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从鱼塘淤泥里挖出了近2000万,实际没那么多 ■核心提示 日前,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案开始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分别从其银行存款、放贷、投资、房产、扣押物品等方面逐一出示书证物证,详细“兜”出了文强的3000万元家底组成:8个银行账户、4份保险、7项投资、16套房产,以及侦查机关在文强家搜查扣押的181瓶藏酒、56件金银珠宝首饰、24只xx手表、36件现代工艺品、9件文物、69幅字画。检方查明,文强投资购买或自己修建的房产多达16套,其中包括投资160万元兴建的豪华别墅,另有两套交了定金却因成了烂尾楼未能收房,房产之多堪比“炒房团”。 ■住的 文妻担心离婚以表弟名义买房 检方举证称,文强家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 16套,其中既包括先后花费5万元和8.5万元取得的重庆市公安局两套福利房,支出18万元的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商品房包括1998年就花费34万余元在渝中区购买的商品房,32万元在渝中区买的门面,以文强儿子名义在渝北区花13万元买的房屋,在沙坪坝花费26万元购买的一处房产。另外,他们案发前所住的海棠晓月也是一次买了两套,总支出达124万余元。 文妻周晓亚还曾经背着文强花费12万余元,以表弟的名义买了一套房。检方列举周晓亚的证言称,是担心文强和自己离婚,所以“留条后路”。周晓亚还花10万元买地皮盖了一个吊脚楼,跟文强说“以后老了住”,文强并不赞成:“你一年能去那里几回?” 文强6兄弟还各出10万元,重建了在重庆曾家岩的祖屋,文强分得了顶楼及一楼门面200多平方米。另一处备受关注的房产就是位于武隆县仙女山的别墅。据周晓亚称,她找当地干部花费50万元购得土地,然后建房。 然而庭审中,对于16处房产,文强矢口否认拥有其中的大部分,“我只知道公安局的福利分房,其他的房子我都不知道在哪儿”。 ■用的 文强戴11万元劳力士上班 公诉方出具的材料显示,文强家中被查扣大量贵重物品,琳琅满目,堪称一个xx品博物馆,估价高达547万。 文强位于海棠晓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价值53万余元;金银首饰56件,价值12万余元;手表24块,价值53万余元,另外,还查获一块价值11万元的劳力士名表,当初,文强曾大摇大摆地戴着这块表去办公。工艺品36件,价值20万余元;文物9件,价值387万余元;字画69幅,价值20万余元。 此外,周晓亚还借出去155万元,文强的弟媳谢才萍就先后找她借了50万元。除了放贷,周晓亚参与包括护坡工程、开办工厂等7项投资,总计为308万元。 ■玩的 12万元主要用来“嫖娼” 在对文强个人的生活支出计算上,检方在庭审中透露了一个让旁听人员哗然的信息。在庭前的供述中,文强自己表示,他从1992年到重庆市公安系统工作以来,其间他吃饭买衣服抽烟等基本上都不用花钱,支出只有12万元,而且“主要用在嫖娼上”。 此言一出,文强立即提出异议。他表示,目前还不能把这笔支出定性为“嫖娼”。据了解,此前文强供述曾给予某女子(注:该女子即为文强被控强奸罪中的涉案女子)12万元。检方出具证据时,将这笔资金说明为“嫖娼款”,文强立即进行反驳,“这是嫖娼?不过你们之前不是说我给的是被我强奸的女子?是嫖娼还是我的生活作风问题,现在还不能定性。” ■文强回应 突然想起张君案的高额奖金 在对文强合法收入进行举证时,公诉机关称,文强1992年从巴南调到重庆市身揣35万现金,这笔现金他的妻子周晓亚并不知道,是文强的“私房钱”。而且,文强把这些钱都“藏”在了办公室里。然而,当时周晓亚称,她来重庆的时候存款只有2万元。 由于这些数字关系到不明财产来源罪的认定,一直称自己记性不好的文强此时可谓锱铢必较,他不断辩解自己的工资卡除了交通xxx之外还有光大xxx,并把进账算到了{jz}——— 在庭上他突然提出自己在破获张君案时领到了一笔奖金,“我才想到,类似的大案破获后我都能领到一些奖金,这是我的失误。”甚至,他还突然想起了自己发表论文的稿费。 将列清单说明贵重物品来源 对于公诉方计算出来的雄厚家产,文强不怎么认账。他当庭表示,检方对在他家扣押的贵重物品估价过高。其辩护律师向法官提出要求,鉴于文强记忆模糊,应让其仔细回忆并列出这些贵重物品的来源,以期将其计算在“合法家产”之内。审判长当庭允许。 和此前一样,文强对那幅估价达364万的青绿山水画相当不满,认为检方的估价过高。检方回应,在文强家中查获了3件唐卡,本来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为31万元,但文强自称每件仅花费一两千元,考虑到有可能是低价购得的高价物品,也可能是购买后实现升值,因而按购买时候的价计算。 文强还辩称,自己有收藏名酒的习惯,到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之前,就搜集了几百瓶酒。他记得有相当一部分五粮液上世纪80年代他就有了,但这些五粮液、茅台和洋酒却都是按现在的价格来计算的。10年前茅台才上百块钱,现在都1000多块了,这样计算对他不公平。文强辩称,别人送给他酒时,都是一箱一箱送的,但专案组拿照片让他辨认是谁送的时,却是一瓶一瓶的照片。这让他如何辨认得出是谁送的? ■澄清误传 案发时文强儿子不在国外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被双规后气焰嚣张,拒不交代,后来得知其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回国了,态度才发生180度大转变。 检方提供的文强儿子文伽昊(原名文国周)出入境资料表明,文伽昊于2001年2月12日从首都机场到加拿大留学的,但因在国外不习惯,在加拿大留学不到一年就回来了,留学期间花了8万元。后来文伽昊还在重庆开网吧,但没赚到钱。这表明,文强被双规时,儿子并不在国外。 蓄水池里找到的赃款没有2000万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的老婆曾带领专案组人员到一处赃款窝藏点——— 位于机场高速公路边的一个深水鱼塘,在鱼塘的淤泥里花了两天时间捞起一大捆用油纸层层包好的钱。当时消息称,挖出来的赃款近2000万。 检方出示的证据表明,被转移的钱款藏在周晓亚弟弟远房亲戚曾家英家4楼楼顶蓄水池的一个背包中,钱款共计人民币115万元、港币57万元、欧元1万多元和澳元0.58万元,远没有2000万那么多。 文家家产明细表 ■检方统计文强家底共计3094万元 现金:665万元 存款、保险、股票:342万元 转移款和放xx:510万元 对外投资:307万元 (包括房地产、炒股、经营网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厂等) 房产:价值470万元 利用职务之便扣押物品:240万元 (包括工艺品、字画、佛头、金银首饰、酒、茶) 家中收受物品:价值560万(包括酒181瓶,金银首饰56项,手表24只,工艺品36件,文物9件等) ■其中犯罪所得1625万元,只有406万余元能说明来源 (一)家庭收入: (1)1992年调入重庆市公安系统前:文强个人存款35万元,周晓亚个人存款2万元,美金2万元。 (2)1992年-2009年间:文强——— 工资收入21万余元、工资补贴收入47万余元;破案奖金人民币30万元、出差补助人民币10万余元、公派出国节余5000美金。周晓亚———工资奖金及退休金收入34万余元。投资儿子文伽昊开网吧费用23万元。文伽昊——— 无工作,无收入。 (二)银行存款利息5000余元、股票账户收入15.77万元、放贷利息11.5万元。 (三)家中别人赠送贵重物品价值16万余元。 (四)房产租金及出租车公司经营收入共计72万余元。 (五)家庭亲戚红包等收入78万元。 (六)购房款20万元。 文家“开销”:17年花掉两百多万 根据检察机关的统计,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17年来,文强一家的家庭支出是217万余元。 这笔支出包括日常消费支出33万余元,公诉方解释,因为无从统计文强一家三口在这期间的消费支出,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依据重庆市市民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性支出来核算,三口人,一共33万。 文强儿子出国留学支出。2001年,文强的儿子文伽昊赴加拿大留学,按照文强妻子周晓亚的供述,一共花了8万元。 3套房子装修支出。依照周晓亚等人的供述,1998年,文强一家装修了一套房子,包括置办家具、家电等,一共花掉了36万左右;2005年,又花掉了7000元,简单装修另外一套房子;其后,当拿到另外一套房子后,除了豪装之外,加上买家具、家电,周晓亚大方投入了100万。 购买轿车支出。2001年时,周晓亚买了一辆别克轿车,花了24万,这辆车主要给其弟开,用来送她上下班;2006年,周晓亚又花10万元,买了一辆雪铁龙。 原副队长曾给文强下跪表忠心 日前,文强案同案疑犯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受审时,公诉人举证称,赵利明曾向文强下跪表明忠心。 2002年至2003年间,文强与赵利明有一次在夜总会唱歌,文强很生气地向他“问几个问题”,并问他“是站起说还是跪下说”,赵利明赶紧笑着半跪到文强身边,文强破口大骂,说赵利明背叛自己,称赵自以为是,心目中没有他。赵赶紧解释让文强不要多心。据赵利明称,有几次文强叫自己去吃饭,自己以有工作为由没有去,节假日也经常送钱,但次数在减少,文强借机发泄对自己的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