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行业上市案例2--高金食品A股上市

高金食品上市案例

 

(1)历史沿革

高金食品是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183号文”的批复由金翔宇、高达明、邓江、陈林、唐桂英5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3年8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6,900万元,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为5100001816209,注册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广德路10号。。公司的发起人是5名自然人,分别为金翔宇先生、高达明先生、邓江先生、陈林女士、唐桂英女士。其中,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

表:公司发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2003年7月19日,公司的五位发起人共同签订《关于发起设立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900万元,以200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金翔宇先生、高达明先生分别以其拥有的原遂宁高金经评估的净资产1,135.48万元、持有的经审计、评估的宜宾高金48.5%的股权和泸州高金48.89%的股权作价845.88万元和现金1,096.04万元出资;邓江先生以现金出资345万元;陈林女士以现金出资345万元;唐桂英女士以现金出资55.20万元。

高金食品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君和审字(2006)3137号《审计报告》的数据,以2006年9月30日总股本6,900万股为基数,将未分配利润1,100万元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06年12月15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君和验字(2006)第303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股本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股本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在设立高金食品之前,主要发起人金翔宇和高达明先生共同拥有原遂宁高金{bfb}的股权,拥有宜宾高金97%的股份,拥有泸州高金97.78%的股权。主要发起人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屠宰加工与销售和罐头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高金食品的主要发起人金翔宇、高达明先生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原遂宁高金的净资产作价入股,并以经审计、评估的宜宾高金、泸州高金的股权作价入股,出资成立股份公司,该等资产形成的历史沿革如下:

(1)遂宁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原遂宁高金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310万元人民币,金翔宇、高达明先生以货币出资设立,各占总股本的50%,四川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川金会验[1999]112号《验资报告》对注册资金进行了验证。

2000年8月23日,原遂宁高金与遂宁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破产清算组达成了《转让原遂宁市肉类联合加工厂资产协议书》,收购了原遂宁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固定资产、辅助性设备设施及其为生产经营配套服务的用品用具等有形资产以及注册商标、商动检注册、卫生注册等无形资产,收购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2000年已按协议约定款项支付给遂宁肉联厂破产清算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

2000年9月,金翔宇、高达明各自以货币345万元(合计690万元)对遂宁高金增资,原遂宁高金增资至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两人仍各持股50%。

2001年,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210号批准,原遂宁高金取得了经营进出口业务资格。

2003年3月28日,原遂宁高金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为设立高金食品之目的解散公司,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遂宁市工商局下发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川工商遂企销(2003)字第31号),原遂宁高金的净资产被股东方金翔宇、高达明先生投入股份公司,原遂宁高金变成本公司遂宁分厂。

 

(2)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宜宾市翠屏区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18日,注册资本310万元,金翔宇、高达明先生各占5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肉类及肉制品。

1999年11月25日,宜宾市翠屏区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与四川宜宾市鸿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出资400万元受让了原鸿泰公司所属的白沙湾食品加工厂的土地及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根据宜宾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宜会师评(1999)字第35号资产评估报告,白沙湾食品加工厂以199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整体资产评估价值为4,035,774.71元。本次资产评估结果经四川省宜宾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宜国资综(1999)74号《关于四川省宜宾鸿泰食品有限公司评估项目的验收确认通知》确认。上述款项已支付,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001年9月5日,金翔宇、高达明各自以现金345万元(合计690万元)对宜宾市翠屏区高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变为1000万元,金翔宇、高达明各占50%。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9日,经四川省外经贸厅核准,宜宾高金领取了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证书,2002年4月19日,宜宾高金变更经营范围为肉类及肉制品,自营进出口业务等。

 

2003年7月6日,经宜宾高金股东会决议,金翔宇、高达明先生将所持宜宾高金股权分别转让10万股予蒋家福,转让5万股予赵猛。转让后金翔宇和高达明先生各占公司的48.5%的股权,蒋家福占2%,赵猛占1%。

2003年7月18日,宜宾高金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翔宇与高达明先生将所持股权作为投资设立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8月,金翔宇与高达明先生将所持的宜宾高金股权作为出资设立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成立前后宜宾高金的股本变化情况:

 

(3)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2002年9月20日,金翔宇、高达明、高启富、邓江四人现金出资600万元设立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金翔宇、高达明先生各占39.17%股权、高启富、邓江各占10.83%股权。以上出资经泸州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泸德安会验[2002]051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罐头食品、肉制品的加工销售。

2002年9月,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与合江县人民政府、泸州市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宜宾高金分别以206万元收购合江县人民政府代各债权人(分别为合江县国税局、合江县地税局、合江县社会保县事业管理局、合江县财政局、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四川省轻工总会、泸州市财政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未入股职工、县人民政府)处置的原泸州罐头食品厂破产财产(涉及国有资产)、以394万元收购泸州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资产(不涉及国有资产)。

上述收购的原泸州罐头食品厂破产财产系1997年原泸州罐头食品厂破产时,根据合江县人民法院裁定所分配给各债权人的财产。上述资产转让时未予评估,由合江县人民政府与宜宾高金经过多次协商确定了转让价格。

泸州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系原泸州罐头食品厂部分职工以经合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分配给职工的资产投资成立,由于经营困难,经2002年9月5日泸州市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自然人持股{bfb})召开的三届四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资产转让给宜宾高金。

根据上述资产转让协议,在泸州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泸州高金执行。上述收购资产款项已于2002年支付,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根据2007年4月6日合江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对原国营泸州罐头食品厂资产转让不予评估的函》(合府函[2007]7号),合江县人民政府同意该次资产转让不进行评估。根据合江县财政局2007年4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豁免评估的复函》,合江县财政局同意该次资产转让不进行评估。

合江县人民政府在2007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向高金公司转让原泸州罐头食品厂破产财产后续有关问题的承诺》中承诺:①泸州高金已完整履行了与合江县人民政府的资产收购协议,合江县人民政府保证不因任何原因收回泸州高金已购买的资产;②如果该项资产转让行为存在任何可能的争议和纠纷,由合江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③对任何由于合江县人民政府的过错而使该资产转让行为给泸州高金带来的损失,由合江县人民政府承担责任。

 

2003年7月3日,经泸州高金股东会决议,高启富将所持泸州高金2.22%的股权转让给游光清,8.61%的股权转让给高达明;邓江将所持泸州高金9.72%的股权转让给金翔宇,1.11%的股权转让给高达明。完成上述转让后,泸州高金的股东分别为:金翔宇先生持有48.89%的股权,高达明先生持有48.89%的股权,游光清持有2.22%的股权。

2003年8月,泸州高金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翔宇与高达明先生将所持公司股权作为投资设立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8月,金翔宇与高达明先生将其所持泸州高金股权作为出资设立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成立前后泸州高金的股本变化情况:

 

 

(2)上市前业务情况

高金食品设立以来,通过在四川省内及省外设立子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生猪屠宰加工经营资产的收购。高金食品成立以来的主要投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广元高金、江安高金、射洪高金等10家子公司,并收购了什邡公司51%的控股权。

(1)收购原射洪县肉联厂破产财产及资产过户情况

2004年7月7日,射洪县土地储备中心受原射洪县肉联厂破产还债清算组的委托,向社会公开拍卖原射洪县肉联厂除职工住房外的所有资产,具体包括约38,354.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地上建筑共计面积12,428.66平方米及屠宰加工机器设备115台套。

2004年7月29日,经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收购上述射洪县肉联厂破产财产,同时审议通过若竟拍成功,则在射洪成立子公司运营上述资产。高金食品以1,380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射洪县国土资源局与高金食品于2004年7月29日签署了射国地确[2004]24号《射洪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2004年7月30日由高金食品与射洪县肉联厂破产还债清算组签订了《资产转让收购协议》。

上述资产主要是生猪屠宰加工经营性资产,年屠宰加工能力为50万头。射洪高金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2)收购原江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抵债资产

2004年7月29日,经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收购原江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2004年11月16日高金食品出资成立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持98%的股权,2004年11月江安高金股东会决议收购原江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

2004年11月25日,江安高金与中国农业银行江安县支行签定了《资产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江安高金受让原江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抵偿给中国农业银行江安县支行的全部屠宰加工生产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厂区用地5,835平方米、房屋4,120.9平方米及屠宰加工机器设备等,受让价格为222万元。上述资产系原江安县肉类联合加工厂因无力偿还xx本息而抵偿给中国农业银行江安县支行的。该次资产收购行为由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以“宜农银复[2004]63号”文件批准。

2005年1月21日、2005年3月29日江安高金支付了222万元的资产收购款,上述土地于2005年4月、5月过户至江安高金,相关的房产于2005年4月过户至江安高金。

上述资产主要是生猪屠宰加工经营性资产,年屠宰加工能力为30万头。江安高金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3)收购原四川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破产财产

2003年10月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设立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川北为业务开拓领域,并进一步辐射到西安等地。2003年12月22日广元高金成立,公司持股95%。2004年1月4日,广元高金与四川省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破产清算组签订委托合同,广元高金受托经营四川省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

2005年6月18日,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广元高金收购其受托经营的资产。广元高金通过股东会决议收购四川省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2005年7月7日,广元高金在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原四川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破产财产及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通过竞价方式,以2,620万元的价格买受原四川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全部破产财产。根据广元市拍卖公司“广拍成字(2005)12号《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述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2,953.01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物27,621.61平方米、屠宰加工机器设备及供电、供水系统等。2005年9月,广元高金与四川省广元肉类联合加工厂破产清算组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书,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移交。

广元高金已经缴纳了上述2,620万元的资产收购款,2006年,土地过户到广元高金,2006年4月完成房产证的过户。

上述资产主要是生猪屠宰加工经营性资产,年屠宰加工能力为50万头。广元高金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4)收购原鸡西市食品总公司肉食品加工厂实物资产及资产过户情况

2005年8月17日,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鸡西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拟出售鸡西市食品总公司下属肉食品加工厂的整体屠宰加工设备资产,出售参考价为1,400万元。2005年10月23日,高金食品与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鸡西办公室)就受让原鸡西市食品总公司肉食品加工厂整体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收购价格为1,450万元。

2005年10月20日,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在鸡西设立子公司,2005年11月21日,高金食品以货币出资990万元、何礼仁以货币出资10万元成立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高金”),高金食品持股99%。

(5)收购原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物资产

2006年1月20日,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成立公主岭全资子公司,并收购原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物资产,产品主要面向吉林当地的市场。

2006年1月20日,高金食品与公主岭市重点项目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主岭办公室)签定了《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公主岭办公室将其拥有原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出售给高金食品,具体资产包括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

上述资产原属于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系长春吉港集团所属企业,成立于1999年,截至2005年底,其土建工程未完工,部分设备、设施未安装到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长春吉港集团受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该资产出售给公主岭办公室。

2007年4月4日,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和公主岭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科出具了《情况说明》表示:长春市朝阳区工业局同意公主岭市吉港肉业有限公司将资产转让给公主岭重点项目闲置资产管理办公室时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售给四川高金时仍在有效期内,公主岭市政府依据此评估结果及公主岭市的基准地价作为转让的依据,经市政府研究,不再进行评估并同意公主岭市重点项目闲置资产办公室以2,000万人民币将企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高金食品。

(6)收购什邡市元一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根据2004年6月20日高金食品{dy}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司以424.19万元收购什邡市元一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04年7月2日,什邡公司股东冯康、刘世琼与高金食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冯康、刘世琼分别将其所持有的什邡公司37.07%、13.93%的股份(共计51%)以308.33万元、115.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金食品。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经什邡公司2004年6月18日股东会议全体股东审议通过。2004年,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2004年6月24日,经四川省什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核公字(2004)第2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什邡公司变更名称为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完成后,什邡高金元一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高金食品持有51%的股权,冯康持有49%的股权,主营业务为生猪屠宰加工。

 

经过多年运营,高金食品已经成为以生猪屠宰加工、猪肉销售及出口、肉制品深加工为主业的大型肉食品综合加工企业。高金食品的猪肉生肉制品主要为热鲜肉和冷冻肉,根据猪肉胴体不同的分割部位,高金食品可以提供上百种鲜冻肉制品。高金食品的深加工肉制品包括高低温肉制品和罐头制品,高金食品可以提供火腿肠、烧烤肠等近百种高温肉制品以及热狗、火腿、烤肉、脆皮肠等100余种低温肉制品。罐头制品包括红烧扣肉、午餐肉、五香肉丁、精火腿等120余种产品。公司下辖13家子公司,年屠宰加工生猪能力达到420万头。2004年及2005年公司的生猪屠宰量、猪肉销售量、冻猪肉出口量居西部地区{dy},2004年冻猪肉出口量位居全国{dy}。2005年,公司位列全国畜禽屠宰加工百家优势企业第10名,全国猪肉屠宰加工企业第5名。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及生产设施情况如下:

(1)猪仔及种猪培育部分

公司现拥有高金牧业公司猪舍共计9,734.52平方米;配套有3条生产车间,每条车间有配种舍、妊娠舍、保育舍、育肥舍及种母猪和种公猪。

 

(2)生猪屠宰加工部分

股份公司目前有9家控股公司从事生猪屠宰加工,截至2006年12月31日高金春源尚未竣工,渠县高金目前为租赁资产,公司共拥有屠宰加工生产线8条,主要是:

 

(3)猪肉深加工部分

发行人的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从事猪肉深加工和罐头制品,猪肉深加工生产线2 条,分别是高温生产线 1条,低温生产线 1条,罐头制品生产线 2 条,具体情况如下:

 

 

图:高金食品组织结构图

 

 


表:上市前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高金食品上市前产品结构及销售方式

 

 

表:高金食品上市前业务情况一览表

 

 

(3)上市后融资情况

A、IPO融资

图:高金食品上市后的股价表现

 

 

2007年7月20日,高金食品挂牌上市。公司原股本8000万股,共发行2700万股,每股价格10.15元,共计融资274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36万元后,净融资25669万元。

图:高金食品上市费用

 

 

图:募集资金投向

 

表:发行前后高金食品股权结构情况

 

高金食品公司上市后未再进行股权融资,仅在2008年5月进行了一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每10股转增5股,现有股本为1.605亿股。

表:历年分红送配方案



B、债务融资

金翔宇先生和高达明先生于2008年12月8日质押233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7%,(其中金翔宇先生质押133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高达明先生质押1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8.68%,质押相关手续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拟向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质押xx,其中部分用于公司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不高于2800万元的流动资金xx。

 

(4)上市后业务发展情况

2007年8月28日高金食品与自然人何伟、邱援亚签订《并购框架协议》、2007 年8 月29 日签订的《并购补充协议》、2007 年11 月7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高金食品以货币资金 695 万元受让何伟持有的巴中光路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83.73%的股份和邱援亚持有的巴中光路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6.27%的股份,后将该公司更名为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公司于 2002 年5 月成立,注册资本614.8 万元,其中何伟持股351.8万股,邱援亚持股100 万股,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63 万股。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生猪屠宰能力为100 万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于2007 年4 月底停产。

2007 年10 月29 日,经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高金食品与射洪县金华清见桔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0 万元,高金食品投资256.8 万元,持股比例85.60%。

2007年11月8日,注销渠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渠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300万元,高金食品拥有96%的权益。该公司经营资产为向渠县八仙桥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八仙桥食品公司单方提出终止租赁协议,渠县高金决定注销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生猪屠宰加工、销售,2007年实现净利润1086.52万元。

2007年12月,高金食品受让了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蒋家福持有的2%股权和赵猛持有的1%股权。

2007年12月5日,高金食品成立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99%,法定代表人高达明,注册地址遂宁市创新工业园,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7年12月10日高金食品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遂宁市丰发现代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600万元。遂宁市丰发现代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高金食品拥有14%的权益,2007年底总资产527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为农业项目投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和农村土地整理投资,2007年实现净利润63万元。

2007年12 月25 日,高金食品与射洪县金华清见桔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其所持该公司14.40%的股份,收购后,本公司持股{bfb}。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种猪繁育、销售及优良商品猪养殖、销售,2007年实现净利润-13.86万元。

2008 年6 月24 日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银行”)在成都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以13500 万元向成都银行认购4500 万股股份。高金食品以现金13500 万元向成都银行认购4500 万股股份的议案,占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1.38]%。其中,3000万股为代广州恒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银行注册资本325102.62万元,2008年底总资产7251153.74万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91529.03万元。

2008 年12 月5 日高金食品与自然人李凤云、王庆云、王浩、王然、王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高金食品以货币资金2,815.00万元受让李凤云持有的湖北京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京公司”)24%的股份、王庆云持有的京京公司26%的股份、王浩持有的京京公司20%的股份、王然持有的京京公司20%的股份、王磊持有的京京公司10%的股份。2008 年12月5 日,高金食品与甲方签订了《关于湖北京京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及债权债务处置事宜的协议》,高金食品以754.90 万元受让京京公司应收甲方的债权754.90 万元,另高金食品于2008 年12 月5 日支付了1,200.00 万元收购款,并于2008 年12 月18 日办妥股权转让手续,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将该公司更名为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故本公司于2008 年度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合并其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8 年12 月5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该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31,476,985.98元,2008 年12 月5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实现净利润729,270.80 元。

2009年2月,高金食品发布公告称,为完善公司产业链,继续拓展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高金翔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翔达)拟出资1000 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2009 年4 月10 日,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新乡管委会”)签署了《项目建设协议书》。公司承诺在一年的建设工期内完成新乡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的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1.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 亿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进行该项目的建设。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拟出资1000 万元成立 “新乡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新乡高金或新公司”)。拟成立的新乡高金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公司占{bfb},经营范围主要为:生猪屠宰加工、猪肉销售及出口。

2009 年4 月27 日,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哈尔滨利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利民管委会”)签署了《项目建设协议书》。公司承诺在一年半的建设工期内完成哈尔滨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的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1.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 亿元。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进行该项目的建设。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拟出资1000 万元成立 “哈尔滨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哈尔滨高金或新公司”)。拟成立的哈尔滨高金注册资本1000 万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公司占注册资本{bfb}。新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加工、销售。

2009 年10 月15 日,高金食品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高金房产”)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宜宾市翠屏区江北新城学院路(一期)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合作开发意向框架协议》,甲方(指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下同)通过招商方式确定乙方(指高金房产,下同)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该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前期工作经费和建安工程费用等项目合作开发所有资金(不含乙方前期投入的1.72 亿元启动资金)。该项目土地一级整理面积约1972 亩,总概算投资额约8.51 亿元,项目工期二年。第二条该项目投资方式及分成比例:乙方按甲方要求实施该项目建设并达到熟地(给排水、电、气、道路、通讯、杆管线搬迁建设等按规划要求实施)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给甲方。待土地拍卖后优先返还甲乙双方投资成本,超出成本部分,甲方与乙方按 3:7 比例进行分成。

2009 年10 月15 日,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元高金”)与兰州肉联厂有限公司股东四川大胜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胜实业”)和绵阳豪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豪信实业”)签署了《合作经营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大胜实业将其持有的兰州肉联厂26.01%的股权、豪信实业将其持有的兰州肉联厂24.99%的股权转让给广元高金。2009 年12 月15 日完成工商变更,兰州肉联厂有限公司股东由原来的大胜实业、豪信实业变更为广元高金(持股51%)、大胜实业(持股24.99%)、豪信实业(持股24.01%)。

2009 年12 月8 日,高金食品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转发新加坡农业食品和兽医服务部文件,公司获准向新加坡出口去骨冻猪肉。

2010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元高金”)将原老厂资产转让给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高金房产”)的议案和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广元高金将搬迁后原老厂资产以2450万元转让予高金房产。

 

表:高金食品控股子公司情况

 

 

 

表:高金食品2006年以来的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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