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新型石墨材料产业化项目起重机招标(浙江)
受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新型石墨材料产业化(一期)项目设备采购-桥式起重机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1040STC30608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xx
3、招标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交货 主要技术
参数
时间 地点
01 桥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手动单轨小车及手拉葫芦) 15 合同签订后60天货到现场 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中钢大道9号或买方指定地点 详见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本表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4、投标人资格标准(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2)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认证证书;
4) 具有近三年内同类型桥式起重机的销售业绩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5) 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核心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须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附言处务必注明“30608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登记表、银行电汇信息等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张红 李昕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