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长期霸占女儿并勒死其男友获刑10年- 阿奎的日志- 网易博客

继父长期霸占女儿并勒死其男友获刑10年

2010-07-25 17:19:59 阅读0 评论0 字号:

 来源: (北京) 

因不准已被自己长期霸占的女儿与他人有染,身为继父的罗发在得知女儿交朋友后,经过与家人预谋,几个人将女儿的男友骗至家中后用电线勒死。昨天记者获悉,罗发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他的家人罗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石桂芹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罗发今年41岁,与石桂芹是夫妻关系,石某(因未成年而被另案处理)是石桂芹与前夫离婚后改嫁带到罗家的,罗付是罗发的弟弟。

从2006年起,罗发就一直霸占着继女石某,和石某保持着性关系。只要家里一没人,他就会找机会和女儿发生性关系。

2008年,石某到丰台的一所学校上学后,与蔺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石某的“异常”行为很快就被母亲察觉。石桂芹在问过女儿并得到肯定答复后,马上将女儿的这一情况告诉了罗发。罗发听后就决定杀死女儿的男友。

2009 年5月15日晚上,罗发一家三口便在客厅商量怎么杀死石某的男友。罗发提议说,让石某的男友到家里做客,并且“要天黑再来,一来就勒死他”。对于罗发的提议,母女俩商量后,都表示同意。第二天,罗发准备了一根电话线放在了院里的空调室外机上,后来他担心弄不过那男子,就找弟弟罗付来帮忙。

当天晚上6点多钟,石某把蔺某接回家直接领进了西屋。随后,石某走出屋去将院门锁上,罗付则在屋里对蔺某拳打脚踢。蔺某倒在地上后,罗发拿来电话线将蔺某勒死。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罗发、罗付、石桂芹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xx罪,其中罗发是主犯,被判处死刑。罗付和石桂芹由于是从犯,而且罗付是聋哑人,因此法院从轻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0年及8年。(记者孙思娅)

<#--{zx1}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相关文章--> <#--历史上的今天-->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郑重声明:资讯 【继父长期霸占女儿并勒死其男友获刑10年- 阿奎的日志- 网易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