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临海西过境段改建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104国道临海西过境段改建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临海西过境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计设计[2004]10号文批准修建。
临海市交通局104国道临海西过境段改建工程指挥部(下称招标人)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招标采
购事宜;建设资金来源:省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临海市西七里隧道出口,设七里村立交与老104国道相接,
路线起点桩号K1703+310,终点桩号为K1712+370.95,全长9.06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00km/h。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路面施工标段、1个交通安全设施标段,各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路面施工第1标段:K1703+310~K1711+736,全长8.42Km,主要工作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底基层、基层、
面层)、水泥混凝土路面等;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第1标段:K1703+310~K1712+370.95,全长9.06Km,主要工作内容为: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

  计划工期:路面标段的施工工期为6.5个月,交通安全设施标段的施工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参加路面施工标段的投标。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
设施分项资质,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可参加安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的
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
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25日09: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
          联系人: 郭俊涛
          手 机:1352005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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