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作室”签订的技术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 宁乡张国律师的日志- 网易博客

与“工作室”签订的技术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2010-02-11 13:00:00 阅读6 评论0 字号:

律师:

  我从事软件开发有很多年了,最近就某项目软件进行研究,因资金和设备缺乏,核心技术一直没有攻破。甲公司所属的专门研发软件的“某工作室”了 解我的项目后,对我的研发很感兴趣,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与我签订了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该软件研发成功后,前期效果不错,一期研发产品开发出来后取得了 不错的效益,该工作室将其所取得利润的一部分上交给了甲公司。但是后期,该工作室未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力和物力,最终导致我损失惨重,我向该工作室和甲公司 索赔,该公司却以其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该公司应承担责任吗?李先生

  李先生:

  根据来信分析,甲公司没有授权该工作室签订合同,对该合同也没有认可,但其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zg}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 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 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本案工作室是甲公司设立的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你与其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也未经 甲公司授权或认可,因此,因你们的合作开发合同引发的责任应由该工作室成员共同承担。同时,你们研发的一期软件投入市场并盈利后,甲公司实际因该技术开发 合同受益,因此,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必须尽可能搜集甲公司因你们的合作开发合同受益的证据。
<#--{zx1}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相关日志--> <#--推荐日志-->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郑重声明:资讯 【与“工作室”签订的技术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 宁乡张国律师的日志- 网易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