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网上看到一篇关于车辆痕迹在交通事故中查勘作用的文章(截取部分),就顺手转载并附了一份痕迹查勘的课件,希望对大家有用。(上传东西真的时候网络太卡了什么都做了- -暂时只提供一个下载地址 晚一点加添另外一个)
课件下载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论文
具有一般物证的客观性、特定性、间接性的特点。但是由于交通事故形成的特殊性,其痕迹物证又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有:
1.1 形成的机理较为复杂。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在车辆高速运行中形成,所留下的痕迹物证也是在事发瞬间,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交通环境中,由一定的速度、方向、作用力等相关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形成痕迹物证的动态过程很难描述和再现。
1.2 容易遭到破坏。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一般是开放的现场,在交通管理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来往车辆及人员的活动、围观群众的踩踏触摸、以及在伤员抢救过程中都可能给痕迹物证造成无法弥补的破坏。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驾驶人更会在肇事后采取逃逸、伪造现场、隐匿罪证等手段破坏原始痕迹物证,逃避法律追究。
1.3 比对认定有一定的困难。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形成过程复杂,易受破坏,给勘查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而在事故中车辆人体的多次碰撞、碾压、翻滚、燃烧以及淹没等特殊情形使得各种痕迹物证相互混淆,给痕迹物证比对认定工作增添了很多麻烦。
2 痕迹物证在交通事故中应用现状
痕迹物证的客观性特点是任何其他证据所无法比拟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1 确定案件的性质 道路上的伤亡事件不一定都是交通事故,还必须根据遗留在现场的实物、痕迹和人体的损伤部位确定是否为交通事故。
2.2 推断车辆类型 依据在事故现场遗留的轮胎花纹结构印痕、印痕宽度、印痕的数量、以及散落的油漆碎片等能够反映出肇事车的车轮数目、轮距、轴距、车轮直径、胎面宽度、车体颜色以及新旧程度等确定车辆的类型。
2.4 为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提供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碰撞痕迹的位置、角度、制动印痕,推断碰撞前后的速度、碰撞前后的行驶角度、各自所占路面的多少、接触部位、接触点、运动轨迹等,确定事故的原因和主要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