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建筑史概述1 _〔木结构工程〕的书房_百度空间

木屋 木制别墅 木结构建筑 实木 木材百年建筑史概述   1 ­

­

  衣食住行,无论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除了衣食,就是住和行,都与我们要谈的建筑有着直接的关系。 ­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中国建筑也是这样,自从“有巢氏”带着我们的祖先,从原始森林走出的几千年来,勤劳伟大的中国人民,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奋斗、生息。以智慧的头脑、灵巧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和奇迹,使之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不用说那些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宏伟建筑,单是我们今天依然看到的雄伟的长城、神圣的故宫和开辟在崇山峻岭中的栈道、深埋于地下的陵墓……想想,哪一件不足以说明我们的祖先的伟大呢。中国建筑史的辉煌,就是中华民族的辉煌。 ­

  但是,如同中国近代史一样,几千年封建势力的影响、帝国主义的入侵、官僚资本主义的渗透,使我们国家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状态。1840年至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的建筑业,也深受政治、经济和落后文化的影响,一度出现低糜。 ­

  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初期,随着封建的清王朝的政治落后和闭关锁国,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时代。特别是xx战争后,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建筑事业,也日趋衰败。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政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取代了封建统治,经过了文艺复兴时期,工业革命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建筑机械与建筑技术,都走在了我国的前面,因此我们传统的建筑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由此,可以这样说,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是在西方建筑文化的冲击、激发与推动之下前进的。 ­

  在这个时期,综观我国建筑思想和建筑文化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方面是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继续;一方面是新兴的、西方建筑文化的传播与影响;另一方面是折中的、东西方(我国的和国外的)建筑文化与建筑形式的巧妙结合。此期间,这三种建筑思想、文化,形式的互相作用,就构成了中国近代那不平常的建筑史的主线,从而推动着我国建筑业和建筑史的发展。 ­

  政治的腐败,导致外国经济文化的大规模浸入。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我国国土上,除了内地和经济偏远地区,仍然延续着传统的古代建筑外(多数已经演变),在沿海和一些口岸,外来的东西方建筑,逐渐多了起来。这样,实际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形成了以模仿或照搬东西洋建筑为特征的潮流;在二十世纪的二十年代后期,又出现了以模仿中国古代建筑或对中国古代建筑改造为特征的另一股潮流。可以这样说,这两股潮流,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相互交叉、互相作用、此起彼伏,影响着中国近代建筑史。到了这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又重新受到欧、美“国际式”新建筑潮流的冲击,使中国近代建筑史,呈现出中与西、古与今、新与旧多种体系并存的错综复杂的状态,因而,中国近代建筑也呈现出多元文化风格。 ­

  辛亥革命,推倒了满清封建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皇帝历史。到此时,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应该给建筑事业带来勃勃生机。可是,军阀混战、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给饱受苦难的中华民族,带来了更大的灾难与痛苦。尽管如此,这个时期,我们还是要把它看成是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自立”时期,因为此时,中国人的建筑活动居于主导地位。一些研究建筑史的专家认为,这个时期中国人的建筑活动居于主导地位,是主要表现在:中国近代建筑教育的兴办并日益完备;中国诞生了建筑事务所;中国有了自己的建筑师队伍;建筑设计活动兴盛;中国建筑团体先后成立并开展了学术活动。三十年代后期,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和随之而来的国内战争,使中国近代建筑也遭受重创,建筑史未能发展,更未能完成向现代化的转变;但是,中国近代建筑史上“自立”时期的成果,还是为以后中国建筑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

  关于中国近代建筑史概况,张复合先生有篇文章,《中国近代建筑史“自立”时期之概略》,(发表在1983年8月南京工学院建筑研究所编:《建筑学报》上)现摘录如下: ­

  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自立"时期,中国人的建筑活动居于主导地位。主要表现在:中国近代建筑教育兴办,并日益完备;中国建筑事务所陆续开业,中国人建筑师逐渐成长,建筑设计活动兴盛;中国建筑团体先后成立,学术活动得以开展。 中央大学建筑工程系在中国近代建筑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吕彦直以南京中山陵彪炳史册,基泰工程司作为中国近代建立较早、规模较大的建筑事务所而在全国产生影响。中国建筑师学会、上海市建筑协会、中国营造学社对中国建筑的设计、建造和研究起到推动作用。 ­

  由革命转向建设是历史的必然。辛亥革命后,即使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争取到足以进行建设事业的局面,即使其后的军阀统治和军阀混战窒息了民族工业的生机、中国并没有出现随政治革命而来的"产业革命",但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尤其是{dy}次世界大战时期)确曾出现过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代"。 ­

一、百年建筑史概述   百年建筑史概述   2 ­

­

  伴随着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代",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从二十世纪二十年xx始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其标志是中国近代建筑教育兴办,并日益完备;中国建筑事务所陆续开业,中国人建筑师逐渐成长,建筑设计活动兴盛;中国建筑团体先后成立,学术活动得以开展。 ­

  二、三十年代的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中反映出了世界上现代主义建筑思潮的影响,同时也反映出了中国人建筑师面对列强的入侵而激发的民族意识。这两种因素的碰撞、交叉和融合,反映出时代与社会背景对中国近代建筑历史发展的巨大影响。世界建筑的历史已在资本主义的现代社会背景下发展,中国建筑的历史却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社会中行进;中国人建筑师面对着的是伴随着侵略而来的西方现代文化的冲击,他们既要学习、接纳西方的现代文化,再认识、继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又要把中国传统文化作为抵御外来侵略的精神支柱,始终被一种"民族意识"所笼罩。在这种历史情况之下,中国人建筑师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使中国的建筑教育、建筑设计和建筑学术活动在二、三十年代都得以发展。 ­

  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是以模仿或照搬西洋建筑样式为特征的潮流居于主导地位的历史时期,从样式研究的角度,我们可以称此时期为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洋风"时期;对于中国人的建筑活动居于主导地位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从活动研究的角度,我们可以称此时期为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自立"时期。   ­

  虽然三十年代后期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和随之而来的国内战争使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未能在这一重要发展时期的基础上走向辉煌,完成向现代化的转变;但是,中国近代建筑历史上"自立"时期的成果,则为其后中国建筑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

  本文试从建筑教育、建筑设计和学术活动三个方面,对二、三十年代中国近代建筑历史上"自立"时期作一简略记述。 ­

  一 建筑教育 ­

  根据清廷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中国{dy}所官立大学棗京师大学堂棗就已设置有"建筑学门科目"。民国初年,在1912、1913年的民国政府《壬子、癸丑学制》中亦保留有"建筑学"科目。 但首先作为专业进入教学的,是1923年江苏省立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开设建筑科。 ­

  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由柳士英(1893~1973年)任系主任,朱士圭(1892~1981年)、刘敦桢(1897~1968年)、黄祖淼任教。此四人均毕业于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建筑科,所以该校建筑科的培养目标与日本学制基本一致。1927年7月,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并入第四中山大学;1928年5月又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中央大学建筑工程系系主任由留美的刘福泰(1893~1952年)担任,其他教师也都是留学归来的。先后任教的有李毅士、卢树森、贝寿同(1876~ 年)、刘敦桢、谭垣(1903~ 年)、朱神康、陈裕华、刘既漂(1900~ 年)、虞炳烈(1895~1945年)、鲍鼎(1899~1979年)等人。自1940年起,鲍鼎任系主任,聘梁思成为客座教授,杨廷宝、刘敦桢为兼职教授,徐中(1912~1985年)为专职教授。  ­

  中央大学建筑工程系在中国近代建筑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近现代许多xx建筑师和建筑教育家都毕业于这里,他们的活动对中国近现代建筑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34年毕业的张 (1911年)、唐璞(1908~ 年),1935年毕业的张开济(1912年)、徐中,1941年毕业的戴念慈(1920~1991年)、汪坦(1916年)等,为其中佼佼者。戴念慈于1982年5月出任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是现代中国建筑师作为本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dy}人。汪坦多年潜心国内外建筑理论研究,1985年8月又不顾高龄毅然担起主持研究中国近代建筑史的重任,使此项工作在中断近三十年后又得以进行。 ­

  1928年秋梁思成在东北大学工学院创办建筑系,林徽因(1904~1955年)、陈植(1902~ 年)、童隽(1900~1983年)、蔡方荫先后执教。同年夏天,北平大学艺术学院建筑系创办,留学法国的汪申(1894~ 年)为系主任,华南圭、朱广才、曾叔和、张剑锷任教; 1934年沈理源(1890~1951年)为系主任; 1938年7月改为北京大学工学院建筑工学系,系主任为留学比利时的朱兆雪(1900~1965年),沈理源、钟森、赵冬日(1916年)任教。 ­

  进入三、四十年代,广东省立 勤大学、私立沪江大学商学院、私立雷士德工学院、国立中山大学、私立天津工商学院、私立之江大学、国立重庆大学、湖南省立克强学院、国立唐山工学院、国立北洋大学等陆续开设建筑系。   ­

  二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建筑教育多由学欧美的教师执教,因此西方学院派思潮占有优势,有重艺术、强调古典训练的倾向。 ­

   一、百年建筑史概述   百年建筑史概述   3 ­

­

  二 建筑设计 ­

  早在本世纪之初,两位中国人建筑师就分别在北京和南京作过不同的尝试:供职于陆军部军需司营造科的沈琪,于1906年为陆军部衙署设计了一栋以西式为主、但颇多中国装饰的主楼;受命于两江总督的通州师范学校工科毕业生孙支厦(1882~1975年),在1909年主持设计了一栋基本为西式的江苏省谘议局建筑。 ­

  此外,赖德霖先生对中国近代建筑史也有很深研究,这里,提出了他这样的观点: ­

  中国近代建筑研究史综述 ­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不仅 中国城市建筑的现代化问题吸引了中外学者广泛的注意,而且中国国内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体,取得了丰硕成果。由汪坦先生和日本藤森照信先生主编的包括有十六个大中城市近代建筑普查资料的《中国近代建筑总览》更是二十世纪继中国营造学社之后中国建筑方面的第二次大规模调查。经过十余年脚踏实地的工作,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不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已大大超过了以往。五、六十年代以政治史的分期为框架,以建筑功能类型、技术和造型风格为内容的比较宏观的中国近代建筑史叙述正在被这一时期以专题、个案为对象的中、微观研究所替代。前者强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对建筑发展的影响,是中国建筑社会学研究的先导;尤其是当时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情况下城市发展特点的探讨,以及对工业建筑、城市中下层居住建筑、 农村和革命根据地建筑的调查至今仍不失其价值。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历史决定论的影响, 这种叙述把物质现象当作为“时代精神”的表现, 注重规律性和共性,也即社会因素的作用,忽视了或然性和特殊性,也即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形;而对政治史叙述中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认同也影响了对于中国建筑同时发生的现代化转变的充分认识。近十五年来,尤其是大陆方面在业师汪坦先生的首先倡导下,学者们改变了视角,开始将中国建筑业作为一个大的系统, 去探讨系统内部各个方面在外来影响下向现代化转变的具体过程和表现,通过对专题、个案的研究推进了学科总体的拓展和深化。以下笔者试就管见所及 对近十五年来这项研究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从以下九个方面在内容和方法上做一评述:1.关于近代建筑史分期问题;2.关于近代建筑的生产关系, 即建筑系统的现代化过程;3.关于近代建筑教育;4.关于近代中外建筑家;5.关于近代建筑类型与技术;6.关于近代市政与城市规划;7.关于近代重要城市建筑;8.关于近代重要建筑作品;9.关于近代建筑思想。 ­

  1.关于中国近代建筑史分期问题 ­

  分期问题其实是如何建构近代建筑史的写作框架的问题。在五十年代,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近代建筑史写作必须与官方政治史的叙述相联系, 因此如何定义“近代建筑”,如何看待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整体特征便成为突出问题。八十年代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重新开始时这个问题再次引起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应把近代建筑的产生与发展作为近代中国政治、经济背景发展变化的结果来考察,因而主张采用政治史研究的时期分段。还有学者认为应根据建筑本身的发展特点进行分期而不必与政治史一致。笔者以为,在分期问题的讨论方面,有三点需要注意: {dy},分期必须以对基本问题的研究为基础。而如何分期也应视具体研究主题而定,不必也不可能强求不同主题在分期上xx一致。 随着研究的深入,主题的细分,我们对分期问题肯定还会有新的认识,关键是不能以“论”代史, 即不能把分期当作建筑史研究的目的。第二,建筑的发展无疑与 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外部因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后者的变革是多层次、非同时的复杂过程,它们对建筑的作用也不是简单的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建筑史研究的深化应体现在对它们之间关系揭示的具体化,而不是抽象化上。第三, 建筑是一门独立学科,对学科发展过程的揭示,构成了建筑史的专业特性。近代建筑史研究应该尽力去探寻中国建筑业、建筑科学、城市环境、建筑艺术在特定历史时期里的发展过程和具体特点。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不能相反,将建筑和建筑环境作为其他学科研究的辅助材料。 ­

  仅就中国建筑近代化过程的宏观而言,笔者以为有四个时期非常重要。这四个时期都与当时政府的改革和行政举措有关,它们分别是19世纪后期的洋务运动时期、 1902年到清末的新政时期、以及南京政府成立之前的民国初期和成立之后的国民政府时期(该期可再分为南京时期、重庆时期和战后时期)。目前学者们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也即1927年至1937年间的建筑问题注意较多,但对其他时期的探讨还很不够, 或还有欠系统。 例如, 关于新政时期现虽已有为数不少的个案研究,但都没能将它视作一个整体。这一时期的建筑成就综合地反映在如下方面:1. 对以北京城为代表的传统城市的市政设施进行了近代化改造;2. 建造了大量不同功能和造型类型的近代建筑;3. 通过全面学习日本,从日本引进了建筑的名词、近代建筑科学和许多建筑人才;4. 建筑学科在中国近代大学教程中得到确立;5. 出版了以近代科学为基础的建筑学著作;6. 传统砖木结构建筑体系实现了近代化。这些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筹策和促成的,它们足以说明这个时期在中国建筑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而在民国初期,由于新的国家政权在国家事务上的渗透还比较弱,地方的自治势力相对比较强大,由此造成的建筑现象与1927年之后有很大不同,因此也值得深入探讨。 ­

  在早期的分期讨论中还能看到一些将中国近代建筑的发展类比为生物现象而分为发生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的简单化做法。它体现了一种线性的历史观念,即将历史的主体统一化、匀质化、抽象化,进而试图发现它的发展规律。在操作上这种线性的历史写作大多是一种“大事记”编年,它将发生于不同空间背景下的历史活动按照时间顺序联缀起来,用时间的先后体现因果,而不顾实际的空间关联,也就是用时间xx了空间。它对建筑和城市问题的描述通常也脱离了具体的时空背景, 使得它们只是一种人为建构的“历史规律”框架的填充物,而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常常遭到了忽视。换句话说,这种写作最关心的是材料“有什么”,而不关心材料的“为什么”。针对这一情况,赵国文先生在1987年发表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分期问题”一文非常具有启发性。他所强调的中国近代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从地域的角度打破了统一的和匀质的“中国建筑”的假设,在理论上促进了各地近代建筑研究的展开。现在我们已经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中国城市和建筑的近代化大致集中在七个相对独立的区域。除了台湾地区以外,还有以上海和南京为核心的长江下游地区,以北京和天津为核心的(直隶)京津地区,以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为核心的满洲地区,以香港、广州、厦门为核心的华南地区,以武汉、重庆、昆明为核心的华中和西南地区,和以青岛、济南为核心的胶州地区。这些地区的城市和建筑的近代化各有不同的原因、过程和特点,反映出历史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因此笔者主张,今后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写作不妨采取“记事本末”的方式,以时空范围都比较明确的专题研究为主导,兼顾年代先后。各主题在时间上可有重叠,不必遵循看似清晰其实却简单化的线性编年。 ­

  2.关于近代建筑的生产关系,即建筑系统的现代化过程 ­

  中国建筑现代化的根本特征之一是建筑制度,也就是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化。主要表现在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地产业兴起、 建筑法规的制定及自由建筑师的出现等一些方面。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伴随着人们对于经济体制的反思,建筑制度成为建筑业改革的一个焦点,近代建筑制度也因此成为一个重要的历史课题。受八十年代上海史研究的启发,笔者曾以上海为例,探讨了近代资本主义建筑制度在中国产生的过程和影响。笔者认为, 制度的变化是中国近代建筑与传统建筑和现当代建筑的一个本质区别。笔者因此建议将“中国近代建筑”的时间范围定义为1840至1953年,也即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建筑制度开始在中国出现到被以“公私合营”为名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铲除之间。最近笔者注意到李海清先生对建筑制度问题也表示出高度的重视。从他的文章中还得知台湾王俊雄等先生已对民国时期建筑师制度的形成进行了研究。今后有关制度的研究或许还值得针对各地、各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北京和满洲的情况显然就与上海很不相同。关于各地建筑法规,尚值得探讨的是其制定所参照的蓝本及其所针对的实际情况。法规与建筑形态和城市形态的关系亦极重要。­



郑重声明:资讯 【百年建筑史概述1 _〔木结构工程〕的书房_百度空间】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