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两江:
乌小青死了 当今的xx真的很“难”
乌小青死了,一个副厅级的“高官”死了,一个与重庆“打黑”风暴沾边的官员死了(尽管没有证据证明他涉黑,因为他是在重庆打黑风暴前的6月9日就被捕,但我猜90%的人会把他当成打黑“成果”),不仅死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而且是用“棉毛裤裤腰绳”上吊xx。所有炒作要素都有了,要想不热都很难!难怪有人说,“他是在不该死的地方、不该死的时间、用不该用的方式结束了自己不该结束的生命!”
问题的关键是,他消停了,舆论沸腾了;他解脱了,有人被套牢了!“被xx”再次成为热词,“棉毛裤裤腰绳”也可能成为网传的新式xx武器。一个曾经让网民口水都要淹死的贪官一夜间成了“弱势群体”,大家似乎忘记了乌小青曾是个让人深恶痛绝的贪官,他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还与其他贪官一样有位档次不低的律师情妇,其依仗乌小青的权力,仅一单律师代理费就高达4000万元。正如有网友称,“乌小青罪不当死,但也死不足惜”!我经常想,一些贪官如此爱xx,是不是社会对死者发自人性的同情和原谅成了鼓励他们xx的重要精神力量?!看来,也该慎用自己的同情心!
乌小青的死是懦弱的。他逃避了正义的审判。昔日堂上审问别人,今朝庭上被别人审。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庭工作者,应该让自己曾经战斗过的方式决断自已的生命,而不是如芸芸众生,草草了解。乌小青的死是自私的。尽管不知道他的遗书中写了些什么,但以一己之死换来巨额财富的保全,既不光明,更不正大。(不知按法律,犯罪嫌疑的350万元是否会继续收缴?)他的死也是有预谋的。听说他是一个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手,他能充分利用看守所的漏洞,躲过视频、在同监友午睡间歇,成功xx,用的还是看守所提供的棉毛裤裤腰绳,足见其精心谋划。
乌小青有“被xx”可能?我想基本没得!重庆打黑气势如虹,上有中央支持、下有群众拥护,既有书记抓大局,又有公安局长抓具体,浩然正气、成效显著。连文强式的大人物都抓了、关了、审了、马上就要判了,连多个公安、检察、法院的一把手都落网了,还有谁敢阻挡这正义的潮流!还有谁能阻挡这正义的潮流!
如果说乌小青的死与看守所监管不力有关,我举双手赞同。41分钟的监管空白呀!我想这个时候,出这种差错,重庆的领导们是痛苦的,怎能在如此不该发生的时间、不该发生地点发生了如此不该发生的事件!两名值班民警也是痛苦的,不仅工作“出脱”,下半辈子没有衣食;还有可能被“关起来”、“坐几年”,成了“昔日屋里看别人,今朝院里被人看”的悲惨“喜剧”。他们心里也许在诅咒,“狗日的,乌小青,你死不足惜,还拉两个垫背的!”
当今的xx真的很“难”,它已仅仅是当事人的个人权利,它时常关系到有无“被xx”。奉劝xx者,好之为之,慎用“xx”!
来源:华龙网 2009-11-30 文/潮起两江
乌小青到底是咋死的?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已经通过新华社等媒体说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乌小青,11月28日中午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留下遗书,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重庆第二看守所内监门处上吊xx。(新华社11月29日电)
但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言之凿凿的“乌小青死因”刚一上网,就招来许多网友的质疑。11月30日,我在新华网博客里贴了篇博文《乌小青的遗书里写的啥》,被新华网编辑推到首页后,很快就有两万多人点击,在几十个跟帖中,竟有一多半是直接质疑乌小青“死因”的。有人认为他是“他杀”,有人认为是被逼“xx”,有人怀疑,文强会不会是第二个乌小青,还有人诘问,韩国前总统金大中xx后第二天就公布了他的遗书,乌小青的遗书为什么不能尽快公布?再到各大新闻和商业网站的论坛里看看,对乌氏死因分析质疑的评论连篇累牍,而且许多分析丝丝入扣,逻辑十分严密。
网友之所以产生如此多的怀疑,固然与重庆官方没有公布xx细节有关,但还有两点社会原因也不可不察。
首先,政府部门失信公众的事越来越多,比如最近南京的医生失职导致婴儿死亡的“徐宝宝”事件,{dy}次调查后,公众强烈质疑,第二次调查很快否定了{dy}次调查。那{dy}次调查的结果就涉嫌作伪,而调查的责任人却并未得到追究。此类事情一多,公众必然对政府部门主导的调查要打上几个问号。现在网络时代,信息流通极为迅速,甲地失信,乙地民众视同己出。这就告诉我们的政府,出了负面事件,万不可瞒报,调查必须客观公正,一丝不苟。一旦出了纰漏,不仅失信于当地民众,而且会殃及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门。
其次,网友或者说公众对乌小青死因的质疑,还因为“官官相护”成了许多地方的政治生态。这“相护”的“官官”中未必都是贪官。清官有时也要“护”贪官,因为,贪官多,毕竟是一地丑闻,影响地方形象。而贪官护贪官,那更是利益使然,甚至是利益必然。当然大贪官牺牲小贪官,“暗贪官”牺牲“明贪官”那也是常有的事,但说到底,也还是保护贪官的利益链。由此及彼,由彼及此,网友们的质疑联想就不能说没有现实基础了。尤其像重庆这样黑恶势力猖獗一时的地方,打黑必然要肃贪,明的保护伞打掉了,暗的保护伞未必能xx干净。这也提醒重庆当局,一定要像网友们盼望的,除恶务尽,完胜打黑,决不能半途而废。
回到乌小青一案上来,要想平息公众“乌小青到底是咋死的”疑问,{zh0}的办法,还是{zd0}限度地公开事实真相和细节,包括乌的遗书。万不可投鼠忌器,遮遮掩掩,那样不仅会放掉“大鱼”,而且还会引来更大的质疑潮。
江锡钰 2009年12月02日12:04 来源:人民网―强国社区
涉黑官员乌小青死前41分钟监控录像静止图
涉嫌受贿罪的重庆市高级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里死了。重庆市官方称,这是xx。但乌小青的家属称:该交代的已经交代了,赃款也吐出来了,他也知道自己不可能被判死刑,案子正将进入审判阶段。这本应是最不可能死的时候,他为什么却要xx?另外,乌小青死前41分钟的监控录像,出现了谜一样的静止画面,画面中无人员活动……
审判在即,乌小青看守所内xx
12月1日上午8:40,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xx火化间1号厅。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在此化为几缕青烟。
殡仪馆工作人员回忆,这天清晨5点左右,是两名xx来办妥了火化的所有手续。
据官方发布的消息,11月28日中午12点31分,乌小青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熟睡时,避开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第五监舍的监控摄像头,用一条棉毛裤裤腰带结束了57岁的生命。
乌小青生前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今年7月被重庆市{dy}检察院批准逮捕,重庆检方称:1998年到2008年,乌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关键时刻,监控录像为静止画面
火化当天,是乌小青的弟弟乌小顺近半年来{dy}次见到哥哥。28日晚11点半,乌小顺接到了重庆市检察院的电话,问他侄儿和嫂子(即乌小青的儿子和妻子)是否在他家,说是有事,让他赶去第二看守所。
乌小顺立即打车赶往第二看守所。途中,乌小青的儿子乌江打来电话,他父亲去世了。
在监控录像中,乌小顺看到了他哥哥生命里的{zh1}片断:
28日12点31分之前,还能看到我哥哥在监舍里来回走动,12点31分之后就看不到了,录像带里只有静止画面,画面中无人员活动。
41分钟后,也就是13点12分,录像里又出现了人影,原来是同监舍的4个人在打铃(监舍里配备有铃,有事就打铃通知监管人员),打了三次,前后共约3分多钟,没见人来。
接着,同监舍的人把我哥哥放下来,做了一些急救动作。又过了一会,来了一个医生。再过了一会,医院救护人员到达。15点40分,院方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八个小时后,乌家人才得知乌小青死亡的消息。
引发质疑,xx还是“被xx”?
第二天下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向外界通报了乌小青xx的消息。消息全文为:
11月28日12时31分,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xx。13时12分,同监舍的被羁押人员发现乌上吊xx后报警,看守所值班干警和医生立即赶往监舍现场处置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15时40分,医院宣布经抢救无效死亡。
消息一出,引发外界热议。国内某门户网站曾一度关闭评论。
有网友怀疑乌小青是“被xx”,并列举了颇多疑点:上吊为何近一个小时未惊动监友?裤腰绳能否承受其体重?xx位置真的正好避开了监控录像吗?乌小青明知自己罪不致死,为何在被调查了半年多后才自行了断?
据记者了解,重庆市第二看守所为近年来新建,曾被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它的管理和信息化监控,在全市监所中最为先进。
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纪检部门和重庆市检方已经介入了对事故的调查。有消息称,两名有关的监管人员已经因涉嫌渎职被刑事拘留,但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
留有遗书,家属称暂不公布
乌小顺也对记者表达了乌家人几点主要的质疑:
按看守所的说法,同监舍的4人在睡觉,直到13点12分醒来才发现,而其间乌小青xx,又避开了视频监控,那么,从何得知他于12点31分xx的呢?难道从录像空白时间算起?
乌小青如果想刻意逃避监控,晚上肯定比白天更不易被人发觉,为什么要选择12点31分这个午餐时间段?
同监舍的四人,为何偏偏在这个非午休时间段同时睡着?人在非正常死亡之前通常会因为难受有所挣扎,发出声响,为何没人听见?
据了解,乌小青之子乌江手里有父亲遗书的复印件。这封遗书究竟写了什么?是否透露了乌小青xx之谜?12月2日记者在乌小青家面见乌江时,乌江称暂时不愿提供遗书。
12月1日中午,记者第三次拨通乌家电话,乌小青遗孀晏世平表示,他们不想接受任何采访,一切等检察院的调查结论。“我们一家有老有小,想要平静的生活。”电话那边说。(据2009年12月04日 南方xx)
乌小青情妇胡燕瑜被抓照片资料及情妇史被曝
重庆打黑无数高管落马,牵涉人员无数,据爆料,重庆胡燕瑜律师收黑钱行贿被抓。曾经是首届xx女律师,也靠局长情夫捞钱。重庆玉鉴律师事务所主任侯杰就因为一桩律师费250万元的刑事案件翻了船。胡燕瑜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一个曾经优秀的律师,最终还是输给了钱,在钱的面前也只有贪心。
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一名司法界人士举了个例子:“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
曾获“重庆首届xx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右)被卷入打黑风暴
司法界“及时雨”
收黑钱行贿被抓
重庆玉鉴律师事务所主任侯杰就因为一桩律师费250万元的刑事案件翻了船。据知情人士介绍,侯杰的案件涉黑。他拿到律师费后给警方办案的一位负责人奉上了巨额贿赂,以换得警方移交检察院时的“较轻犯罪情节”。有知情人还表示,侯杰曾是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人脉很广,有司法界的“及时雨”之称。不过,接受贿赂的警方办案负责人在打黑风暴中被抓获后,很快交代出了各色行贿人,侯杰也因此落网。
重庆玉鉴律师事务所目前仍在对外开展业务。据其网站资料显示,侯杰先后在重庆市检察院的反贪、起诉、研究室等部门工作,1998年主动辞职,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侯杰被抓获是在7月初,几天后警方对其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并将其私人所有的保险箱搬走,几天后又将保险箱送回,侯杰的一辆银灰色宝马730轿车也被警方扣留。昨日,玉鉴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侯究竟因何被带走,他们还不得而知。
重庆一位法律界人士透露,“有些律师可以帮犯罪人操作减轻犯罪情节、减少判刑期限和改变量刑罪名、缩短服刑期、保外就医等,这样的律师最受黑恶势力青睐,一些黑老大也藉此不用坐牢,或很快重出江湖。”
首届xx女律师
靠局长情夫捞钱
曾获“重庆首届xx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是另一个被卷入打黑风暴的重庆律师。胡燕瑜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2001年创办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还担任了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不过,原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落马直接将这位美女律师拖下了水。
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一名司法界人士举了个例子:“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作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xx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代理买卖双方
价值2亿土地卖3千万
今年4月被央视新闻调查曝光的“奥妮拍卖案”引爆了张弢、乌小青案。两人涉嫌违规操纵拍卖重庆化妆品厂和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三工场”65亩地。
2006年2月,重庆高院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拍卖。4月,中粮集团旗下地产公司“中粮鹏利”成功购买,而奥妮公司被黑恶势力逼迫退出几乎分文未得。“中粮鹏利”的老板就是重庆“黑老大”陈坤志。
“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相互勾结,采用贿赂、非法拘禁等手段,让一宗实际价值一两亿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而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拿到的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项锡文说,张弢和乌小青当时就是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
而在此案中,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谟、律师陶益芬也被拖下水。其中,陶益芬为重庆化妆品厂厂长陶某的妹妹。该所同时成为了土地买卖双方的代理人,并在此案件中“负责协调高院的工作”,收取“中粮鹏利”律师费580万元(实收430万元),其中部分款项被转手分发出去。
此外,据报道,曾任重庆市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后下海开办了广贤律师事务所的法官邱兴盛,由于其与法院系统关系密切,在张弢、乌小青被双规后也被有关部门控制协助调查。
首批四个涉黑案审完
10月15日晚10时30分,谢才萍团伙涉黑案庭审完毕。至此,重庆涉黑涉恶系列案首批开庭的4个涉黑案,全部审理完结,均未当庭宣判。
当天,谢才萍在庭审现场多次表示,承认开设xx聚众xx的犯罪事实,但否认这一犯罪事实构成“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杨天庆、刘钟永和李义等团伙头目也是基本承认涉嫌的犯罪事实,而否认涉黑,相关团伙成员也是如此。
重庆市高院目前没有发布四案宣判的明确时间,对于第二阶段将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也没有明确的开庭时间表。
重庆方面有消息称,文强案极可能异地受审。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是,文强案目前还没进入诉讼程序,如果开庭,文强可能被押往邻近省份贵州审理。(来源:2009-10-19 武汉晚报)
相关资料
乌小青案简介
乌小青,57岁,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因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被逮捕后羁押在市第二看守所。11月1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据此前审查查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乌小青xx死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等人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11月28日12时31分,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xx。13时12分,同监舍的被羁押人员发现乌上吊xx后报警,看守所值班干警和医生立即赶往监舍现场处置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15时40分,医院宣布经抢救无效死亡。
[2]乌小青应该是重庆“打黑除恶”风暴中,{dy}个被证实xx死亡的高官。
疑点一:上吊近一个钟未惊动监友
“他的死,是有些蹊跷。”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
周玉忠律师指出三个疑点:{dy},我不知道是几个人住在一个监舍里,但根据新闻的描述,应该至少有一个监友与乌小青在同一间监室里,为什么‘挂’了一个人能不发出响声?而监友在40多分钟的时间里都茫然不知?
疑点二:裤腰绳能否承受其体重
第二,不知道乌小青的棉毛裤的裤腰绳究竟有多粗,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周律师表示,根据广州看守所的规定,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xx,犯罪嫌疑人的腰带是不可能带进看守所的,有拉链的裤子也不能穿,衣服也必须是无扣的。乌小青能将裤腰绳带进看守所,简直是一个奇迹。
疑点三:xx位置正好避开监控录像
“第三,乌小青xx的位置,又正好避开了监狱的监控录像。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乌小青做了非常精心的准备,也让人不禁怀疑有关部门严重失职甚至放纵。”
乌小青xx引发的猜测
已有媒体质疑,乌小青的xx究竟是否“畏罪”xx?因为按照乌小青的专业背景(其兼任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对于此前检方提交的证据——“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乌小青十分明白自己的罪,很有可能不被判处“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乌小青选择了xx。
除了有关通稿之外,记者并未从有关部门获得更多的关于乌小青的相关信息,亦未能获悉乌小青xx身后的遗书内容。
不过,一位熟悉乌小青的人士称,乌小青思路清晰,为人耿直,膝下有一女留学海外。在案发前,乌小青试图以200万低价抛售其拥有的别墅一套,等到中介公司找来客户再回拨乌小青的电话时,已无任何回音。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由于乌小青xx前还在检方审讯阶段,乌的突然离世将令相关案件的侦破工作,很难再有突破性进展。
乌小青案相关人员
揭秘
提携情妇律师大肆捞钱
仅其中一个案子,其情妇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曾获“重庆首届xx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
一名司法界人士举了个例子:“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作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xx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今年4月被央视新闻调查曝光的“奥妮拍卖案”引爆了张弢、乌小青案。两人涉嫌违规操纵拍卖重庆化妆品厂和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三工场”65亩地。
2006年2月,重庆高院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拍卖。4月,中粮集团旗下地产公司“中粮鹏利”成功购买,而奥妮公司被黑恶势力逼迫退出几乎分文未得。“中粮鹏利”的老板就是重庆“黑老大”陈坤志。
“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相互勾结,采用贿赂、非法拘禁等手段,让一宗实际价值一两亿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而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拿到的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项锡文说,张弢和乌小青当时就是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
乌小青案网友观点
“又一部很不错的悬疑片题材!戏剧本来源于生活,现实生活恰是一部戏剧!此事不会又像悬疑反腐片中的‘牺牲我一人,保得利益群’吧!呵呵呵呵……”
——四川网友手机用户
“究竟水有多黑?苦难深重的水啊!船上的自顾自乐!” ——广东网友“元亨利精”
“恐怕又是一个‘被xx’吧,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监狱那么多人,就这么容易xx?”
——重庆网友“a479776964”
“这么结实的棉裤裤腰绳?关键时刻怎么没有出现豆腐渣?”——武汉网友“xucj511”
“看来又是一个牺牲品啊...”——广西网友“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