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
关于举办第三期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行业协会,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中心)、有关单位:
  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已成功举办二期,先后共有90位学员考试合格,取得粮油竞价交易师职业资格。为继续推进粮油竞价交易师持证上岗,我会拟于2009年10月下旬在广东省举办第三期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粮油竞价交易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竞价交易员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由有关专家进行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并可报名参加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培训对象
  报名参加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相关单位从事粮油竞价交易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
    2. 取得助理粮油竞价交易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
  3. 已取得拍卖从业人员资格3年以上,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
  4. 已取得拍卖师资格1年以上,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或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三期培训班拟于2009年10月下旬举办,培训时间6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 为有利于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人数拟不超过60人。已报名并交纳报名费但未能参加{dy}、二期培训的学员,将优先安排在本期培训,不需再交纳报名费。请新报名学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会会员服务处,并同时交纳报名费200元。我会按收到报名费时间顺序,确定本期学员。未能参加本期培训的,将安排参加下年度培训。
    2. 收到报名费后,我会将邮寄《粮油竞价交易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竞价交易员职业技能培训教程》和《粮油电子商务基础知识》,请学员按照《粮油竞价交易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函授学习提要》(见附件2)认真做好函授学习,完成函授作业,并在报到时交作业,作业情况计入结业成绩。函授学习时间不少于100个标准学时。
    3.请学员准备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于9月20日前寄至我会会员处。
    4.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2400元。于9月30日前汇款的学员,可优惠200元,按2200交纳。
  联 系 人:梁昆
    电   :010-66095127
    传   :010-66095177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邮政编码:100801
  电子邮箱
  帐户名称: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单支行
  帐   号:0200013309014402959(请注明竞价交易师培训)
  
  附件: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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