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叫金湖美安特自动化仪表厂,专业生产、玻璃板、磁性浮子液位计、、射频导纳物位计、液位变送器等,想让自己的牌子做大做响的。昨日,2009年12月2日,我接到了一笔10万元的液位计订单。话说,自从我开厂4年以来,10万元左右的订单并不稀奇,但是也不是小数目。于是,我便照常规程序与客户交谈。开始,,我们双方互相交流的液位计产品的规格、要求、售后服务以及重要的价格问题。{zh1},我们把焦点问题锁定在了“价格”上,舌战了半天,价格还是没有定下来。我想,他是我的新客户,为了以后的业务来往,然后我考虑的我的综合成本之后,把价格定在了比较优惠的价格。一个上午,我们便签订了意向合同,给客户传了过去。我想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了。
下午,回传合同没有收到,却接到了客户的电话问,如果把产品材料用次等材料提供,价格能不能再优惠点。我一听肯定是不同意。虽然我换了材料,价格降下点,利润更多了。但是,这是我厂生产的液位计,销售出去,肯定影响我厂的声誉。我哪能答应啊,我一口否决了客户的要求。任客户是利益诱惑还是用订单威胁,我是坚决不同意。{zh1},我选择了放弃这10万元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