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加碘何以由利民变成害民?
建国以后,鉴于我国普遍存在因缺碘乏而造成甲状腺肿大的疾病,人民政府规定食盐必须加碘,这对遏制这一疾病的蔓延应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事有利弊,沿海地区食物含碘丰富,不存在缺碘现象,民众过量摄入,会引起甲状腺的其他病症。笔者患甲状腺癌,是否由此引起,不敢乱猜。但是,既然沿海地区居民不缺碘,政府就不要这么“关怀”了。现在的问题是,国有的食盐公司坚持要加碘,这种过度“关怀”,令人感到可怕。据媒体报道,食盐垄断销售的利润是成本的400%,利归国家还是归企业,没有明文账;加碘之后利润还可增加{bfb}以上。这是利民变成害民的要害。人民被盐业公司这么不断地“关怀”下去,不仅要支付高价,而且还有性命之忧,接下来的医疗费就难于计算了。我动个手术,切了这个癌灶,花了八千多元,一辈子吃的盐都花不了这么多钱。以后终生得吃“优甲乐”,以补充甲状腺素,每月花的钱,可以买60斤盐。一人如此,千万人如何?让盐业公司老总生一个甲状腺癌,看看他还坚持不坚持这个{bfb}的利润!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不是贴上了一个“国有”的标签就是社会主义了,我的结论是“不”,国有企业也可能是资本主义的,如果我国的国有企业都按照资本主义的追求剩余价值乃至通过垄断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话,那么,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不复存在。
食盐官营制度,是封建政府沿用了两千多年的政策,民国以后一直依然如此。原因在于盐利丰厚,在政府财政收入地位重要,绝不肯轻易放弃。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实行的食盐专卖制度,现在也已具备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改革的条件了。盐税国家规定个税率,食盐制定个国家标准,让生产企业相互竞争就是了。
食盐的确关系民生,开门七件事之一,但其他六件事都市场化了,这个盐为什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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