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考生守则和监考教师职责
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1、按时对号入座,保持肃静,不得起立与走动。保持考场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废纸,杂物。考生身上和座位附近只许有文具和无字的垫板,其他书籍笔记报纸等全部装入书包集中放在讲桌上。
2、发下xx后要及时检查xx是否缺损,xx齐全后在装订线外指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
3、只准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手机、mp3等电子设备。字迹清楚工整,并在xx上装订线之内指定位置作答。
4、xx不许长时间离开自己的桌面,不许有意举起、躲闪让他人偷看xx,不许传卷换卷。
5、视线不许长时间离开自己的xx,不许左顾右盼,不许前张后望,偷看他人xx。
6、不许用语言、短信、纸条、暗号、手势等传递考试信息。
7、尊重服从监考教师,不许顶撞侮辱监考教师。考生对xx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xx内容,如遇xx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试期间一般不许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由一名监考教师跟随在指定时间(10分钟内)内返回,且一次只允许一名考生出入考场。不到考试期间不许提前交卷。
9、考试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按顺序整理好自己的xx,反扣在桌面上并在原位静侯,禁止与其他考生谈论考试内容。交齐交全xx后迅速有秩序离开考场,不许不交卷或不全交xx,不许把xx带出考场。
10、考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和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xx作废等处理,违纪一人次给考生所在班级减10分。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组组长提前十分钟逐桌逐人彻底清理考场核对考生,桌箱口朝前,对号入座。并郑重宣读《西营子中学期末考试考生守则》。监考组组员按时领对领全xx,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2、提前五分钟发对发全xx,并督促检查每名考生在指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
3、监考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的关怀考生,师生共建文明和谐的诚信考场。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就坐,关闭通讯工具,守时守岗,认真巡查考场,尽职尽责,全神贯注,。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吸烟、看书报,玩手机,不准闲谈,不许趴桌子睡觉,不得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5、 监考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xx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如已经发现违纪和xx的事实,应当立即没收违纪或xx的物证材料,在《期末考试考场违纪记录》中填写违纪或xx的考场地点、考试科目、考生的年班、姓名和违纪xx的主要情节等,监考教师和违纪或xx学生都要签字。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期末考试考场违纪记录》、违纪或xx的物证材料报教导处。
6、监考教师不得私自互换监考,不得私自进入其他考场。监考教师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这是严重的教学事故。不得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
7、考试时监考教师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对xx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刷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xx有更改时应及时当众公布。
8、监考教师要爱护、关心考生,若遇有考生晕场、生病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若考生不能继续坚持考试且考生本人申请退场xx,班主任要通知家长接回xx。
9、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生不得交卷出场。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xx并按考试xx处理。
10、不到考试时间任何考场不得提前收卷。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按年级按班级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收齐收全xx,如发现有不交卷的或未交全xx的,应立即查明不交卷学生的姓名和考号,及时追回xx,并对考生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按时把xx交给订卷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