卡可在全国各地所有一万多个中国银行营业机构取款。
2、可在全国范围内8万多家特约商户住宿、餐饮、购买机票或购物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