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xx40CFR152号法规,关于杀虫剂,杀xx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如果有经过xx处理的物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它涉及到明示或暗示的“公共健康声明”,例如可杀灭病菌或xx,则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物质在美国环保署(EPA)登记后,该产品才能销售。
针对能够直接或间接使人类感染疾病的特定微生物控制的声明,被称为“公共健康声明”,其经过处理的产品都必须登记。
目前,环保署的在xx40 CFR 152.25法规中指出了一种豁免情况,即涉及“非公共健康声明”的经过xx处理的物品。该豁免涵盖一种物质,它可以保护经处理的物品或物质本身。例如,对于防臭声明,如运动鞋的除臭功能,均作为“非公共健康声明”处理,原因是环保署认为这些一般类型的要求旨在“保护经过处理的物品或物质本身”。
该类型的功能被认为是与公共健康无关的声明,因为这种处理方法可以保护经过处理的物品或物质的外观,并延长其使用寿命。
但如果一些声明,如xx声明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环保署将不认为其属于上述豁免:1、它们是产品名的一部分;或2、无法达到其用于非公共健康的目的。如包括允许声明,但不限于:“用于保护产品的内在xx性”。有关杀虫剂性质的所有信息以及必须的合格声明应放在一起,以同样尺寸、样式和颜色打印,并给予其相同的突出性。
以下为环保署可能会豁免接受的标签要求举例:
防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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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环保署的通知“xx杀虫剂中经处理物品豁免的适用性"。
在纺织行业,xx处理中使用的术语并不总是一致的,很可能产生混淆。这些术语的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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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xx或杀xx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或者旨在控制人体中病原体的纺织品,根据法规的规定必须满足更加严格的限制要求,而抑制xx或xx处理或非公共健康声明(如xx除臭)则相对拥有较为宽松的标准。
在针对产品xx功能发表任何声明之前,应该对xx处理的性质和功能有进一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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