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泸定水电站全厂公用系统阀门(标段二:特殊阀门)采购资格预审及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四川
一、工程概况
2009年3月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四川大渡河泸定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617号),同意建设泸定水电站
。
大渡河泸定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大渡河泸定县境内的大渡河干流上,电站上游为规划的黄金坪水电站并与支流瓦斯河冷竹关水电
站尾水相接,下游为规划的硬梁包水电站,本电站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推荐22级方案的第12个梯级电站。
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以粘土心墙堆石坝为代表方案。坝顶高程
1384.00m,坝顶长度为536.74m,{zd0}坝高84m。大渡河泸定水电站安装4台套单机容量23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为920MW,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
本次招标设备为全厂公用系统阀门(含备品备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合同设备交货期为:特殊阀门(标段二
)2010年11月15日前。
二、招标范围
1、标段二:特殊阀门(招标编号:CHDT046/05-SB-1505);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相关服务等(以下简称投标设备)。
2、承包人应提供全新、完整的全厂公用系统特殊阀门(包括减压阀和安全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仪器等(以下简称合
同设备);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现
场开箱检验全面负责;提供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及在双方协商的其它地点
执行合同的有关服务;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参加合同设备初步验收
和最终验收;负责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服务。
3、合同设备的安装和除性能试验外的现场试验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承包人应派遣合格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
导和监督,并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的质量负指导责任,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三、资金来源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质和条件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供货商或设备代理商;供货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及以上
,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
2、具有合格减压阀制造安全认可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
3、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设计与制造经验、制造与检验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4、近5年来,独立设计和制造过2个大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技术供水系统上应用的减压阀和安全阀,且安全
、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应分别提供标段二的减压阀和安全阀运行业绩,否则视为无效,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材
料、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5、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
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
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07年、2008年、2009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法定审计
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单一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
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7月30日~8月5日17:00
六、报名及审批
1. 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参照附表1所列格式提出投标申请书,投标申请需包含如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
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质量保证体系人证证书(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企业概况(含财务状况及证明文
件)、设计制造能力和条件、制造业绩等其它有关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的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
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单位发出批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函购买标书。
2. 递交投标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8月5日17:00。
3. 投标申请书须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前分别以书面资料(原件邮寄)和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分
别提出投标申请书(邮寄及电子邮件地址见本公告第七条1和2)。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四川大渡河泸定水电站全厂公用系
统特殊阀门(标段二)采购××单位《投标申请书》”字样,电子文档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
(2003版)文件,不接受传真。
4.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与文字版内容须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张红 李昕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