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多元化用工状况解析及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变革,国有企业已经由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转化为多元化的用工制度,虽然打破了铁饭碗的用工模式,搞活了企业用工,但也因多种制度并存、交叉而存在着管理复杂、混乱的情况,这是多元化用工所需经历的必然过程。正确的解析企业的用工状况,将有助于企业建立和谐规范的用工模式。
多元化的用工形式主要包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劳务用工、劳务外包合同工等。多元化用工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增添活力、降低用工成本、保障人才供给、提高整体素质等诸多优势,但也给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增加了不和谐的音符,以下现象较为普遍:
1、 同工不同酬是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一大顽疾。因员工身份不同而形成的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在山东某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驾驶员的月工资是1000元,而合同工的驾驶员月工资达到2800多元。在我们的咨询案例中,因同工不同酬而造成的员工积极性下降、凝聚力削弱、流动率增加等现象已不是个案。
2、 在某些企业身份更成为决定员工发展与福利待遇的决定因素。南京某国有企业规定,合同制员工享有的培训机会多于派遣员工,而晋升则主要在合同制员工中选拔。合同制员工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造成了非合同制员工缺乏晋升发展机会,加剧了企业人才难留的困境。
3、 部分国有企业的用工状态呈现了合同制人员大龄化、低贡献、高收入,其他用工年轻化、高贡献、低收入的状态。这种不平衡状态,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由此也产生了工作效率低下、混日子的现象。
4、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大范围聘用劳务工、派遣工、临时工等,降低劳动报酬等标准,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更有甚者将原合同工改为派遣工,以达到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这种违背劳动法的行为,背离了多元化用工的意义,为企业埋下了诸多的用工风险
5、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国有企业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和违约金的新规定,使年轻的、优秀的、有选择权、有主动权的员工,可以比较自由地流动,留下来的是老、弱、病、残、孕。
在原有劳动关系体制的弊端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搞活用工,唤起人力资源活力,留住好员工,不能仅仅采用多种用工方式,还必须具有全局观念,根据企业情况,逐步形成适合时代与市场要求的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山东某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由于员工身份复杂、大锅饭政策等历史原因,造成了严重的人力成本居高不下,但人力资源效能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对此企业制定了长期用工结构规划,对非主营业务、服务性业务进行业务外包,对辅助性岗位聘用派遣员工,在数年内逐步平稳过渡达到岗位收入与社会水平的平衡,并利用考核、内部竞聘、培训、员工职业规划等机制,形成良性人员流动,建成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政策,基于此的企业文化也已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对国有企业现有管理模式的改进,我们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增强企业文化作用,增强企业吸引力。刘备没有根据地,没有实力,却留的住五虎上将和诸葛亮,靠的是感情和事业。企业要用文化留人。企业文化形同空气,看不见摸不到却无处不在。建立一视同仁的企业文化,建立统一的企业目标与价值观,淡化员工身份,让和谐向上的文化笼罩每个员工,靠文化留人,靠事业留人。
2、 确立规范的用工策略
1) 考核制度。很多企业的考核制度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往往沦为发奖金的主要手段,因此企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无法建立。通过考核,用业绩讲话,决定员工收入与发展,是建立和谐用工关系的基础。
2) 福利制度。建立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贡献取酬为标准的制度。同工同酬并不是同一岗位相同工资,而是相同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法。为了保持稳定大局,既要尊重国有企业的历史因素,又要体现岗位价值与个人贡献,以此解决内部公平问题。
3) 员工发展机制。规范、持久、长期发展的用工是任何企业所需要的,而员工发展是必要的一环。最重要的人文关怀机制是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必须充分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愿望,做好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多通道的发展路径,提供培训机会,以实现员工的职业追求,达到吸引人才、培育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
3、 重铸用工结构
1) 规范用工形式。在《劳动合同法》允许的范围之内,{zd0}程度规范化,无法规范的可采用业务外包或其他形式。按照企业情况重新划分用工结构、用工组合。根据业务特点采用适合的用工形式,才可以达到控制人工成本的目的。
2) 合法是前提。违法是有成本的,《劳动合同法》加重的是企业的违法成本,恰恰合法企业可以吸引{zyx}的人才。
多元化用工管理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科学完善的多元化用工格局将是必然的发展方向,也只有创建和谐规范的用工管理才能凸显人力资源的价值,成为企业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