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17_高强_新浪博客
怡心轩古玩字画城与租住该楼的济南九鼎贸易有限公司起纠纷
房东停电 房客打横幅斥其“不厚道”
时报1月16日讯 (记者赵明 实习生沈涛 辛先超)今天下午,因遭遇停电,济南九鼎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在马鞍山路中段怡心轩古玩字画城前打起了横幅,一时引来众人围观。
    下午1:30,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十几名年轻人的拥簇下,一条横幅被挂在怡心轩字画城的门口,上面写有“不厚道房东”等字。附近围了不少围观群众,打横幅者自称是九鼎贸易有限公司员工。
    “今天一上班,发现公司的电被字画城给停了。”该公司副经理李女士说。九鼎公司有5间办公室在该字画城的三楼,其中一间大约40平左右,内有14台电脑,因为没电,无法使用。“我们是网上交易公司,没电也就意味着我们无法工作。”李女士称,在此之前公司没有接到任何停电通知。随后公司找到字画城物业,但物业表示房子已经到期,无法给电。
    记者了解到,引起双方争执的真正原因,是店面的租用合同何时到期的问题。九鼎公司总经理吕先生说:“虽然租赁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但按照惯例,我们付完2009年全年的房租,字画城要免费赠送我们两个月的使用权。”因此,他们还没有搬走。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字画城的总经理陈先生。“我们规定一次性付清全年房租的,才给两个月的优惠,而他们是分季度交的房租。”陈先生说,2009年的12月15号,我们给九鼎贸易有限公司发了一个书面通知,要求他们在2010年的1月15日之前搬离。“这样算下来,我已经让他们白用了半个月。” 陈先生表示,他们拒不搬迁,只好给他们停电。
    房东房客孰是孰非?记者就此咨询了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高强律师。高强称,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在合同有效前提下,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届满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双方应当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习惯、惯例只有在没有当事人之间约定或者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才能够有限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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