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反垄断调查升级 47家跨国巨头卷入_lsls_新浪博客
“中国的行业从诞生伊始就存在众多灰色运作,远在欧洲的反垄断调查很难带来什么变化。”2月23日,上海一家货代企业的总经理告诉记者,出于种种原因,国内货代企业很难为欧盟委员会{zx1}一轮针对货代行业价格串谋行为的法律调查提供取证帮助。

  上述人士所指的是欧盟委员会在2月9日向47家跨国货代企业发出《反对声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一事。截至目前,包括DHL全球、UPS(UPS.N)、泛亚班拿(PWTN.S)、德迅集团(KNIN.VX)、日本运通公司等企业已陆续承认收到了该《反对声明》。

  这是欧盟在2007年10月表明将对往来美国与欧盟经济区、往来中国与欧盟经济区以及华南、香港与欧盟经济区的货代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zx1}进展。

  一位同样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一调查与针对航空货运企业的价格串谋调查分头进行,但由于取证困难,至今无法如针对后者般提出处理意见。

  进展还是胶着?

  根据DHL全球发布的声明,该德国邮政DHL(DPWGn.DE)旗下的业务部门是收到《反对声明》的众多企业之一,DHL全球货代还证实,正就调查与主管此事的欧盟委员会合作。“《反对声明》表达了针对除燃油以外的一系列不同附加费的价格串谋行为的xx。”

  DHL全球货代对此称,公司在一起针对潜在惹来违反竞争法xx的行为进行内部调查后,方了解到有关行为,并为此与欧盟委员会进行合作,而且由于该合作态度,德国邮政DHL以及其相关子公司已获得欧盟委员会的豁免。在声明{zh1},该公司强调有关调查不涉及德国邮政DHL的邮件、速递以及供应链管理等业务部门。

  然而有更多身涉其中的企业没有获得豁免。德迅集团就强调,《反对声明》仅表达了欧盟委员会对一些可能违反竞争法行为的沟通,而且公司将在调查过程中进行回应,并保留寻求法律援助的权利;泛亚班拿则表示,当前不可能预测调查的结果,但调查或为公司实体带来实质损失。

  欧盟法律规定,一旦组织价格卡特尔罪成,涉案企业{zg}会被处以相当于其全球年度营业额10%的罚款。

  UPS在23日向本报记者发来的声明称:“该声明包含欧盟委员会对于货代行业的所谓‘垄断’行为的一些初步观点。UPS将密切核查欧盟委员会的该份反对声明,并选择合适的时间予以响应。在此过程中,我们会竭力维护我们的立场。”

  “跨国货代企业的底气在于,针对货代行业的价格串谋行为难以获取实质性证据。”上述知情人士解释称,货代企业的串谋行为则难以量化,因为存在不同层级的货代企业彼此合作,而垄断价格可以向上传导给货主,因此,那些缺乏话语权的二级、三级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损失,而且他们不可能冒着得罪生意来源之险,为欧盟指正不法行为。

  灰色生存

  上述上海货代企业的总经理证实了这一说法,“实际上国内的货代企业均充当了外资货代企业的下家,不可能倒过来指责其赖以谋生的合作伙伴”。

  据其透露,以海运为例,由于中国的货代企业不愿意承担更大风险,因此偏好采取FOB(船上交货),即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这一模式将物流运输的主导权交到国外买家的手上,而国内的货代显然无法获得国外买家资源,因此要拿货,就必须依赖拥有全球贸易网络的跨国货代企业。”上述总经理指出,在海运领域,有70%-80%甚至更高比例的交易采取FOB模式。

  另一方面,该货代总经理认为中国的货主也更青睐国际货代,“他们不放心将货物xx交给本土货代处理,这也令本土货代无法做大做强,只能走向利基化生存,转战仓储、包机、拼货等业务。”

  在他看来,这次欧盟的调查恰好暴露了国内业的散沙现状,而这导致中国本土货代一直无法与跨国货代叫板,只能坐等被收购。“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货代协助(欧盟的)调查是非常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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